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得開心,開得膽戰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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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大建設後一直到現在,所養成的工業製造和設計的技術時常以來傲視全球,在許多方面都可以看出,而台灣亦是許多改裝產品的製造地,在台灣,這些改裝套件,設計、生產、製造,創造外銷GDP,IEK針對汽車與零組件產業觀測, 2017年整體車市景氣調整後將逐季增溫,台灣汽車產業產值預測將成長約4.4 ~ 5.4%,附加價值率可望創下連續4年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似乎對台灣的改裝市場不太友善,主因是攸關國民的安全,遠望鄰國日本、泰國、德國美國都有各自風格的改裝文化,甚至世界幾大改裝車展如Essen Motor Show、SEMA這些都有台灣工藝強大的技師參與,然台灣普遍的民眾對改車聯想到的通常還是不太好的印象,究竟下一步要怎麼走才會得到兩全其美能安全與娛樂兼具,值得探討。

合法販賣,違法使用?!

        根據道路交通規則第十六條指出: 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第十八條指出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或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修復後,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九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其檢驗。一年內違反前項規定二次以上者,並吊扣牌照三個月;三年內經吊扣牌照二次,再違反前項規定者,吊銷牌照。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附件十五說明了汽車設備變更項目須經交通部委託之車輛專業技術研究機構審驗合格,並繳驗改(加)裝設備之統一發票,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後,應辦理變更登記,同樣附件七說明了燈式的配置方式,主要還是安全取向。其實可以看出法令上說車主可以改裝,但是改了之後有人能幫你開立改裝證明,以便於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是個問題。

不可變動之項目

引擎設備:原先採自然進氣的引擎不得加裝渦輪增壓或是機械增壓

               裝置。

傳動系統 :自排改手排、防滑差速器、齒輪比等等

懸掛系統之支臂、三角架與連桿機構部分:強化控制臂、仰角調整器等

底盤設備
車燈噴色或貼膠紙
方向盤位置
煞車作用設備:總泵、分泵、煞車油管
懸吊系統:支臂、三角架與連桿機構
HID頭燈
方向燈顏色                    
可改裝之項目
排氣管: 離地高度必須要有10cm,機車要有防燙蓋,且符合環保
       單位認定
空力套件(大包、側裙、尾翼):
不得超出車身,不可有銳利邊角,不可影響視線。
輪胎尺寸:
除胎紋深度1.6mm及輪胎不得車出車身外
車身高度:
高度比原廠車高低,第4條第1項內規定排氣管高度需離地10公分以上
其餘位於法規記載之事項

    

法律的灰色地帶,第一線執法單位的無奈與玩車人的感嘆!

Free Biker雜誌表示:政府處處打壓機車族群,長久以來更無合宜法規來管理改裝相關事宜,的確令人非常失望。

    規範範圍大,卻也寫得籠統,使得一線執法者不得不取締,卻又無所適從,中市第一分局交通組長胡淑淨表示:「這是屬於較高層次的法令與政策方面問題,只能以法行政,無裁量空間,使得開了單後監理站又撤了單」浪費了社會資源。

     台北市警察局港墘分局員警也表示說:當然我們用眼睛看的話,無法認定他是原廠或是改裝,拍照後寄給監理站請他去驗車。麻煩的是改裝族,我們所負責的只是請他去驗車而已。

   

中華民國憲法所保障,民主精神之彰顯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也有說到: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而第二十二條更說: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中華民國憲法憲法是民主精神的重要呈現依據,能如此變動私人財產,難怪會造成反對。

能賣能買,不能裝!

    在合法的地方購買,開發票,繳物價稅。安裝在車上,付了工資,汽車在路上開
    ,牌照燃料稅都必須繳納。
    且假使裝超過10000元的改裝品不管是否合法都要收取15%的貨物稅,在這樣收
    了稅後卻也不能上路,也是造成爭議的理由之一。
    新北市市長市長朱立倫說:「對於改裝汽機車,我們必須顧及整體民眾的權益,
    如果製造嚴重噪音干擾民眾生活,市府就必須嚴格取締」,並強調「不是懲罰
    改裝,而是逞罰有噪音的改裝」。

新制上路,人人成了檢舉專家

    自中華民國一○六年五月一日起,新北市環保局配合環保署試辦「防止噪音檢驗合格車輛改回原裝排氣管試辦計畫」,未來檢測合格後,排氣管須貼上「合格標籤」,相片等相關資料都會上傳到環保署資料庫保存,日後攔檢比對與存檔資料不符就開罰3000元,只要於查獲行駛中改裝噪音車,不須經噪音檢驗就依違反噪音管制法規定處3000元罰款。只要拍照檢舉,車主即須親自前去撿理站進行驗車,且須前往監理站驗車對此常會引起民怨:為什麼品著一張照片檢舉後就要重新驗車,對此環保局科長孫忠偉:「本來環保署的辦法是不需要任何照片,但我們為了保證被檢舉人權益,我們規定一定要檢附照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員林分局亦對此也說明:檢舉都需要附上照片,比如說違規的胎樣部分。

