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市府陳情護樹 護地 護文資
【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土城護樹者聯盟等10多人,25日上午10時假新北市政府大門,位於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召開「大漢溪岸,年後抗暴」聯合記者會,陳情訴求「護樹、護地、護文資」,抗議市府開發護航財團利益,將訴求寫成春聯,張貼於市府前的廊柱,並要點燃自備的鞭炮「嚇走年獸財團與年獸朱立倫」時,卻遭一旁警方奪下禁止,雙方發生拉扯、推擠、口角;最後以和平落幕,林晉暘表示,市府若不合理善意回應,下一次將有更積激烈的抗爭?
土城護樹者聯盟阿凱表示,土城地區有關樹木的議題,近年來土城的房價高漲,開發的案件越來越大,在年前土城學士路封閉,整排行道樹被不當的移植,對於護樹者是痛心難過,我們的成立就是提醒市政政府對於各項開發案中樹木的生存權的重視,期望市政府落實新北市樹保法相關的規定,並遵照工程會規範的02905移植專章的移植工法進行移植,在開發之餘重視土城消失的綠地;訴求:拒絕不當移植,落實專業樹保。
搶救普安堂代表李長俊說,普安堂於2月25日在台北高等法院以訴訟參加人身分參與慈佑宮告新北市撤銷立史建築公告的訴訟,慈佑宮拆完新堂還不罷休,意圖對舊堂再下毒手,此次開庭為言詞辯論庭階段,盼法院能睜大雙眼,守住普安堂,而對新北市仍以古蹟認定須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此點表達嚴正抗議,文資法的訂定本應該要極力保護文資,為何由新北市執行效力竟低於土地所有權人,這完全是藐視法律之行為;訴求:立即指定古蹟重建普安堂,無須土地所有權人同意。
龍埔里的黃小姐表示,土地與都市的規劃,其原先的目的是為了要創造更符合公眾利益以及保障人民生命居住、財產權,並非是為了土地炒作與投機行為服膺。然而,本案緣起為新北市政府2012年11月提出「新訂三峽麥仔園地區都市計畫」徵收案,該案將三峽區龍埔里周邊127餘公頃的土地劃設於其內,預計,以區段徵收方式來取得民間土地,僅意圖藉此再興建更多水岸景觀住宅,也正因欲配合水岸景觀住宅的規劃,在龍埔里三峽河沿岸劃設自行車道。上述麥仔園都市計畫案於2013年11月送呈內政府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而在同一時間,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所屬之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於劉姓家戶(龍埔里三樹路222巷236弄118號)張貼拆除公告,並假第十河川局之河川區與治理線的劃設,強制我方搬離自日據時期即已世居百年的土地。
無論是經濟部第十河川局或新北市水利局,針對河川區劃設,皆無法提供任何科學佐證,完全忽視世居百年不曾淹水的在地知識,僅以一句:「專業考量」便塘塞我方的質疑。合理懷疑強迫世居務農的劉姓家戶搬遷,是為取得麥仔園徵收案的公設面積,藉此試圖捏造更多房市的炒作要素。此種粗糙的空間規劃,公益性、必要性必須加以嚴厲質疑,亦違反《憲法》第十五條對人民生存權的保障。此外,此種欺辱農民不識字,私自將人民土地劃設為國有土地的舉動,無疑是戒嚴時期延續至今的國家暴力作為。曾幾何時擁有規劃權的政府成為財團土地、房市炒作的共犯?我方訴求:一、反對區段徵收惡法!反對「三峽麥仔園地區都市計畫」土地徵收案!
二、反省三峽人口成長與空屋率,提出更具前瞻性、公益性的空間規劃!
三、要求經濟部第十河川局重新檢視三峽河沿岸之治理線劃設,要求將龍埔里三樹路222巷236弄118號(劉姓家戶)劃出河川區之外,讓家戶就地居住、保留!
四、 行政院「逾總登記期限無人申請登記土地處理原則」係為國民政府戒嚴遺緒,實為政府搶奪人民土地之惡法(多數人民不識字而土地被登記為國有)要求重新檢討臺灣之土地登記制度,還地於民。
留下門聯:重檢討土地登記制度還地於民,檢視治理線劃設家戶就地保留。/1040225/
延伸閱讀
上圖:民團市府陳情護樹 護地 護文資記者會場(記者詹招琳/新北市攝影/1040225/)
下圖:重檢討土地登記制度還地於民之春聯(記者詹招琳/新北市攝影/10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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