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法院裁定中科三期、四期必需全面停工衝擊兩園區逾兆之投資開發案,文載環保署明知健康風險評估對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國科會中科管理局,卻在還沒完成評估通過前繼續開發,依環評法第十四條規定,其開發許可無效,且為「自始、當然、絕對無效」。
政府官員錯誤決策,真的比貪污更可怕!農民王婉盈激動指出:「國家社會真的有病,自己不守法竟要百姓守法…政府一步錯步步錯…比土匪還土匪。」政府官員不依法行政,為所欲為,錯誤決策,造成民怨四起,廠商損失,經濟延宕。果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自始、當然、絕對無效」,設若友達及已設廠之公司提出國賠,上兆國賠價金,又要全民買單,政府欠債,豈不四兆、五兆、六兆直線上升,如何善了?恐又是一個無解?
台灣官員不依法行政,獨斷專行、由來已久,君不見前苗栗縣長何智輝,竹科銅鑼開發貪污案,法官不依法行政,身陷囹圄,國家社會公理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幾乎「潰堤」,素有皇后貞操美譽的法官,一夕之間化為烏有。眾所矚目的太極門冤案,承辦檢察官侯寬仁,不依法行政,違反ㄧ案不二罰原則,挾媒體辦案,監察院調查報告,明確指出檢察官侯寬仁違法濫權,涉及偵查不公開等「八大違法」,函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法務部卻不依法行政,迄今八年,未見下文?前中華民國反共聯盟主席黃少谷兒子黃任中,稅官不依法行政,稅案未經法院審理,勝負未甫之際,即遭羈押管收,羈押期間,一生家財,賤價拍賣,使其晚年,貧病交迫,積憤難平,病情加重,終致撒手西歸,抱憾終身。
太極門烏龍稅務案件,更是荒唐離譜,集稅官「不依法行政」之大成,國稅局未經實地查核、查證,僅憑檢察官侯寬仁不實不法之起訴書,即發單課稅。期間,財政部訴願委員會五度撤銷國稅局原處分,最高法院也判決國稅局敗訴確定,而國稅局卻可以加加減減又重新開出一張稅單。截至日前,該案一案已達一百二十一辦,堪稱百變金鋼。較短命者,早就?屍「稅」場,屍骨無存。難怪民間流傳「萬年不死稅單」, 其來有自!
司法官員、稅務官員、環保官員…政府大大小小官員,無視法律之存在,各有一把「罩」+,各吹各的調,尤有甚者,稅務官員大權在握,美其名「為國徵稅」,實則行「殘害百姓」之實,無辜善良百姓,頓成待宰羔羊,哀號遍野,有苦難言,有怨難伸。難怪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指出:「侵害人權最嚴重的還是公權力…對於人權,最需要教育、最需要訓練的是公務部門。」果如是、誰是破壞稅法元兇、誰是出賣稅法的猶大、稅務官員如果連最基本的「公平正義」都棄之如敝履,筆者可以肯定的說,國家稅法真的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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