病懨懨的改車環境,形成亂象

代驗人員:一定讓你過啦!只是要多一個代辦費。

AB車驗車法

AB車也稱為【A拷B車】或者是【南北車】,顧名思義就是全車證件、車牌都是盜用其他車輛,借屍還魂的複製車。

    這是改車界常用的驗車方法,一個人可能通時買了兩部型號一模一樣的車種、顏色,其中一台是拿來檢驗的,而另一台,則是拿來改車,通常在驗車時,會把要驗的車和另一台交換車牌號碼,以此來規避刑責。

代客驗車-黃牛

根據中天新聞的晉級的兩輪特別報導,這些代驗業者通常會與監理站配合好,會再驗車站外面駐守,以更貴的價格來將改裝車,這種不會過的車處理到過,這也不是特例,已經是個經營模式了,推測應有暗樁,是兩家業者互相配合的結果。

代驗法:

幫忙將改裝的零件一樣樣拆下,並裝回原廠零件,在檢查到過。

作弊法:

假使重量不夠重,會幫你多塞幾個東西,煞車不夠緊,會讓你含著煞車不放增值到驗過,總之就是作弊。

私家驗車:

以更便宜的價格幫忙驗過,優點是通過率高,缺點是無保障。

換牌法:

假使你的車有問題,甚至被停牌會替你換一台車甚至是牌照,在拍照後替你驗過。

容易處理>>>>大改的車

$$$代辦費收費級距約為:450、500、1000、6000/新台幣

全套替換法:

先換回原廠的去驗車,驗車後再裝回來。       

 

弔詭的是,因為驗車人員不熟悉法條,除了對於改裝過的車不會容易讓它過之外,一些一般的車子,也可能因為一些小問題被百般刁難,這也是黃牛驗車這個產業得以出線的原因。

也發現到,這些所謂黃牛驗車,時常是與監理站人員串通好的,是個互相配合的產業鏈。

        法規不全衍生的亂象不只如此,年輕人愛改車,而這些人通常改的車都很喜歡改的花花綠綠的,且排氣管通常以大聲為出發點來改裝,或於車陣中亂竄常會吸引目光,並帶來頗差的觀感。(圖一,來源:蘋果日報)

            

    (圖一)                                                                                                  圖片來源:Dcard

    曾經喜好改車的吳姓民眾說到:可能許多人認為改車就是那種很吵會影響別人生活壞境的人,但其實很多人改車都只是希望讓自己的愛車變得更帥更猛,我覺得改車可以,但前提是不要影響到其他人的用路環境。

人們是怎麼看?

請問您支持改裝車合法化嗎?

    針對改裝車合法化的問卷調查發現到,在問卷的對象198人中,有七成的民眾148人是認同改裝車合法化的,這148人中認為在不影響人的情況下,怎麼改裝屬個人自由的人數有130人,且過半的人認為打造自己風格和追求性能以及安全考量是很重要的事情,由此可見追求改裝車合法化的人心中所想。

    另外四分之一50位反對的人中,九成的人士認為噪音問題影響很大,而七成六的人認為喜歡改裝車的人士多半是為社會帶來負面觀感的所謂「台客」和「屁孩」,還有排氣管製造的空氣汙染物也因時常直接排放在某些人身上或是影響環境空氣品質及改裝車的安全問題,更構成反對者中近五成的人反對之由。

    甚至有人表示:不解這些人為何要犯法?不見得改車是屁孩,但屁孩就是愛改車,晚上睡覺還要忍受屁孩的排氣管你會接受?

    除了原本原本就支持改裝車合法化的人們,這些不支持者中五成六的人認為在不被影響的情形下,是可以接受改裝車合法化的,看來這場紛爭還是有屬於平衡的曙光的

改裝車≠飆車族?

    「其實改裝並不危險,危險的是改車人的心態」,臉書粉絲專頁,改裝車合法化,放台灣改裝文化一條生路如是說,且接著說「改裝只是一個自己對自己手中的玩具的認同,我們認為我們自己應該開一台甚麼樣的車,以及我希望我的車在路上開起來是甚麼感覺;雖說現在路上跑跑走的改裝車中很多也是讓人無言,很多外觀也是讓人作噁真正令人作噁的是,把自己的車搞的如此高調,再去飆車去賣毒去打架,搞得整個文化跟這些負面新聞連結,才是我們現在最痛恨的。

    台灣之光享譽全球。

2013年的世界手工改造摩托車大賽(AMD World Championship of Custom Bike Building)的哈雷改裝組(Modified Harley-Davidson Class)冠軍葉韋廷(Winston Yeh)更與YAMAHA合作創造出了獨一無二的車款。

