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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獲冤賠,還要繳稅!

2011/01/31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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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發生於民國85年間震驚社會的空軍司令部女童遭性侵命案,確定兇手另有其人,然而當年上兵江國慶早已冤死,傳將給予冤獄賠償,並將追究相關失職官員。同獲冤賠的太極門弟子陳調欣表示,賠償金多少已無意義,傷害已經造成!且冤賠金還是由納稅人買單,他已全數捐出。

  而江國慶這遲來15年的正義,中間歷經江父多次陳情未准,當局皆錯失良機,包括當時案件還在司法調查中,監察院接到陳情卻不受理,以及江國慶本人三次翻供皆不予採信,甚至連真兇自白也無法挽回,導致江父含恨而終!因為公務人員的失職怠忽,直接、間接殺死了二個無辜的生命!

  筆者認為人民陳情,必有冤情!何況生死交關。主政者掌生殺大權,公務人員是人民的公僕、保母,豈能不慎?近日有一群太極門弟子,已連續於監察院前陳請二個多月,當初他們也是全數獲得冤賠,表示國家錯判,還他們清白,刑案判決書上明顯記載:「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弟子間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可是國稅局不理法院判決,又違反法律規定人民有贈與的權利,拿15年前違法失職的侯寬仁檢察官所捏造的起訴書來課稅,當初以刑案殺人不成,現在又要以稅法抄家,無怪乎學者常說:「國家行使公權力是最大的暴力!」,筆者呼籲,在還沒有鑄成大錯前,還有補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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