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網路報載張姓董事長當年因稅款的計算方式,與稅捐機關意見不同,因此遲遲不願繳納,因而欠稅上千萬,被限制出境數十年,稅務單位原本都放棄追討;近日行政執行官得知張董的兒子將在美國取得博士學位,便遊說他「在兒子這麼重要的時刻不能缺席」,不到半個月,張董為了兒子決定全數繳納(3千萬),看來張董為了不在兒子的博士典禮缺席,心不甘情不願的繳了不該繳的稅。
行政執行署日前在業務檢討會議時,特地提出此案作為行政執行人員執法參考。想想行政執行署特地提出張董案,作為行政執行人員執法參考,居心何在?行政執行署此舉難道是在教育行政執行與稅務人員,多學習抓住人民的弱點逼民繳稅嗎?財政部部長李述德不是曾說過:「政府課稅心安理得,百姓繳稅心甘情願」,也說過要稅官要愛心辦稅,那應該是要教育稅務人員課稅時應該要讓人民繳的心甘情願,要依最實質調查,不要亂開單,開出如受文者竟寫「紅茶」「飯團」這樣的烏龍稅單吧;又倘若開錯稅單,應該認錯道歉,不要像太極門案,國稅局給人家開錯了,還死不認錯,人家親臨到府陳請,還把大門拉下請人吃閉門羹!
國稅局給人民一種「把人民當賊抓」的心態,已不是新聞,猶記得凌忠嫄在政大校園的名曲「你是我的眼」,鼓勵學生檢舉,獎金最高480萬,至今仍記憶猶新令人毛骨悚然。傳聞:「國稅局人員的心態,認為99.99%的人都是想逃稅的!」果真這正又是一個活生生的例證可考!為官者唯利是圖,心中沒有「人民」沒有「愛」,人民苦啊!真不知馬總統高唱人權立國,但政府官員卻老是侵害人權,馬總統是否應該檢討一下,別失去民心還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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