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積極作為消除民眾的懷疑
(圖片來源:Vecteezy)
今年1月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並於2月15日經總統公布, 3月22日正式上路。法條內容指出,政府納管符合菸品定義之新類型菸品(如加熱菸),且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制」,經審查通過後始得製造及輸入;此外,使用指定菸品時必要之組合元件須併同送審,若經核定通過,禁止以自動販賣、電子購物等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之方式販賣,也不得進行特定促銷或廣告,並不得於營業場所免費供應,更不得供應予未滿20歲者。
起初,法案的通過及施行受到眾多加熱菸使用者的讚揚,大家都相信政府會盡速完成審查並讓加熱菸上市,屆時台灣就會像鄰近的日本或韓國一樣可以輕鬆取得合法的加熱菸,不必再購買高價的水貨來使用,合法通路也不再只有紙菸可以選擇。
然而,事實卻並非如此…
首先,我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對象僅針對衛生福利部認定的指定菸品(如加熱菸),反觀在台灣市占率最高、公認危害最大的紙菸,卻不需要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就可以輕易上架販售。
對此,許多民眾感到不滿,認為政府偏袒紙菸,明明加熱菸與紙菸同樣都是菸草產品,卻適用於不同且不公平的規範,並導致菸品市場的不公平競爭,進而危害到消費者選擇其他菸品的自由及權益。
此外,「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公告後,當時相關執行細則卻尚未完備,就連收費標準都是一個月後才公告,可見政府的行政怠惰有多誇張!
如此的行政不作為引起了大眾對政府的懷疑,是否因紙菸商擔憂加熱菸會影響到紙菸的銷量,進而以官商勾結來維護自身利益,並趁此加強紙菸在市場上的優勢地位呢?
不管如何,政府應該公開透明且盡快的完成對加熱菸的審查,以消除大眾對政府動機的質疑;此外,政府也應該重視大眾的需求並傾聽民意,在保障公共健康和安全下,給予成年者自由選擇合法加熱菸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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