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促進會(以下簡稱台權會),於1984年成立,早年以救援政治犯、推動台灣民主化為要務,近年來關注遠洋漁工、難民、居住權、數位人權、集會遊行與結社權等議題,並推動國際人權公約機制於本土落實。2012年成立南部辦公室,工作內容為人權教育及推廣,嘗試突破議題資源的區域不均現狀,促成南北縱向的議題合作,以及橫向連結在地南部組織網絡。
全台灣勞動條件最惡劣的一群人
台灣有龐大的遠洋漁業經濟,產業在全球名列前茅,高雄前鎮漁港更是台灣第一大漁港,每年創造300億產值,漁港與週邊產業從業人員近萬。然而,這份看似亮眼的成績單,背後卻是由全台灣勞動條件最惡劣的勞工所維持,台灣的遠洋漁工因契約不合理,長期面臨制度性剝削。相較於近海漁工,遠洋漁工不適用就業服務法,其管理責任歸屬於農業部漁業署,而非負責勞動保障的勞動部,導致其勞動權益缺乏保障。
高雄前鎮漁港是台灣最大的遠洋漁業基地
根據2024年6月統計,台灣有22,292名遠洋漁工,漁工都是在境外聘僱,大多來自東南亞,其中印尼籍為最大宗,約佔七成人數,菲律賓籍次之。為擺脫貧困和改善家庭生活,這些人選擇背井離鄉,通過家鄉掮客與台灣仲介的引薦,進入台灣漁船工作。然而,這條路處處都是風險,漁工經常遭遇苛扣薪資、欠薪及護照被沒收等不公平待遇,更糟的是他們的月薪只有550美金,換算成台幣還不到一萬七,這還是調薪後的薪資(原本只有450美金。),這筆錢也還會被各種名目扣掉,其實拿到的更少。
漁船一旦出港,通常至少半年才會靠港,在這其中,漁工環目四顧只有茫茫大海,而一進入漁區,往往就要開始進行20小時以上的高強度勞動,漁船上的大型機具也有危險性,若操作不慎,就可能造成重大傷害;遇到風浪更可能落海。然而漁船上只有基本藥物,一旦發生傷病,根本無法獲得治療。
遠洋漁船有高度封閉性,來自異國的漁工地位最為低下,會遭到幹部打罵,且根本無法跟外界聯絡,手機一出海就無法通訊,在這種高強度勞動與高壓的管理下,就可能會發生重大暴力事件,如2013年「和順才 23號」(註1)、2015年「福賜群號」(註2)、2016年「和春61號」(註3)、2023年「豐國616號」(註4)…等,都是在海上殺人致死的嚴重事件,凸顯台灣遠洋漁業的勞動環境需要被高度重視。
台權會的漁工權益主張
近5年台權會開始關注遠洋漁工的勞動議題,他們與多個公民團體合作,致力於改善漁工權益。主張制度改革,結束境外聘僱。目前台權會積極參與「Wi-Fi Now for Fishers’ Rights! 漁工勞權立即實現!」倡議活動,主張因星鏈技術成熟,遠洋上已能有網路服務,因此漁船應全面安裝Wi-Fi,提供漁工聯繫家人與申訴的管道。「船上裝WIFI技術面是做得到的,只是雇主沒有意願,目前的政策也只有鼓勵,沒有強制力去約束。」台權會南部辦公室楊紫婷主任說道。台權會也積極推動廢除聘僱雙軌制(註5),將遠洋漁工由漁業署轉入勞動部管理,確保他們有其他勞工一樣的勞動保障。「不過換到國內聘僱的標準,會不會跟國內勞工一樣至少領取基本薪資,就是另外一個問題。因為境內聘僱的其他移工一樣有不符合勞基法的情況。」
面對種種的問題,台權會長遠的目標是希望實現「G to G」,也就是政府對政府的直聘制度,中間不透過仲介,楊紫婷主任表示「我們希望G to G不只是漁工,而是適用在所有移工身上。」以及國際《漁撈工作公約》(ILO-C188)的國內法化,確保移工都能獲得基本的勞動安全與權益保障,實現公平有尊嚴的勞動環境,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
成為先進國家的關鍵在於人權立國之精神
台灣遠洋漁業能供應全世界的餐桌,養活好幾代人,就更應該認真對待基層的勞工,如同馬太福音所言:「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台灣要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先進國家,關鍵並不在於人均GDP,而是將人權立國的精神深深植入制度和理念之中。
註釋:
1. 和順才237號為蘇澳籍魚船,2013年1月兩名印尼籍漁工因不堪船長打罵與高壓勞動,將其攻擊致死後丟進大海。
2. 福賜群號為高雄籍漁船,2015年7、8月發生印尼籍船員因作業不慎落海失蹤,以及印尼籍漁工遭船長和船員虐待致死事件。
3. 和春61號為萬那杜籍的台灣漁船,2016年9月,6名印尼漁工因不堪虐待,合力殺死中國籍船長,隨後引渡至萬那杜。
4. 豐國616號為高雄籍漁船,2023年4月,越南籍漁工因精神不穩出現幻想,懷疑船長聯手船員要加害他,後來殺死印尼籍同船漁工。
5. 境內聘僱之漁工由勞動部管理,而境外聘僱之漁工係由漁業署管理,不受勞動基準法保障。
台灣人權促進會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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