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狀況急轉直下 企業如何因應部署第三級警戒?
近日國內本土病例大增,行政院與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於5月15日發布,雙北市自5月15日至5月28日提升至第三級警戒。指揮官陳時中表示,企業須採取分流上班或異地辦公,上班時務必配戴口罩,在公司可營運的前提下,將接觸降到最低。
根據指揮中心公布的「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營運指引」,當發生國內持續性或廣泛性社區傳播時,應調整辦公、出勤或出差方式,減少員工間交互傳染。
建議因應措施包含善用科技發展數位化經營,對外傳達公司正確營運訊息,並透過視訊會議等方式維持客戶信賴關係,或確認人力調度狀況下的可能接單能量;嚴重受衝擊之產業則可部分暫停生產或服務,同時規劃辦理員工線上培訓,或改善營運場所、進行研發等工作,待疫情結束能快速恢復營運,並促使產業升級。
同時也需擬定企業持續營運計畫、指定計畫負責人,並對員工進行相關教育訓練;彈性調配人力、建立異地辦公機制、減少同時上班人數或研議在家上班辦公的可行方案;擬定決策權與關鍵技術與人員的替代機制、異地備援、替代供應鏈、符合重要客戶需求之方案。
針對辦公區域進行空間調整,讓人員座位保持適當間距,將員工與客戶或其他合作夥伴進行空間區隔;考慮取消或延後前往其他國家的非必要商務差旅;應取消或延期與工作相關的大型集會、會議或活動或其他替代方案,也呼籲員工盡量勿參加大型集會活動。
隨著不少企業啟動居家辦公形式,勞動部彙整勞工工時認定及出勤紀錄的記載相關問答提供企業管理者、人資人員作為參考依據。若勞工在家中或遠距辦公時,工作時間認定將由勞雇雙方事先約定並依約履行,實際出勤情形,可由勞工自我記載(如工作日誌等),並透過勞雇雙方約定方式回報雇主記載。
而出勤情形記載方式,並非只以事業單位的簽到簿或出勤卡為限,可輔以電腦資訊或電子通信設備協助記載,例如:APP、電話、手機打卡、網路回報、客戶簽單、通訊軟體或其他可供稽核出勤紀錄工具。
倘若遇到居家或遠距辦公正常工作時間結束後,因工作需要接獲雇主要求延長工作時間時,於完成工作後,應將結束時間回報雇主,雇主應記載交付工作的起迄時間並給付加班費。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 林由敏表示,新冠肺炎顛覆以往工作模式,「超前部署,遠距工作」被迫在全球展開。此時數據管理和數位科技應用是企業應變的關鍵環節,而人資管理者也必須放眼未來十年趨勢檢視自我能力,重新調整工作定位與技能,加速轉換新工作模式,同時協助企業重新思考數位人才規劃和佈局。
林由敏執行長也提到,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因應疫情狀況,推出一系列線上課程,協助企業培育更多人才。人才佈局是長期策略,企業需於此時超前部署,讓企業加速轉型腳步更順利,打造具有競爭力的創新商模,才能在眾多企業中脫穎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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