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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所雙輸的困境 公私協力淪為公私無力

2022/09/17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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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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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上午11:37 更新: 感謝網友提供新證據與事實,已更新入動保人士質疑的第4點與新增第7點。)

李孟寶(本名李孟娟,以下簡稱寶媽)的桃園觀音狗場爆發的爭議延燒至今,最新的狀況是桃園動保處沒入到臨時收容所的犬隻,被一次大量領走12隻,據悉案主寶媽還進入臨時收容所協助尋找犬隻,此事已在動保圈沸騰,令人看不清桃園動保處的處置方針。

訪談者於9月16日下午採訪桃園動保處高瑜婕課長(以下簡稱高課長),以桃園動保處立場親自對此事做出澄清與說明,此番報導前半段為訪談者記錄高課長所陳述,後半段為記錄動保人士所提出之質疑,官方說法與民間意見公開呈現,讓大眾知悉並檢核。

寶媽入臨時收容所選狗,由屏東愛媽領走?

關於12隻狗被領養的爭議,高課長表示,屏東愛媽早於沒入之前,已經聯繫動保處,希望可以領回自己寄養在寶媽狗場的12隻狗狗,因屏東愛媽需先整理好環境,同時在聯繫寶媽有關接送事宜的過程中,寶媽時常失聯,原本聯繫好要發車接狗因無法確定所以取消,反反覆覆好幾次,直到9/8桃園動保處當日沒入寶媽狗場犬隻,屏東愛媽不想讓狗入收容所,只能趕緊聯繫桃園動保處,希望透過桃園動保處委託尤司機於12日接送犬隻,所以並非如外界所言為何不早點來接,屏東愛媽想接回犬隻所做的聯繫是早於沒入之前。

為何必須由寶媽協助找狗?

屏東愛媽交付犬隻於寶媽時,犬隻還是幼犬,幾個月下來已經長成亞成犬,因為是在寶媽狗場長成,加上路途遙遠,所以委由寶媽協助找到12隻已長大的亞成犬,所以並非如外傳由寶媽託人領養走,12隻犬隻也由尤司機接送到位於屏東里港愛媽的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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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片登記,程序問題,是「領養」還是「領回」?

寶媽桃園狗場很多犬隻都沒有施打晶片,桃園動保處於入園協助時才施打晶片,因為是寶媽狗場犬隻,晶片先登記在寶媽名下,沒入後轉為桃園動保處所有。

因為此案情況較為特殊,且鑑於沒入確實稍顯倉促,對於之前就已聯繫希望領回寄養犬隻的愛媽,桃園動保處先依「認養」程序協助將晶片轉入愛媽名下,確實登記,但因為此案實際聯繫時間早於沒入之前,還是認定為「領回」,高課長強調,平常並不會進行這樣的程序。

狗場安置,事先檢視?

王得吉處長於16日也南下屏東確認犬隻狀況與愛媽處所的環境,因為屏東里港領回12犬隻的愛媽平日也在做救援,環境尚可,愛媽表示會照顧整理好這些狗狗後,持續送養,為他們找家。

事實上,在寶媽狗場犬隻被沒入臨收之後,陸續湧入尋找寄養犬隻的愛媽和協會,之前犬隻在寶媽狗場,地是寶媽私人所有,進入須經過寶媽許可,而寶媽情緒反覆,時常失聯,臨時沒入,曾經寄養的愛媽們也很著急,轉而尋求桃園動保處的幫忙,桃園動保處秉持互助的立場,盡量給予協助,同時也希望能緩和桃園動保處臨時照護大量犬隻的壓力。

寶媽狗場三年多來被舉報多次,桃園動保處無作為?

之前寶媽狗場遭檢舉的事項有犬隻外逃遊蕩、寶媽失聯寄養人無法進入狗場看狗等,因私人土地須徵求同意方可進入,桃園動保處於去年聯繫順利有進入寶媽桃園觀音狗場視察,場內約30-40隻犬隻,狀態尚可,稽查人員不覺得飼養有問題,今年再度接獲檢舉,前往狗場稽查發現狗狗數量爆增,犬隻狀況變得比較不好,有先開立改善通知單,並禁止寶媽再增加犬隻的數量。

後因寶媽觀音土地似有違規問題,面臨拆除,寶媽告知桃園動保處她新店也有狗場,預計會將犬隻移入新店狗場,後因骨骸事件爆發,新店狗場犬隻被新北動保處原址沒入,且不准寶媽將桃園犬隻移入新店狗場,因此桃園動保處先於原址協力照顧犬隻,最後沒入時,犬隻和稽查時數量差不多。

無法立即沒入之原因在於公立收容所自身乘載的量能有限,原址協力照護只是暫時性措施,即便9月8日將全數犬隻移置臨時收容所,在照護上來說,都是人力極大的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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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狗場管理上的困難?

