衛福部國健署本月再度預告「菸品禁止使用添加物」草案,明訂禁止使用27種添加物,這次菸品禁止使用添加物,包含香莢蘭醛、乙基香莢蘭醛、麥芽醇、乙基麥芽醇、苯甲醛、苯甲醇等27種。未來業者產製不得添加,違者最高可罰500萬元,海外代購販售最高罰5萬元,使用者暫無罰則。
衝擊的不只是菸品業者,對台灣的零售通路的影響甚鉅。台灣便利商店密度為全世界第二高,僅次於南韓,共計13,000家以上,根據公平會調查,超商以銷售商品為主力收入,達96.6%,其中超商銷售前3名的商品分別為菸品,飲料,便當、三明治及熱食。
細究菸品在便利商店營收佔比,依據《2019年台灣五大超商調查》,菸品佔便利商店銷售額28.6%,菸品貢獻近三成收入。除此之外,菸品也是雜貨店及檳榔攤等傳統通路的主要營收來源。
該項禁令政策對財政衝擊極大,根據立法院法制局研析報告,我國加味菸市占率約為 12%,每年售出約 2 億包,以此初步估計每年的菸稅、菸捐收入恐損失上百億元,可能連帶影響社福政策的穩定運作。對此,政府並未對全面考量該項禁令對國家財政的衝擊。
筆者期盼政府能與各界充分溝通,仔細評估對社會大眾與民間企業的負面影響,透過成本效益分析取得平衡點,切莫為了「政績」加諸民眾不必要的負擔,正所謂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期盼政府能謀定而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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