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捏把冷汗的漏稅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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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媒題報導,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表示,國稅局針對短期買賣炒作房價的投機客已展開全面清查,截至12月中,國稅局針對半年內房地產交易金額達5千萬以上,及預售屋買賣,已查到30件逃漏稅案,補稅1億多元,平均一件補稅500多萬元。
筆者看到這則新聞,不禁要為納稅人捏把冷汗,因為台灣的稅法罰鍰常高於本金、高達一倍到五倍,營業稅法甚至高達10倍,比起國外懲罰漏稅額要多出好幾倍,律師蔡朝安曾資料指出,美國懲罰漏稅額0.2倍,英國0.3倍,日本0.1倍,立委羅淑蕾委員也曾指出國家由於稅法罰鍰太重,導致百姓傾家蕩產,抄家滅族、公司倒閉,限制出境,筆者怎不為納稅人捏把冷汗?
國家稅法林林總總,連財政部的官員都無法全部了解的稅法,納稅人該如何是好!若不慎錯了、漏了,面臨的卻是高倍罰金,國家雖然面臨國債高築,然政府應思稅制改革,維護人民權益才是,而非犧牲人民權益讓稅收成長,如此治標不治本方式不僅禍延子孫,更嚴重影響國家威信。
12/26為「維護納稅人權利 、終結違法稅單」「稅災自救聯盟」號召萬人從國父紀念館到凱達格蘭大道大遊行,立即獲得法、學、企業、文化界及太極門支持,可見人民因稅制不公而苦不堪言, 呼籲馬英九總統不能再漠視民怨,實現稅改承諾,加速推動賦稅人權,救救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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