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剛從國外自助旅行回來,結識一位住在德國的奧地利人,讓我印象非常深刻。他因工作關係,先後住過三個國家。在歐盟,人民可以自由遷移,從一個國家搬到另一個國家,就像我們從台北搬到台中一樣容易,只是換個住址及電話號碼而已。我很好奇,跨了不同的國家工作,那要如何繳稅呢?他回答他們是按月繳納,直接從工資扣抵,若有退稅,一個年度之後政府會主動退還給他們,有一年,他還分別從兩個國家的政府裡收到退稅呢!言談之中,他覺得繳稅是一件很簡單的事,他們很少有課稅問題,因為他們有個值得信賴的政府。
反觀台灣,稅制不公就不用說了,還不時有政府課錯稅也不主動退還,害得人民要不斷的訴願、訴訟,結果勝訴率竟然才只有一成多。而相較於歐洲政府的主動扣稅、主動退稅,我們的稅捐單位就顯得很偷懶,把一切責任都推給人民,而且本質上也不相信人民,時時懷疑逃漏稅,沒主動申報、不熟悉法令報錯稅是你活該倒楣,要你主動認錯,再罰你五倍、十倍稅金,你不服、不繳,就把你凍結資產,限制出境,甚至管收。
兩相對照之下,可以看出一個國家法治的程度。歐洲人為何守法?因為他們的政府守法,不會佔人民的便宜,因此人民相信政府,願意守法。然而,我們的政府確時常朝令夕改,甚至帶頭違法,把人民當賊,人民又如何願意守法呢?近來,民間組織要求稅制改革的呼聲不斷,期待政府真的能好好聽進去,務實改革!
(文/劉蕙霖)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