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縣、市房價高漲,六成民眾觀望停滯購屋行動,政府「打房」政策急急如律令,國稅局將對豪宅與短期頻繁交易不動產展開查稅,對於同一個人一年內多次買賣不動產,或者同一不動產一年內多次轉賣,國稅局都要追查買賣資金流程,改按實價課徵交易利得稅。立委余天質疑國稅局作法上根本沒有法源依據!他認為,財政部跟國稅局沒有定義「短期」、「多次」,已違反行政程序法「明確性原則」,國稅局只要「自我感覺異常」就可以去查民眾的銀行資金往來記錄,被查稅的民眾算自己活該倒楣?余天提及98年高等行政法院的行政訴訟中,第一審終結案件高達三成六為稅捐案件。顯示國稅局「自我感覺異常」而查稅的做法讓民眾不服。
(記者 金仕忠報導)
99年稅收成長且徵取率高達百分之99!但國稅局追稅手段爭議眾多,法令模糊、濫用自由心證,造成民眾打官司討公道。立委陳亭妃質詢財政部長李述德:「小吃店也在查,中小企業也在查,查的莫名奇妙,查的非常離譜,你知不知道現在民怨四起啊,這是擾民耶!」她認為98年的歲入短收讓財政部為拚業績,所以展開全民大清查。現在所有小老百姓都知道了政府的一個陰謀,就是要把餅做大,把小老百姓的錢,全部掏出來!陳亭妃指出,弄得民怨四起的結果,不論是今年五都選舉,或是2012年馬英九的選舉,執政黨都危險阿!
余天認為,國稅局若指人民逃稅、欠稅,民眾還必須舉證自己清白,如果不服就自己去復查、訴願、打行政訴訟,民眾輸了只有乖乖繳稅,但國稅局輸了「官員卻沒事」,這公平嗎?況且除了薪水以外,這些稅官還可以拿1億多元沒有的「稅務獎勵金」,在國稅局的預算書中,「稅務獎勵金」還不敢寫出來,只敢跟考績獎金、年終獎金、特殊功勳獎金混在一起!原「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中的查緝獎金已在93年取消了,但財政部卻以「沒有法源」依據的「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來編列這一筆預算,不但不合理更不合法!
國稅局自稱「依法行政」,所依的「法」,其實多為自己發布的解釋令。立委賴士葆表示,財政部大發解釋令,成為「霸王條款」,三十年前解釋令仍有一千三百多條還在使用,現在使用中的解釋函令還有七千多條,稅務官成了人民眼中的「酷吏」。余天再提及太極門稅務冤案,最高法院已在刑事判決書中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敬師禮」屬於贈與性質,沒有課所得稅問題;但國稅局卻仍誣指太極門屬補習班,對太極門違法課稅、違法查封、違法拍賣,財政部應依法定程序撤銷不法課稅處分,以維法治與人權,並對違法失職人員進行懲處。據悉,補習班主管機關教育部,於88年即已發函及於89年立法院公聽會上表示,太極門不是補習班。太極門義務辯護律師蔣瑞琴表示,國稅局違法誣陷太極門為補習班,濫權撈過界,僭越教育部職權。本案也歷經100多位立法委員,要求國稅局撤銷違法稅單,然其一局獨大,罔顧刑事法院三審確定判決,藐視監察院之調查,無視立法院之決議,十多年來一直欺騙法官、欺騙立委、欺騙監委、欺騙媒體、欺騙國人,引起廣大民怨,造成台灣嚴重稅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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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酷吏你們等著
被抓去關吧!
86年以前是補習班啊,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