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主站出來 籌資五千萬反制檢察官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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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總統陳水扁被控侵占外交機密費案,審判長黃程暉與同庭法官數度以「立論失據,前後矛盾」、「任意拼湊,毫無可信之處」與「自無可採」等嚴厲語氣批評特偵組的起訴內容。從陳前總統因「國務機要費」案被特偵組收押,不少法界及輿論就不斷呼籲司法單位注意三項原則─「無罪推論」、「程序正義」與「藍綠同一標準」。如今特偵組的起訴論證遭徹底推翻,顯見掌握司法強制處分公權力的檢察官,並未審慎運用其名器與權力,才招致法官不留情面形同「訓斥」的難堪結果。

 

監察院去年調查多起檢察官涉嫌走私弊案時發現,檢察長沒有確實指揮監督所屬檢察官,「檢察一體」形同虛設,而檢察官固定指揮司法警察,更形成體制外子弟兵。前檢察總長陳聰明在接受監委約詢時更坦承,「檢察長除檢察官考績外,幾乎沒有什麼機制可以約制」。而這種荒謬的檢察體制,竟然隨時可帶著包括警、調、憲等司法強制人員,配合通知前來的媒體,對所有人民、企業、組織的人身、財產、場所進行侵入搜索甚至扣押等強制處分。

這種「檢察官治國」現象,最近似乎有「物極必反」的現世報。據媒體報導,除了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在法庭內嗆罵司法體系,並當庭拂袖而去的大動作外;還有一群科技界企業主最近採取更具建設性的做法:募資五千萬直接捐給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針對檢察官濫權問題研究推動解決方案。

這群包括蔚華科技董事長許宗賢、廣達林百里、仁寶許勝雄、明基李焜耀等科技大咖,過去曾吃過檢察官強勢辦案手段的苦頭,特別是檢調除了檯面上的偵辦,許多還光明正大地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讓媒體與名嘴炒作,彷彿要置企業於死地,於是一呼百諾,合資五千萬捐給司改會,從事檢察體系改革的研究、遊說、與立法。

商場多半秉持「民不與官鬥」的低調哲學,但大老闆們主動「尬上」檢察系統,其實與他們慘痛的切身經驗有關,如明基李焜耀就曾公然大罵檢察官「濫訴是社會亂源」;其他包括「預設有罪」、「曲解專業」、「配合媒體洩密辦案」、「權力傲慢」…..等。這些企業主認為,欠缺檢察官的淘汰機制,而無法如同企業般定期淘汰不適任檢察官,是檢察系統有峙無恐的根源。

五月司改會「司法民怨」所作的民調也顯示,前兩大民怨即無「法」淘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及偵查中案件動輒被「大公開」。對於前者,一部《法官法》其實已在立法院躺了兩年,看不到司法院與法務部的推動誠意;而刑法中的「濫權追訴罪」與「枉法審判罪」則因司法體系內的「官官相護」生態,根本形同具文未曾執行過。至於後者,台灣的檢警調對「早期偵查階段」的人權維護向來不受重視,濫權搜索羈押、威逼取供已是常態;更習於「敲鑼打鼓」向媒體與社會邀功;且洩密的管道實在太多,根本查不勝查。最重要的是,不少民眾根本對司法體制沒概念,一直把檢察官的起訴求刑視為法官的判決;加上媒體因「資訊不對等」經常有求於檢察官洩露案情,也習於站在檢察系統角度拉抬其地位;不少檢察官也在心態上比照系出法訓所的法官同學,將自己「昇華」成判生定死的法官,嚴重影響被告的訴訟對等地位與人權維護。

台灣的司法及檢察系統問題真的不輕,才博得如此深重民怨,甚至社會中堅的大企業主都要集體跳出來撥亂反正。法界認為,在「法官法」、「檢察官法」欠缺的當下,迅速建立外部監督評鑑機制,配合加強內部管制,並貫徹「檢察一體」限縮早期偵查強制手段,是短期能立竿見影的務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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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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