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喊勞動部裁決不公,害慘勞工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等於二十日上午在勞動部陳情裁決不公,害慘勞工。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今偕同台灣美光晶圓科技企業工會、立大化工企業工會等團體赴勞動部前抗議,質疑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做出的裁決不公,高喊「裁決不公,害慘勞工!」並提出4項訴求,要求勞動部檢視裁決委員會、剔除不適格成員等。勞動部回應,每隔兩年就會重新調整裁決委員會,今年5月才進行人事異動,勞動部處理案件時也會檢視上訴結果,額外增聘有實務經驗如律師等專業委員加入。
勞團表示,近日接連傳出勞動部不當勞動裁決委員會的裁決,上訴後遭高等行政法院打臉案例,如台鐵產業工會「依法休假」等。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等勞工團體今天赴勞動部抗議,要求應剔除不適任裁決委員,落實入廠訪查權限,增設專業調查人員調查案件,更要全面檢視裁決委員會判決。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葉瑾瑜表示,許多資方對工會的打壓是連續性的,目前勞資爭議處理法限制90天的申請期限,資方無時無刻的打壓,容易就超過期限;桃產總理事長莊福凱認為,裁決委員進行實地調查,才能判定資方違法或勞方行為不妥,「裁決委員應走出冷氣房」。
勞團行動訴求四項如下:
一、裁決委員會應剔除不適任委員,停止限縮工會活動權。
二、勞資爭議處理法第39條不應限制90天的申請期限,應延長為一年。
三、裁決委員會應主動調查事實及證據、落實移地調查機制及善用入廠訪查權限,並增設專業調查人員調查案件。
四、協助工會行政上訴,全面檢視裁決委員會判決。
在106年,工會曾針對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提出過三大訴求,希望勞動部能接納工會建議,確實保障工會活動,讓裁決委員會真正做為工會爭取權益時而不被資方打壓的保護傘,未料,近期許多裁決結果出爐後,結果卻令人大失所望,勞動部不僅未接納工會訴求,反倒變成限縮工會活動甚至成為工會幹部的斷頭台,工會將在現場羅列發生在107年1年內所發生的5件受害慘案,並要求勞動部正視工會的訴求?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裁決科科長章鴻年表示,不當勞動裁決委員會委員任期每任2年,勞動部會檢視上訴結果,並增聘各種專業委員。行政法院對裁決案件訴訟維持率達86%,可確認裁決委員的專業及公正性。
參與單位:台灣美光晶圓科技(股)企業工會、立大化工(股)企業工會、普來利實業(股)企業工會、元晶太陽能科技(股)企業工會、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企業工會、新海瓦斯(股)企業工會、中華航空(股)氣企業工會、臺灣鐵路產業工會、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新北市產業總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等。
附錄:(台灣民怨願之聲)勞團喊裁決不公…勞動部害慘勞工記者會實錄1080820: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23402409660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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