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巴拿馬籍貨輪「MorningSun」號貨輪擱淺於台北縣石門鄉十八王公外海的新聞,頭幾天完全淹沒於持續延燒的政治風暴與經濟蕭條話題中,就如同油污隨著海浪拍打著海岸,人們的漠視正嚴重打擊著我們未來數十年甚至千百年的海洋資源
10/11巴拿馬籍貨輪「MorningSun」號貨輪擱淺於台北縣石門鄉十八王公外海的新聞,頭幾天完全淹沒於持續延燒的政治風暴與經濟蕭條話題中,就如同油污隨著海浪拍打著海岸,人們的漠視正嚴重打擊著我們未來數十年甚至千百年的海洋資源。
10/11環保署及成立緊急應變小組24小時現場監控,然而環保署雖有監督之責,卻只能看著船東委託的海事公司僅僅雇用20名左右的人員以最原始的人力清除油污。油污在往後兩天隨著潮汐、海流、與東北季風快速擴散,錯失了降低污染衝擊的黃金時間。原來,船舶造成的海洋污染事件,依照海洋污染防治法應由船東負責處理,環保署表示若以國家之力先動用了資源搶救,可能因不符行政程序,無法向船東求償。我們看著石門鄉臨時加入搶救作業的漁民,穿著雨衣沒有防護地在風雨中接力,仍無力挽救藻礁上的毛蟹在黑色的油污中掙扎著。整個殘油抽除與岸際油污作業,預計要到十二月底前才可清除完畢。
我們不禁要問:沒有能力保衛我們的海岸線,台灣還算是海洋國家嗎?任由油污損害我們的海洋資源,其累積性的傷害該用純經濟賠償來估算嗎?油污影響的數十數百年的損失,都可以求得賠償嗎?難道,就油污不該視同救火救災嗎?搶救我們的國土資源,不該視同作戰嗎?
海岸是河流與海洋之間的生命臍帶,交換了淡鹹水各種鹽分與營養,維繫了海洋與河流的潔淨,也是許多河海生物成長的基地。污油中掙扎的毛蟹僅僅是數千萬種生活於海岸的迴游生物的代表之一,類似的油污事件,可能滅絕了河海迴游的鰻線、南北迴游的烏魚、油污污染了許多近海遠洋魚類的幼體或食物,也隨著浮游生物吞進海洋生物肚中再累積於我們體內。油污破壞不僅讓我們市場上的魚變少變貴,也讓那些原本不用花錢上市場的沿海居民喪失了後院免費的漁市。
繼2001年最嚴重的阿瑪斯號貨輪1000公噸的重燃油嚴重污染國家公園海岸引發的震撼後,環保署主導的海上油污處理應變機制確實有了明確的改善回應,除了加強跨部會的整合機制外,訂定了海洋污染清除處理原則,也組訓了相關人員與技術。然而累積了這樣投資與努力後,近年接連幾次重大的蘭嶼油污事件、宜蘭吉尼號油污事件連番考驗,我們仍是發現,海洋污染防制法的權責訂定,環保署缺乏更完備的海事與漁業單位的整體分工合作後盾,在涉及廣泛且複雜的法律及技術層面下,顯得勢單力薄。換來的結果,是眼睜睜看著我們的國土資源,隨著時間受到會留下嚴重後遺症的損害,影響未來人民的基本經濟與生存權益。
杜絕災害,首重未雨綢繆,但台灣四周海象複雜風險難料,海上是個國際區域難以管理,退而求其次,要預防難以彌補的油污災害就該更側重第一時間的危機處理,而不是任由船公司的技術、財力、與誠意,決定我們共同的未來。當年阿瑪斯號的累計罰鍰的求償仍在國際訴訟之際,我們可不希望將來經濟最困頓的時候,再多的消費券也買不起一條魚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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