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十二月號親子天下的封面主題是「大人該懂的過動世代」,去年七月號的人本教育札記的封面主題也是「教育與醫療夾縫間的過動兒」。兩大指標性的教育雜誌不約而同的把焦點放在台灣社會大大流行的兒童過動話題,顯見此事的確有非常值得探討的空間。
公民人權協會於去年七月,對全台灣五百五十二家國小做抽樣調查,發現由學校轉診去兒童心智科或精神科的學童裡,有82.64%會被開藥,即五個孩子去見醫生,四個孩子會拿到藥包。而在吃了藥的孩童裡,六成以上的孩子有副作用的反應。
目前各類媒體的報導,多數是以兒童心智科或精神科醫生的觀點為主,表示過動症藥物副作用不嚴重,與過動和不專注在校所造成的麻煩相比,寧可選擇吃藥。父母親不讓孩子吃藥是因為無知或觀念錯誤,或只是因為沒有必要的恐慌。
然而,服用過動症的藥物真的如宣傳所言,是無傷大雅的事情嗎?二○一四年一月三十一日,在日內瓦舉行的第六十五屆聯合國兒童權利大會上,兒童權利委員會對於關懷兒童心理健康,敍述如下:
「58. 本委員會對過度施予兒童處方精神治療興奮劑感到憂心,也對過度診斷『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以及『注意力缺失疾患』甚感憂心。這些過度處方與過度診斷與以下事項相關:
(a) 過度處方精神治療興奮劑派醋甲酯(利他能)
59. 委員會建議締約國:
….(d) 確保相關衛生主管單位尋找孩童在教室發生注意力缺失的根源何在,並且改善兒童的心理健康問題;以及
(e) 不再將兒童貼標籤為『患有精神疾病』,這樣的診斷並沒有醫學根據。」
(原文見連結:http://www.bmfsfj.de/RedaktionBMFSFJ/Abteilung5/Pdf-Anlagen/14-kinderrec...)
當台灣的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和教育局忙著教育老師,教育家長過動是病,而且為三萬六千名小二學生做過動篩檢,祭出第一次門診免費的福利政策;聯合國正對全世界其他國家發出嚴正警訊,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在全球被過度診斷和過度處方,而且不該將兒童貼上此標籤,因為這樣的診斷沒有醫學根據。台灣在過動症處理的方向上,和國際嚴重脫節。我們並沒有把歐美失敗的前例當成前車之鑑,反而拾起已被聯合國視為燙手山芋的全球兒童「過動」醫療問題,在台灣大肆鼓吹。
事實上,根據美國國家精神衛生院(NIMH)在二○○七年十一月所發表的新聞稿顯示,在進行的造影研究中發現,患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的年輕人,他們的大腦依正常的型態成熟,但是和無此疾患的年輕人相比,平均來說,在某些區域晚了三年,延遲最主要的區域是在大腦外層(皮質)的前部,那裏對控制思考、專心和計劃的能力很重要。其他的話,兩組呈現類似的由後到前的成熟,不同區域在不同的時間點達到最大的厚度。(如圖一)
NIMH兒童精神部門帶領研究團隊的Philip Shaw解釋,「我們發現ADHD患童雖然大腦皮質成熟較慢,但是其進展仍屬於正常的形態,這個結果對許多家庭來說令人安心,而且這可以協助解釋為什麼很多年輕人最後看起來長大就好了。」
(圖一)
耶魯大學小兒神經學教授威廉葛拉夫於二○一三年三月接受《醫學電子報》訪問時則表示,一九九二年時美國治療ADHD常用藥物「利他能」的年產量約四點二噸,而在藥商長期透過各種管道宣揚注意力不足,需透過藥物積極治療下,二○一二年時飆升至五十一噸,相當於臨床上「十五億份」每日劑量。美國杜克大學榮譽教授基斯康諾斯於同年十二月接受《紐約時報》訪問時指出,ADHD患者人數被嚴重高估,從一九九○年的六十萬名孩童暴增至二○一三年的三百五十萬人,「其危險程度已達國家級災難!」
