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觀察家】精選 #司法法案 觀察重點 公聽會立委只速速來兩個?公投綁大選?多公投案通通放同張選票?這些議題...你怎麼看!留言跟我們討論!
公投法公聽會第二場在內政委員會登場,現場僅有擔任主席的立委,委員席上僅有唯二出席發言,同屬內政委員會的許宇甄、及司法委員會的翁曉玲,兩位立委亦未待滿全程,其他內政委員會立委則是全無到場。
今日討論焦點依舊聚焦在公投綁大選、權責機關首長下台及多個公投案共領一票等如何運作公投上。
對於公投綁大選,學者意見支持、反對都有。
支持者如曾任監察委員的仉桂美擔任監委時,表示曾中選會提出糾正,2018選舉亂象是技術問題,非制度問題,執政黨不思進取,反而於2019年進行公投大選脫鉤修法,是剝奪人民基本權。另外登記發言的許宇甄及翁曉玲兩位立委,均發言支持公投綁大選。
反對者如陳昱龍律師則認為,應考量預算問題及選務人員作業負擔。林佳和副教授則是提出公投需要讓其發揮作用,但不可隨意凌駕間接民主上,公投具有「非黑即白」的效應,沒有保護少數意見的空間,因此需要有適當審議或憲法審查(如義大利憲法法院)。法律層次的公投,因此需要比照法律層次的審查程序。台灣政治實踐是偏向保守與非進步、操作民粹之政治力量主導公投,如同2018公投綁大選淪為選舉工具,缺乏議題深度的對話,明顯弊大於利。
而對於權責機關首長下台,多個專家學者皆表示,認同需追蹤在政策公投後的權責機關作為,但權責機關在公投後作出行政處分與法律案公投不一樣,此種提案是在混淆法律與政治行為責任的問題。如對行政首長不滿應提出監察或其他的程序,如彈劾或不信任案等。如果直接掛鉤法律責任與政治責任,甚至有違憲的疑慮。
至於如何運作公投或降低門檻,成大政治系王禕梵助理教授表示公投數量太多,應該窮盡所有立法手段,仍無法決定的情況下,再交付公投。另有學者表示過去只領取特定選票,可以發現選民對於部分公投的意向,有妨害投票及投票秘密自由的問題,因此支持多案一票。本次比較特別是如雲林科大吳威志教授等人,均提到推動電子投票或是不在籍投票,來加速公投投票效益。
雖然今日公聽會的立委參與度低,但立法院仍會發送今日發言紀錄給全體立委參考,而學者與專家的見解揭示了台灣民主制度設計中的重大挑戰。《公民投票法》的修正不僅涉及直接民主的實踐,也關乎制度運行的可行性與穩定性。
立院觀察家!歡迎大家一起在下方一起討論 #司法 #法案 ⚖️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