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彰化報導〕彰化市公所今天啟動「路燈認養送光明燈」,認養路燈做公益,既照亮別人也可為自己保平安!彰化市公所為增加市內路燈認養率,推出路燈認養獎勵辦法,每認養1盞即張貼附有認養者名字(號)的貼紙於路燈上;而認養3盞(含)以上,即可享在國定或縣定古蹟免費點光明燈,彰化市長林世賢鼓勵大家多多益善,照亮他人照亮自己,集合眾人之力照亮彰化市的大街小巷,點亮平安回家的路。
彰化市全市共有2萬餘盞的路燈,每年路燈照明的電費支出高達1600萬元,造成市庫沉重的財政負擔。鑑於國人宗教信仰虔誠,每逢農曆年前後都會為家人安奉光明燈或平安燈,以保一年平安順利,市公所因而結合國定古蹟聖王廟與縣定古蹟慶安宮及關帝廟,推出只要認養路燈3盞(含)以上就送光明燈的獎勵。
彰化市公所公用事業課長林棕元表示,彰化市公所推動認養路燈獎勵辦法為,每認養1盞路燈,年費為新臺幣1000元,公所會經過徵詢認養者意願之後,在路燈桿上製作貼紙,掛上認養者的名稱,並在市公所刊物上,登錄認養者芳名錄,以表彰其熱心公益的善行。
林棕元指出,民眾若是認養3盞(含)以上,贈送公所管理的廟宇聖王廟或慶安宮的光明燈、5盞(含)以上送公所管理的關帝廟光明燈;若企業、機關團體認養30盞(含)以上路燈,公所將製作路牌感謝並贈送農民曆彩色內頁半幅(60盞以上則送全幅)廣告,以做為企業的形象廣告與行銷。
林世賢表示,認養路燈是一種善行,讓路燈在夜晚保持明亮,提供民眾安全保障,指引每個人回家的路;而且認養路燈不但可協助用路人安全,另可將認養路燈的繳費收據,作為所得稅扣繳捐贈之用,照亮自己也照亮別人,何樂而不為,有關認養路燈資訊,可洽服務電話:04-7222141轉1805或1810找魏先生或趙先生 。
此外,由於彰化基督教醫院與秀傳醫院歷年來持續認養彰化市各100盞及51盞路燈,以及市民周貴森先生、楊鄭碧蓮女士等人於108年認養各25盞及12盞路燈,林世賢市長特別頒贈感謝狀,以表彰其熱心公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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