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武術團體 酷吏為?金殺紅了眼?
全台最大的武術團體太極門三年前三審無罪確定後,半年前所有被告又全數全額獲得冤獄賠償,今日因國稅局違法稅單,道館面臨強制執行查封拍賣,上萬師兄師姊將被迫驅離。難道國稅局官員與行政執行官員為了?金,迫害台灣武術團體,而殺紅了眼嗎?
太極門稅案強制執行最大的問題,在於行政法院的判決與最高刑事法院判決不一致,最高刑事法院96年7月13日三審判決無罪定讞,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掌門人夫婦等4人也於今年1月獲得冤獄賠償,但國稅局至今仍引用13年前檢察官不實的起訴書,並以「刑事判決與行政處分,可各自認定」見解之行政法院55年判字第2號判例、46判字第8號判例,違法開單課重稅。事實上該判例已於91年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而國稅局卻避而不談,用廢棄的判例欺騙行政法院法官、愚弄人民,侵害人權甚鉅。
以上論點太極門依「強制執行法」第十四條「執行名義成立後,如有消滅或妨礙債權人請求之事由發生,債務人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一而再、再而三,向台北行政執行處提出異議,希望他們能停止強制執行,但都被駁回。
太極門稅案強制執行爭議超級世界大,行政執行法第3條「行政執行,應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之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也明白表示執行過程要公平合理、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之維護,但台北行政執行處無視刑事法院與行政法院判決不一致,無視太極門對上萬個家庭的重要性,無視上萬個家庭的身、心、靈的安頓,難道只看到強制執行的?金嗎?
筆者?下鄰居在稅捐機關任職,小時候看他們家在都市買房地產,在?下也買農地,當時我都以為公務人員真的很好康,很羡慕他們,但長大後,得知他退休後發瘋,現在明白了這是因果,他當稅官時為了?金,造成都多少人因違法稅案家破人亡,只能說是現世報。
眾所周知強制執行查封並法拍後,行政執行處與國稅局都有?金可以拿,?金當頭稅官及強制執行官等是否都忘了因果與現世報!希望他們能及時醒悟,多做善事以彌補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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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有魄力改革,誠如桃園機場咬勁不只有換人(換腦袋),才有希望,陋習不改,即便清連得公務員進去,也必須迎合舊息才能自保,真可悲!!
政府成立廉政署,難道只是做做樣子?否則貪官污吏為何還自在逍遙,苦的卻是安分守己的老百姓呢!
政府成立廉政署,難道只是做做樣子?否則貪官污吏為何還自在逍遙,苦的卻是安分守己的老百姓呢!
總結一句話,都是為了"錢"在做怪!
檢舉獎金真是社會的亂源啊!
為何這些酷吏還能存在?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官官相護漁肉人民,馬英九總統的苦民所苦,到底苦了誰?國稅局的違法何時了
現在的政府官員是不是都希望老百姓用花錢消災民不與官鬥的無耐心聲嗎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為官之人,不可不慎!貪贓枉法,終有惡報之日,天理昭昭,回頭是岸!以免禍延子孫,悔不當初!
不知道司法判決對官員來說是不是不算什麼 因為白紙黑字都判定很清楚了 為什麼國稅局還會如此行為 令人百思不解
明明是無罪無稅的案子,一拖再拖十幾年,國稅局為什麼如此頑固持續違法開單,迫害百姓人權?人在做,天在看,手握公器的政府官員,更要謹言慎行啊!
以為有2千顆搖錢樹,可以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不知樹已禁不起風、水、火、土的考驗,小心那天2千顆的樹皮也沒了更甚連根都被啃掉了!
原來一錯再錯,卻仍我行我素,不理會最高刑事法院的判決,是因為行政執行處與國稅局都有?金可以拿。這種唯利是圖的貪官酷吏,不只領百姓的薪餉,還要強搶民財,只為中飽私囊。可惡至極!
政府殺人不用刀,利益薰心腐蝕心腸,還口口口聲聲說依法行政,實際上卻是用來掩飾自己的惡形惡狀,這不就是合法的流氓做黑道樣,完全不理會人民的血在淌,拼命地追殺狠心滅門,這就是口口聲聲說要為人民服務的政府.難道真的要到地獄下油鍋挖眼割舌頭才能醒悟自己做錯??
稅捐機關不要再執迷不悟了, 先去看看 "地獄遊記" 吧! 你們會懂的 !!!
不錯的文章喔! 謝謝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