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名律師聯署 6日警告公權力違法
千名律師聯署 6日警告公權力違法
【記者詹招琳/臺北市報導】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林志忠等人,針對發生大埔強拆與警方逮捕聲援的教授與學生後,發起千名律師連署,反對公權力違法濫權,並關心洪仲丘案,6日下午2時,在法務部門口,位於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舉行不讓雞蛋獨飛「千位律師,警告公權力違法」記者會,會後將身穿黑白法袍分赴向象徵公權力的法務部、警政署遞交千名律師連署聲明書,聲明主要是表達台灣社會需捍衛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更須維護社會的多元意見,反對國家公權力違法濫權的決心。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林志忠表示,日本作家村上春樹說「在高大堅硬的牆和雞蛋之間,我永遠站在雞蛋那一邊」。在25萬人上街頭,呼籲改革與社會正義的同時,上千位律師呼應,「雞蛋後方有我們相挺,近百位律師站出來,絕不讓雞蛋獨飛。」
林志忠律師說,遞交千位律師聯署書,於7月24日由一群年輕的新進律師,在發生苗栗大埔強拆與警方逮捕聲援的教授和學生翌日架設的連署網站: 一群律師對近日抗議群眾疑遭違法逮捕事件之聲明連署網: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bmDWLL5cTf7k-uLL5E9jPETSHsWn4zXZtyPzhV…、短網址為:http://goo.gl/B5msj8【聲明全文及聯署律師e點就通】,對於今年發生多次公權力違法濫權、且變本加厲之行徑忍無可忍,乃希望以律師名義發動網路聯署串連。
林志忠律師說,律師站在保人障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之第一線,刑事法教教授於7月24日發表聯署聲明,律師更應該站出來為手無寸鐵的老百姓發聲,故於7月25日號召會員及支會共同參予聯署,一天上網連署律師人次禿破500人,不到10天就有將近千位律師連署,反對公權力違法濫權,在社會關心的洪仲丘案,並自發性地上凱道,的同時,以捍衛人權的律師,更應該站出來發聲,警告公權力違法,以身穿黑白法袍分赴向象徵公權力的法務部、警政署遞交千名律師連署聲明書,給掌握第一線公權力的檢、警,希望公權力不要「帶頭違法。」
社運線上義務律師社群發起人余宗鳴律師表示,會有這個社運連線上義務律師社群肇因於7月23日徐世榮教授等人遭受國家公權力濫用等事件,在是件當下由於有大量的義務律師需求,我個人也被徵詢是否有空擔任義務律師陪訊,緣此而與有這個構想。遂與周宇修律師共同發起,我們認為這個社會最需要法律協助第人有二:沒有錢的人、情況過於突發無法請求法律協助的人,以因此除了參與台中律師公會所發起之連署的同時,更有許多律師(目前統計人數約百位以上),認同聯署內容的宗旨,自發性的聚結,表示願意在類似的是件發生時,題供各種類型的法律服務,包含前往陪訊、題共最前線的保障,以維護弱勢群體的表意自由。
民間司改會辦公室主任高榮志律師說,「公權力違法亂紀,不是從7月大埔強拆之後才發生,早從3年前大埔農地徵收時即不斷發生,例如今年3月27日法務部拆除華光社區兩戶,聲援學生與居民排成人牆阻擋表達訴求,警方認為連做筆錄都不必,事後高達32人遭秋後算帳,調查函送,4月24日的行動更有15人遭警方逮捕,在警局被留置一個晚上,並以妨害公務罪移送,案件仍由檢察官偵查中,目前有5人情節輕微,仍遭緩起訴並處義務服務,目前有一群義務律師義務協助該案件之辯護。」
曾威凱律師稱,「關廠工人除了民事案件遭勞委會在各地起訴外,在求助無門、被迫上街頭後,屢次的訴求活動,約會遭致公權力的打壓、約談、起訴、判刑,無止盡地司法輪迴。」其他還有十四張自救會案、抗議江宜樺院長案、宜蘭印尼移工案、江翠護數案、桃園教育產業工會案、及動保團體等等,都是警察濫權逮捕的血淋淋實例。