民眾因為桃園動保處沒有比照新北即刻沒入,認為桃園動保處放縱包庇寶媽,且認為某些公務人員與寶媽或有私交,但實際而言,動保處在民間狗場的管理強度上,是有實質困難的,這些民間狗場土地是私人的、財務也自主、政府並無補助,政府只能透過稽查確認動物狀況如何。

而狗場主人寶媽個人情緒控管不佳,反覆無常,起伏不定,時常爆走,桃園動保處也會擔心狗狗受到波及,基於保護動物的立場,在與寶媽的溝通聯繫上,盡量避免正面衝突,不刺激她的情緒,以不傷及狗狗為優先考量,這期間確實有受制於寶媽,但在9月8日移置的過程中,也是透過寶媽的協助,動保處才能避免使用撈網驚嚇犬隻,不致造成犬隻的壓迫。

臨時沒入大量犬隻,對於公立收容所也有極大的照護壓力,不管是公立或是民間,一但過量,品質即無法兼顧,對人對狗都是壓力,桃園動保處還是呼籲,請協助這些狗狗早日被領養,順利找到溫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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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寶媽狗場附近的大量狗骨骸,桃園動保處的後續措施?

桃園動保處已整理好晶片資訊以及遺骸等證物,因案件涉及刑責,已移交給地檢署做後續偵查。

對於寶媽,桃園動保處該給予的行政懲罰照例開罰,並沒有輕縱狗場負責人李孟娟。

以上為訪談的實錄,另外記錄動保人士對於此事件所提出的疑慮,希望桃園動保處能給予更詳細的說明:

1. 是否以「領回」之說規避「領養」的相關規定?

依照<桃園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的第11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收容所得拒絕其認領或認養犬貓:

一、違反動保法規定,經裁處罰鍰或法院判決有罪確定。

二、認養人曾遺失犬貓,或認養超過四隻,經動保處派員至飼養地點訪視評估不適宜。

三、以他人名義認領或認養犬貓。

面對如此重大案件的後續處置,且大量領養/領回超過四隻,桃園動保處是否更該謹慎,且依法評估,而桃園動保處對外宣稱的「領回」,是否是為了規避違反自身法令的說詞?

2. 對於飼養地點的訪查,其評估應於事先還是事後?

據了解,屏東愛媽是9月12日商請尤司機運送十二隻狗狗到其位於屏東里港的飼養地點,而王得吉處長也親自前往訪視評估,但王處長是於16日才前往,狗狗已確定被領回/認領,這樣的事後評估程序是否得當,大量領養之前是否應依法令做好環境訪視,桃園動保處是否因為民怨再起而亡羊補牢趕緊評估補足程序?

3.應作為而未作為的原地照護,桃園動保處是否該再次說明失職之處?

原地照料並非不行,新北新店園區也採用原地照料接管的模式,但在8月24日案件爆發之後,桃園動保處介入觀音園區,直至9月8日沒入之間,為何該有的疫苗施打絕育等措施都沒有進行,這段期間桃園動保處所謂的介入是在進行何種的照護?

桃園動保處一開始宣稱為了「避免疾病擴散先原址照料」,並要求寶媽一起扛起照護責任,期間長達將近兩個禮拜,除了將寶媽狗場變成觀光打卡直播景點之外,該進行的施打預防針七合一、絕育、梨鞭投藥,全都是在9/8沒入之後才進行。