台灣不遑多讓,根據衛福部統計處統計,民國八十七年全國五歲到九歲的孩子,被診斷為過動的人數只有3274人,到了民國一○一年,全國五歲到九歲被診斷為過動人數已達三萬七千人已上,十五年間有十一倍的成長,比美國成長更多。這一條曲線,與其說是一條疾病人數曲線,看起來更像一條產品銷售曲線圖,它有完美的商品成長期(見圖二)。
(圖二)與一般疾病(如傳染病和寄生蟲病)的十五年曲線相比,過動症十五年來的成長曲線驚人。
聯合國之所以警告其締約國,不要繼續對兒童貼過動標籤,並且過度處方精神治療興奮劑派醋甲酯(利他能),實在是因為這樣誇大兒童天性成疾病的操作手法,以及所謂過動症的治療藥物帶來的災害已漫延多國。家長從醫院拿回家的藥袋上,印出的副作用常常只有頭痛,食慾不振。但是實際上,從藥廠生產出來的藥盒裡,藥物說明書是密密麻麻的千字文。過動症藥物的常見副作會有:【利他能】心律不整、頭痛、腹痛、噁心、嘔吐、關節痛等;【專思達】痙攣、焦慮、神經質、病情惡化反應、高血壓等;【思銳】腹部疼痛、嘔吐、便秘、厭食、頭痛、起疹等,並有增加自殺想法的風險。其中利他能和專思達為中樞神經興奮劑,會對心臟血管起不良的作用。利他能藥物說明單的藥理特性欄位,甚至很明白的寫道:「其對人的作用尚未完全瞭解,…對兒童心智上及行為上的作用機轉尚未清楚確立,亦無結論性的證據顯示這些作用與中樞神經系統的狀況有關。」機轉不清楚的藥,為什麼能給孩子吃?
一九九六年,美國一位十二歲女孩,史蒂芬妮‧霍爾(Stephanie Hall)死於心臟衰竭,她死前一天,醫生才將她的利他能提高劑量。二○一一年,英國的十歲男孩哈利‧漢克諾(Harry Hucknall)服用利他能加百憂解後,上吊自殺。這些案例在美國和英國並非單一個案。一位美國兒童神經專科醫師包曼(Fred Baughman, Jr.)的研究報告提到,一九九四年到二○○一年之間,他被正式或非正式地邀請去檢視數起兒童死亡案件,其中有七個孩子是因過動症藥物而死於心血管問題。而過動症藥物二十年前在英國上市之後,通報到「英國藥品與健康產品監督管理局」的案例中,至少有十一例服用利他能而死亡的孩童,其中九例的正式死因包括心臟病、呼吸疾病,以及腦部疾病。另外兩個案例的孩童跟哈利一樣以自殺結束自己的生命。公民人權協會在近期亦接獲通報有服用利他能的九歲兒童,在玩耍時猝死;六歲兒童服用利他能第三天,突然和母親說他想死的案例。
任何人捫心自問,這個所謂的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會死人嗎?會造成心臟病嗎?會造成自殺嗎?如果它不會,那麼因為服用過動症藥物而死去的孩子,誰能還他們一個公道?
我們不應過度高估及強調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普遍好發性及其嚴重性。以家庭為單位的健康生活習慣是最根本、最好、最值得也最少負擔的解決方法,它是老生常談,但正是減少及減輕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問題的良策。現代孩童的生活,以3C產品當褓姆,一週七天的課後安親班、才藝班,除了功課壓力外,孩童睡眠已明顯不足,加上三餐在速食店打發,過動症狀只是整體不健康生活的警訊。另外,環境的變遷讓孩子沒有足夠的自然能親近,足夠的安全空間能遊戲;老師教學能力的提升、家長處理親子關係的能力,這些全都是應該正視的問題。了解這個「所謂過動」的警訊,推動真正長保身心健康的主要法則,而非便宜行事的用藥掩蓋問題,才是政府、民間共同努力的推廣方向,也是施政者應有的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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