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以「公然侮辱罪」提告的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於12日被高院判處拘役20天,在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他強調,自己一定會去坐牢。馮光遠於17日在「夢想家案」分享會上引用大法官509號解釋指出,「跟台灣民主比起來,盛治仁的名譽是微不足道的」。
馮光遠引用大法官509號:對於可受公評之事項,尤其對政府之施政措施,縱然以不留餘地或尖酸刻薄之語言文字予以批評,亦應認為仍受憲法之保障。蓋維護言論自由即所以促進政治民主及社會之健全發展,與個人名譽可能遭受之損失兩相衡量,顯然有較高之價值。他進一步衍伸解釋,「跟台灣民主相較,盛治仁的名譽是微不足道的」。
馮光遠說,在台灣爭取言論自由的人前仆後繼,但因為有民主前輩為言論自由犠牲,現在才能對公共行政中種種不公不義的事情口誅筆伐,心無畏懼。
今天因為言論獲罪,馮光遠指出,總統馬英九長期靠著獨裁政權的庇蔭,包括學位、工作,在他們的生活經驗裡面,是沒有所謂的言論自由這件事,他們講話永遠都很自由,他們什麼時候講話都是對的,「都是站在統治階級來講這些事情」
馮光遠表示,馬英九其實是利用人民對於牢獄的恐懼,他們希望能有寒蟬效應,「但這沒有用」,台灣的民主能夠走這麼遠,因為台灣的人對於迫害是無所畏懼。
另外,對於某政黨要求公視進行台北市長辯論時不可邀請馮光遠參加一事,他則回應,如果公視聽從某政黨的指示,那做為一個由納稅人的錢所成立的電視台,這樣豈不是某政黨養的一隻狗而已嗎?他呼籲,「不要小看我惡搞的能力」。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