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加熱菸廣告行銷氾濫 董氏籲依法取締源頭菸商
電子煙加熱菸廣告行銷氾濫 董氏籲依法取締源頭菸商
菸害防制法新制上路滿兩年,但網路社群上的電子煙及加熱菸廣告販售行為依舊猖獗。菸商持續誤導「減害」與「戒菸」,讓年輕人誤信電子煙如菸商所言「只是維他命、果汁或糖漿」。年輕人不僅透過社群平台、LINE 群組、郵寄或面交等輕易取得新興菸品,甚至被吸收為「下線」成為販售者,導致新興菸品使用族群日常可見、不減反增。但新法上路兩年來無論是針對使用者、提供者、販賣者、廣告主等開出罰單總計才四千多件,執法明顯不足。
日前政府主動提修法,盼能積極制止網路平台違法廣告行銷新興菸品,董氏基金會等民間團體多表肯定,但也提醒修法仍須時間,目前衛福部可以做、且最重要的是「應依法追溯、取締新興菸品製造輸入源頭」。
延伸閱讀:政府修法預告 強化網路平台管理?但捨棄業者已執行之自控機制?未訂罰則、未要求定期提交自控報告? 強化管理恐淪為空談!
以下為聯合報廖靜清《菸害防制法新法滿2年 電子煙吸食人數不減反增》全文報導:
菸害防制法新法於二○二三年三月廿二日起施行,重點為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提高禁止吸菸年齡至廿歲等,但上路兩年來電子煙吸食人數不減反增,因吸食電子煙遭罰的個案不到千人,民團批行政怠惰。
新法納管加熱菸,期間共十一家加熱菸業者提出審查,六家進入實質審查,其中一家將於四月審查期滿,通過後必須符合包裝、標示等申請條件規範,預估一、兩個月後就能公開販售。
害防制法修正施行之後,中央與地方加強查處電子煙等類菸品,並予以重罰。
自二○二三年三月廿二日至今年二月廿八日,實體稽查及網路稽查共計六十二萬餘家件次,開立處分書計四九六五件,其中電子煙六九七件、加熱菸三○○四件、使用電子煙或加熱菸一一一三件、網路電商及社群等廿二家平台業者一五一件,共計裁罰四點二億元。
對於取締稽查成效,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認為仍有極大的改善空間,雖全面禁止電子煙,但網路社群的電子煙廣告與販賣行為猖獗,讓不少年輕人誤信「電子煙吸的是維他命、果汁、糖漿」,而透過社群、LINE群組採購煙油,甚至變成賣家與中盤商。
林清麗指出,政府明文禁止電子煙,且有處罰機制,使用這類菸品者處兩千至一萬元罰鍰,但相關單位卻怠忽職守,以致滿街可見吸食電子煙者,連在車站、百貨公司等附近公共場域均可看到違法使用的民眾,吸食比率恐已超過紙菸。
林清麗表示,電子煙使用人數愈來愈多,且公然吸食,關鍵在於各縣市衛生局查緝人力有限,且依現行規定,檢舉者需提供舉證、錄影等違規證明,有相當難度。
在四九六五件處分書中,並無一家菸商受罰,林清麗表示,政府明知道源頭,卻放任不管,以致執法完全無作為,「只敢抓小老百姓,卻不敢重罰菸商」,只要做好溯源確實取締,眾多抽菸民眾就不敢心存僥倖。
國健署署長吳昭軍表示,三月四日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針對電子煙及未經核准上市的加熱菸,新增「沒入銷毀」規定,加強網路平台監管,另要求各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查處使用者、提供者、販賣者、廣告平台業者等。
林清麗表示,肯定政府主動修法,但建議加強追溯製造與輸入源頭,嚴格依法取締。對於販售廣告的網路平台,應該立即開罰,還可直接封鎖,以增加查緝力度。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