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國營事業公務員兼勞工可以退休兩次與勞保失業給付新措施

2008/06/26 18:05
4,229次瀏覽 ・ 0次分享 ・ 1則留言
PeoPo推 0
檢舉


討論議題一:

平平是工人,差那麼多,一般勞工苦哈哈,國營領兩次退休金?!為何會提出這樣的法案,這一萬多公務員兼勞工的權利是否真的被剝削?是否當時國營事業公司化、民營化,導致勞工權益受損?他們領兩次退休金,會不會造成制度混亂、對其他同一公司的勞工不公平?也排擠了晉用新進員工的機會? 

討論議題二:

丟飯碗可領9月薪,失業了政府給你31萬,勞工不怕沒頭路?!就業保險法草案:中高齡失業有眷屬者可領原薪八成9個月,勞工權益大進步?失業給付真的可以讓勞工無後顧之憂嗎?長期失業者應以社會福利介入,而非就業基金支付?


 

預定來賓:

民進黨立委 黃淑英、

國民黨中常委 姚江臨、

搬運工人 江一豪

網路視訊公民論壇: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何宗勳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無助的勞工 (未驗證) ・ 2008/06/26 20:34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無助的勞工 (未驗證) ・ 2008/06/26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