曾獲頒全國優秀公益律師的林三加律師表示,「政府的錯誤與無能,放任風機選址規範從缺,風機營運管制不當,使不義財團得以在苑裡海岸未經居民同意、違法施設大型風機,居民走遍各有關行政機關,走上抗爭之路、以和平靜坐地方式,阻擋施工,然而,苗栗縣通霄分局警方逕自4月開始出動警棍來對付抗議者,並且使用反銬的方式將抗議者押上警車,接著以強制罪移送地檢署。截自目前為止已有41個人次遭到上銬移送,14人陸續收傷就醫,目前有13位鄉親及聲援者已被以強制罪、妨害公務等刑事罪名起訴。」政府未能訂定風機安全距離及相關行政規範,造成今日人民受苦,政府的無能與錯誤,藉以警察的暴力掩蓋,只會欲蓋彌彰,引起全民公憤」
記者會結束後,律師們轉往警政署遞交連署聲明,主持人柯邵臻律師更呼籲,希望有更多的律師站出來,集結成更大的力量。
聲明全文如下:
《一群律師對近日抗議群眾疑遭違法逮捕事件之聲明》
《律師法》第一條開宗明義指出,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因此,對於近日發生抗議群眾疑遭警方違背法定要件及程序而逮捕之事件,我們無法坐視,爰發表聲明如下:
一、人民有免於恐懼而表達意見之自由,不容國家任意侵犯。
人民之人身自由及言論自由受憲法所保障,國家非基於正當目的且在合乎比例原則之範圍內,不得加以限制。此等憲法上之誡命,非僅所有法律人均應銘記在心,現代社會所有公民亦應對此具有基礎認知。人民之基本權應免於受到國家機器一切非法、蠻橫的對待;保護人民享有免於恐懼發表言論之自由,尤為現代民主法治國家不可或缺之要件。
二、非法逮捕抗議民眾,將造成惡害無窮之寒蟬效應。
據媒體報導,近日警方疑似對於顯未構成刑事犯罪之抗議者,強加罪名予以逮捕,並造成抗議者之身體傷害,已明顯違背《刑事訴訟法》明訂之法定程序,並逾越執法之必要界限,除對人民之基本權造成嚴重斲傷外,亦恐將對人民之表意自由產生寒蟬效應,對國家社會之負面影響不可計數。
三、粗暴而過當之執法,實為以法為名之暴力。
我們譴責此等粗暴之執法行為,並呼籲身為執法者之警方第一線人員,應以保障人民權益、維護法治精神為念,在人民抗議行為並未造成立即而明顯之危險時,不應悖於法定程序施予強制手段。非法之強制措施不僅不能帶來和平,更將摧毀法律及執法者之威信,蓋不能以理服人的法秩序,僅僅是披上法律外衣的暴力耳!我們也要求對基層員警發號施令之高層人士,勇於對自己下達之命令具名負責,不應聽憑第一線之基層員警與人民發生非必要之衝突,甚至使基層員警因涉嫌違法逮捕,而身陷觸犯刑事罪名之風險中。
四、堅決捍衛言論自由及多元意見,是所有公民的責任。
多元意見是創新思維的根源,是社會永續發展的必備要件;而言論自由是多元意見的搖籃,更是屬於全體臺灣人民得來不易的珍貴資產。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自由並非從天而降,而是爭取得來。人們雖可能囿於許多現實顧慮,無法充分參與公共事務表達意見;但當法治、人權、多元意見,這些臺灣社會引以為傲的核心價值,受到國家機器粗暴的踐踏時,我們不應選擇視而不見。我們呼籲社會大眾一齊挺身而出,正視言論自由倒退之問題,替臺灣社會的多元性留下一絲血脈,為後代子孫留下說話的自由,讓明天的臺灣能記得今日人民所發出的不平之鳴。支持多元意見表達,堅決捍衛言論自由,反對國家過當執法,是每一位臺灣人民肩負的光榮使命,也是我們對下一代所許下的承諾。/10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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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照片主題:全國千名律師 警告公權力違法記者會現場2030806(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20806)
中圖:照片主題:象徵公權力的法務部派員接受千位律師聯署書(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20806)
下圖:照片主題:象徵公權力的法務部(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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