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嘉義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一位警察之家屬因身體疼痛,前往嘉義市中正路一家中藥房購買一種聲稱可以治療身體酸痛的黑色藥丸,經服用後酸痛狀況沒有減輕,且手腳開始腫脹,由於該店所販賣之黑色藥並沒有明確的標示該中藥成分,有可能摻入不明藥物,恐吃了會妨害身體健康,警方得知後,全力調查偵辦。
警方先行派員佯裝客人進入購買,再將黑色藥丸送請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檢驗,經檢驗結果發現該中藥房所販賣之黑色藥丸確實摻有西藥成分,為防止該藥品繼續販售危及消費者之身體健康,乃於7日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派員並會同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及東區衛生所對嘉義市中正路這家堂中藥房進行搜索偵辦,當場在店內查獲黑色藥丸1064顆偽劣藥品證物,全案依法帶回偵辦。
偵二隊隊長羅坤榮表示,經警方調查嘉義市中正路這家中藥房盧姓女販售者坦承自100年5月初起開始販賣該黑色藥丸,她是以每300顆新臺幣800元之價錢向上游廠商進貨,再分裝以每罐82顆1000元販售給不特定之客人使用,惟辯稱所販售之黑色藥丸內摻有Betamethasone(貝他松錠)、Dicyclomine(雙克痙錠)、Hybrochlorothiazibe(雙氫化氯)及Piroxicam(匹若卡)之腎上腺皮質類固醇荷爾蒙、利尿及高血壓等西藥成分,她並不知情,警方全案依法將盧姓犯嫌依涉嫌藥事法罪嫌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並擴大追查幕後不法業者。
圖說:警方在中藥房內查獲的1064顆黑色藥丸偽劣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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