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嘉義市長榮派出所於日前接獲在嘉義市文化路某服飾店報案,指稱其店內所販售女用背包遭人竊取後,再由一名好心民眾拾獲送回,店家希望警方能夠緝獲可惡竊嫌。
長榮派出所所長李思瑩表示,經過員警調閱監視器畫面,得知皮包係由一名女子竊取後,再騎乘機車離去,警方繼而循線查獲杜姓的女竊嫌;當杜姓竊嫌見警方來到時非常驚訝,也向警方坦承,是於逛街時發覺該女用斜背包非常適合自已,再趁店員不注意之時竊取,但竊取後內心愧咎、不安,於是返回該服飾店,向店家謊稱該女用背包是在馬路拾獲,藉此方式將所竊取皮包歸還,該服飾店誤以為杜姓竊嫌是名善心人士,還滿心感激,殊不知竊嫌就是她。
杜嫌因一時貪念竊取他人物品,事後非常懊悔並自責,店家向警方表示無意使該女子受法律制裁,似乎頗感自責,警方委婉告知店家本案警方須依法移送,店家不願追究亦無法使該女子逃避竊盜罪嫌,杜女不斷地向店家道歉,警方將全案依竊盜罪報請偵辦。
嘉義市警方表示,店家裝設監視器,可注意店內可疑消費人士,多一份警覺防備,少一分被害風險,才不易成為竊嫌下手目標,而監視器也是警方破案利器,但幾乎所有金融機構、銀樓、商家的監視器,都只照自己門面,頂多照到騎樓地,不照馬路,造成案件發生時,照不到歹徒的交通工具或接應同夥之弊。警方為此呼籲監,裝設視器不要自掃門前雪,應把馬路也照下來,藉由調整監視器攝錄角度拉出朝外,以彌補治安死角,讓監錄系統能及時提供破案最有利線索,也讓歹徒俯首認罪。
圖說:監視器畫面錄下女子竊取皮包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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