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屋」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不受次數限制
已使用過「一生一次」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者,其自用住宅用地因換屋出售時,只要完全符合下列條件,即可不限次數享受10%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
1、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
2、最高面積限制:都市土地150m2,非都市土地350 m2。
3、持有該土地6年以上。
4、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
5、出售前5年該地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松山分處提醒您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