這會不會導致疾病的擴散,引發更大的問題呢?桃園動保處在後續處理上的諸多失當,也須面對大眾好好說明。

4. 稽查並不確實,顯已涉及偽造文書。

5月19日寶媽在自己臉書展示的稽查合格紀錄,紀錄中明確記載現場約90隻左右的犬隻,且"已注射晶片",高課長於訪談中卻指稱8月份進入狗園協力照顧時,多數犬隻皆沒有打晶片。這現狀明顯與稽查報告不符,是否已涉及公務員登載不實之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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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寶媽又在自己臉書展示的稽查合格紀錄,對照8月份狗場內部環境的照片,此合格評估,顯已涉及造假,實際照片顯示狗場內部環境令人觸目驚心瞠目結舌,這不免讓人懷疑桃園動保處長久以來的稽查真確性,政風部門是否該展開更詳實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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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自2015年動保法已規定飼養犬隻若未經申請皆須進行節育,但寶媽狗場的犬隻可見未絕育的母犬及公犬混養,這在稽查時應是肉眼即可辨識的違法,為何卻未進行強制取締,據悉寶媽送養犬隻常以幼犬為主,如此源源不絕的幼犬,桃園動保處卻稽查不出,是否已屬行政怠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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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晶片施打與稽核的散漫。

按照高課長所言,寶媽狗場的犬隻多數沒有晶片,是桃園動保處原址介入照護之後才施打晶片。

那之前的狗場訪視,難道晶片注射只是隨便打勾,並沒有確實掃瞄晶片存在與否?沒有晶片掃描,如何確定犬隻狀況?若之前就已確實要求寶媽為犬隻植入晶片,場外還會有這麼多”無晶片的屍骸”遍布在四周嗎?若晶片施打確實,屏東愛媽宣稱要找狗還需要透過寶媽的指認協助嗎?沒有晶片協助,如何能確定寶媽所言的十二隻皆是屏東愛媽的犬隻呢?

晶片制度的不落實,是不是也顯示了桃園動保處的怠惰呢?

更何況桃園動保處還有竄改晶片之事,正在接受桃園政風室的調查,連同稽查不實之情事,瀆職狀況不只一件,請務必公開桃園政風室的調查結果。

6. 教育不力,場域封閉,大愛變大礙。

在各地動保處紛紛化身成為教育園區之際,桃園動保處的收容所還停留在較原始的狀態,甚至有些區域不開放志工進入,不開放導致猜疑四起,更加深民眾對收容所的恐懼,而愛媽對於收容所的瘋狂抗拒,也是導致這次事件荒腔走板的原因之一。

民眾其實也深知動保處位於行政架構底層的位階,民間資源的注入,目的也在減輕動保處的行政負擔,若資訊能公開透明,也可避免大”愛”扭曲成大”礙”,由雙贏落得雙輸的局面,如何尋求更好的合作模式,降低類似的紛爭,避免陷入不斷出包的惡性循環,應是桃園動保處在這次事件當中需要面對的課題。

7. 避重就輕,蒐證不力,放任證據被燒毀被消失。

桃園寶媽狗場被檢舉的事項,並非只是犬隻逃逸遊蕩,舉報民眾具體指出附近農地有犬隻遺骸散落,甚至有民眾目擊狗吃狗的慘況,高課長卻只避重就輕提及犬隻逃逸,對於犬隻遺骸散落與狗吃狗慘況隻字不提。

因為民眾舉報,8月24日下午桃園動保處與志工到寶媽狗場周遭進行蒐證,當日搜尋出將近50個犬隻遺骸,這些證據都去哪裡了?移交給地檢署?還是任憑愛心志工帶走燒毀?身為公務人員,對於第一現場的蒐證,竟如此輕率。

動保處高課長當時人是否有在現場,是否親眼見過現場狗籠裡的貓頭屍骸?此貓頭屍骸也是關鍵的重要證物,高課長是否有協助保存證據?是否於事後一句"移交給地檢署"即可撇清責任。

蒐證不力是否涉及瀆職,這也得請桃園動保處王處長出面說明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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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還請桃園動保處撥冗明說。

結論:公立收容所困境  三輸的局面

收容所收養犬隻爆籠,其實已經不是新聞,各地收容所因收容不下而異地野放TNR的犬隻,造成對環境的干擾、造成對野生動物的危害、造成人與流浪動物的衝突,與日俱增。

原先立意良好的「公私協力」,是否因為農委會動保科時常高掛在口頭的”行政量能不足”,而逐漸變質為「公私無力」。

受苦的動物、憤怒的民眾、失序的行政效能,交織成一個混亂的場面,這是一場三輸的悲劇。

紛擾還在持續,懇請行政院農委會以及相關部門正視寶媽狗場帶出的問題。

否則寶媽狗場,不會是最後一個令人無法置信不忍卒睹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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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動物友善網提供相片,動物友善網有相關完整的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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