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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社團在高山上砍樹闢營地 遭判刑罰款絕不冤枉

2025/02/17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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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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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社團在高山上砍樹闢營地 遭判刑罰款絕不冤枉

 

一頂四人帳含外帳約占2坪大空間,而112坪約可搭超過數十頂帳篷(含炊事帳,含動線)。試想,在山上特地將山坡地開闢出這樣一個大空間的露營地,所為何事?不外乎「佔地為王」、「依帳營生」?這個生意頭腦似乎弄錯地方了?以為山上就是「我家」?只要肯開墾就有錢賺?怎麼那麼多登山社團都沒想到這「生意經」?唯獨「布農天馬登山休閒企業社」獨具慧眼,「開創」出這個商機,打算在此長期「營生」?真的是異想天開?為人所不敢為,若不加以遏止,難保不會「世競慕之、學之 」?

這不禁讓百岳老查回想起早在10數年前的嘉明湖岸,也出現一整排的「常態設置」帳篷,獨佔「天使的眼淚」嘉明湖的生意,真是大煞風景,簡直把純淨的湖光山色「據為己有」,進而財源滾滾?如此囂張行徑,眼中哪有國法?這樣的行為等於是占領國家土地來謀取個人利益,將近一年時間不見業管的台東林區管理處有何作為?這裡面有沒有鬼,不得而知?但至少,林務公部門「瀆職」,似可確定?發生類似案件,公部門似乎認為「無法可管」?當時的台東林區管理處劉副處長表示「過去我們處理的方式,我們都是用勸導的方式,希望說他們儘量利用我們已經提供的山屋來去使用過夜,不要在嘉明湖旁邊紮營。」事實證明,「道德勸說」等於耳邊風,軟弱無能的公部門「爾俸爾祿,民脂民膏」,真的有虧職守?

孰料,民國110年3月間, 竟然有商業登山社在戒茂斯上嘉明湖途中之獵寮區域附近,砍森林造4處營地的離譜行徑,被人檢舉,經台東地檢署偵查起訴,台東地方法院日昨作出判決,對砍樹者依違反森林法分處3到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得緩刑並向公庫繳交1萬到12萬不等的金額。嗚呼,罰這麼輕,有點不痛不癢,能起什麼警惕作用?難怪在民國110年間網紅山友「城市山人」就很感歎說:「在我眼中,戒茂斯就是一個血淋淋的商業化失控範例。」誠哉斯言!

日昨(2025.02.07.),台東地方法院公告了這一份登山社團在山上「砍樹闢營地」的刑事判決書,6名社團股東及員工紛被判刑及罰款。這說明了不是無法可管而是公務員怠忽職守,讓登山環境或登山風氣、甚至登山亂象等問題日益惡化?遲來的輕判刑,不知能起多少嚇阻作用?不只罰則太輕,又沒令砍樹單位將樹木重新種回?6人被罰了幾塊錢,就這樣,這塊被開闢出的營地難不成,日後就被拿來當營地用嗎?法院會不會太「為德不卒」?林務單位對這塊營地之後續又有什麼積極復健作為?

為使山友們便於快速而簡單的掌握台東地方法院對砍樹闢營地案件的判決書(原文很冗長),因此,百岳老查特將之整理出來,讓大家知所警惕,並勇於檢舉山上之不法、違規等行為。簡要摘列如下:

一、違法要項:

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條第四項之非法墾殖致水土流失未遂罪。

處罰1.孫某:共同犯處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下均同)。沒收犯罪所得5萬元,緩刑2年,並應於民國114年年底前向公庫支付15萬元(繳庫期限,下均同)。

處罰2.曾某:處有期徒刑5個月,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12萬元。

處罰3.柯某:處有期徒刑4個月,沒收犯罪所得1萬元,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10萬元。

處罰4.劉某:處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8萬元。

處罰5.彭某:處有期徒刑4個月,沒收犯罪所得1萬元,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10萬元。

處罰6.蔡某:處有期徒刑4個月,沒收犯罪所得1萬元,又因他有短暫逃亡而未獲緩刑。

二、所屬之社團:

布農天馬登山休閒企業社。

1.孫忠信、曾金順於民國110年3月間,同為該社之股東;

2.柯正民、劉晉維、彭鉉瑞、蔡劭隆等4人,於當時均為該社之員工。

三、經過:

1.孫忠信明知攀登嘉明湖所經戒茂斯山徑之「獵寮」(16、17林班地)為水土保持法所稱之公有山坡地,不得砍伐、毀損林地之竹、木,亦不得擅自墾殖。

2.於110年3月間,未經主管機關林務局之同意,孫忠信、曾金順派遣天馬登山社員工柯正民、劉晉維、蔡劭隆、彭鉉瑞等人,至獵寮開闢營地。

3.分工:柯正民、蔡劭隆、彭鉉瑞負責砍伐林地之高山箭竹、台灣冷杉等竹木;劉晉維負責拍攝獵寮營地開墾現場照片,以回報孫忠信及曾金順。

4.開墾面積:約370.03平方公尺(按,約112坪),其中開墾有營地及炊事區。

5.查獲: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移送台灣台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6.沒收:被告孫忠信就本案犯行而獲有5萬元之犯罪所得;被告柯正民1萬元之犯罪所得;被告彭鉉瑞1萬元之犯罪所得;被告蔡劭隆1萬元之犯罪所得,均沒收。

四、砍伐樹種:

台灣冷杉5棵、高山箭竹等森林主產物,所砍下之森林主產物,旋即棄置於原地。

五、判決書時間:民國114 年2 月7 日

(這整理過之判決內容,如有誤解旨意,則以台東地方法院之判決書為準)

        ~  百岳老查 2025.02.17.

 

附 記:

照片一.引自2025.02.12.關鍵評論(圖/Photo Credit:關鍵評論網/李秉芳 )是戒茂斯路線近年因嘉明湖登山熱潮而興起,卻衍生商業登山亂象。「天馬登山社」6名成員於獵寮開墾營地搭帳服務山友,遭同業舉報後,法院判刑3至6個月、緩刑,並沒收犯罪所得。照片二.引自2014.08.19.東森新聞雲 (圖/山友提供),是嘉明湖畔的空地〈紅圈處〉搭設一排空無人使用的帳蓬,疑遭部分團體收取費用謀利及占用國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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