                                                                                                             

由台灣VICTORY 統籌改裝的MS.SHARKER,融入近年來流行的Scrambler復古車與Tracker滑胎風格, 呼應油箱造型如鯊魚般銳利,透過本次改裝大幅強化車輛靈度與性能。

                       

    紅線機油台灣總代理技術顧問趙英傑,不到40歲已是美國ASE(Automotive Service Excellence)6項認證的「維修大師」大學念會計,研究所讀MBA,大學時卻到TOYOTA車廠打工,加入專門做性能研發及改裝的「TRD」部門。他畢業後在美國開改裝廠,因友人擔任《玩命關頭》首集的改裝車技術指導,引薦他加入第2集《玩命關頭2-飆風再起》的技術團隊,他負責的車就是電影開場賽車戲中Michael Ealy駕駛的金色豐田SPURA。

位於台南縣的捍崴,所在地理位置與其店內的車輛一樣相當特殊,在一個任誰也想像不到的熱鬧街道內,既然暗藏一個如此滾燙的兵工廠,以傳承日本Top Seeret所獲得之技藝,以打造最頂尖的速度機械為樂,旗下所創造的怪獸更是不在少數。

    近年來台灣經濟部也積極協助相關廠商參加「美國汽車售後服務零配件展(AAPEX)」及「美國汽車電子及改裝車零配件展(SEMA)」等國際大型展會開拓商機;新的領域正慢慢崛起─AM市場(After Market),售後服務市場。其圍繞汽車使用過程中的各種服務,如汽車零件的更換、檢查或改裝等,充滿了無限的商機。其中,一向以其“機械、電子的整合能力強、品質好、交期穩定”聞名的臺灣零組件產業,更在全球AM市場中占有一席不容小覷的地位。

台灣汽車零件製造能力在全球AM市場中占有一席不容小覷的地位。

近年來我國汽車零組件產值自2010年起多呈現正成長,唯2013年汽車零組件產值為新台幣2,227億元,較同期小幅衰退1.6%。資料來源:台灣車輛公會,經濟部統計處(2015/12)

    2015年前五大外銷國依序為美國、日本、中國大陸、英國及澳洲,約占整體外銷值60%,其中外銷美國金額最大,占比超過40%。

來源:台灣車輛公會

   

台灣所產製的碰撞件(塑膠件、鈑金件、車燈)占全球AM約八成,東洋為全球第一AM塑膠件製造商,全球市占率七成,而板金件則占了三成三;帝寶和堤維西為全球AM車燈的龍頭分別占了美國與歐洲的6.7成佔有率。

    法規透明化得以正向發展

    「台灣現階段相關於汽機車的改裝管理法規非常模糊,儘管是監理站的定檢業務,也完全未有統一標準、程序和方法,更別說在街上攔檢的警察,究竟具備什麼程度的相關知識。如果可行,從法規上來修正,重新製應合理合情的管理規範,當然是現今最重要的。」這段話出自Free Biker雜誌社社長陳清先生,「遺憾的是,多年來台灣總是由外行人來管理內行人,每每由政府找來的專家學者,沒一位是真正瞭解實際內容的人士。恐龍都可以當法官,色狼都可以當老師了,我實在很難期待哪天重新修訂的法規能多契合民情。」此兩句說出來略顯矛盾,卻也說出許多玩車人心中感到惋惜之處。

    對於法規FB粉絲專頁改裝車合法化,放台灣改裝文化一條生路 的創辦人如此建議。-改裝車應當視為個人性格的表現,符合以下規範皆應開放改裝:

-車頭燈色限制為 白色/鹵素燈泡色/黃色

-車尾燈色限制為 紅色/黃色/倒車燈白色

-紅色與藍色燈光為緊急車輛專屬,一般車輛禁止使用

-車輛排氣管噪音值不可大於90DB

       -車輛改裝HID大燈燈光需合格魚眼並不造成眩光 (如之前台灣開放時)

       -車輛避震器改裝合法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甚至也表明說,當初的法規所要防範的是車子的引擎、底盤、電器年久失修,有危險,其目的主要是為了讓車子能夠正常的行駛在路上,不過把車子的效能提升比如說安全上更動沒有特別規範出來提到:法規與時代是有點小脫節啦!

        假使法規更詳盡的寫出判斷標準,就像是台北市市長柯文哲所說的,從源頭控管,不合標準的禁止販售,是否可以減少許多紛擾,不會有過於大聲的排氣管、過於刺眼的車燈、直接面對後車臉上的排氣,也能促進台灣汽機車零件產業的發展,穩穩的維持世界前幾名厲害的產業創造利潤,並讓許多玩車人士得以放心改車,不會從事非法行為規避罰則,是否是為百善無害之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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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時間: 2017.06.07

李宇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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