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佈下天羅地網的遊戲規則
稅務機關佈下天羅地網的遊戲規則
文/邱楓
政府可以欠老百姓的,但老百姓可不能欠政府的。一位離婚多年,五十八歲不識字的張姓婦人平日靠擔任清潔工來維持生計,手都洗到脫皮了,但令她萬萬沒想到的是,國稅局扒皮如猛虎,要求她辦「單親家庭」領取津貼來償還卅多年沒有聯絡,已經去逝兒子的人頭公司所積欠千萬關稅和營所稅款的清算人,必須負責清償欠稅,並且限制她出境。令人感到可笑的是北區國稅局秘書黃慧英對此表示,國稅局是為了執行送達稅單的「法定程序」,絕對不會影響到張太太的財產;而法務部宜蘭行政執行處處長葉自強則強調,雖然依法可以對張女是限制出境,不過目前還不會考慮採取行動。這好比是,先把你扣押起來,又跟你說沒事。為了三十年都未聯繫的兒子,一位斗大字都不識的窮婦,這些通國家高普考,受過高等教育的國稅局與執行處的官員們,難道連一點判斷能力都沒有嗎?還是官員們為了「死要錢」及「拼績效」那管得了那麼多人民死活。
前一陣子,立法院財政委員將趟了多年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向財政部提案,希望財政部重視愈來愈多的民眾親身感受到稅制不公的痛苦,所累積龐大的「民怨」。全國聯合會蔡維杰副理事長擁有多年記帳士經驗他指出,執業過程中感受最深的一點就是,國稅局的官員有稅收目標的壓力,想盡各種辦法來課稅。而稅收壓力的來源,在現行的制度之下,政府編列的預算一定要執行,預算執行不力恐被評為行政效率不彰,正因為如此,稅務人員常運用稅務「脅」談機制,要求民眾繳許多不該繳的稅,嚴重侵害納稅人權益!財政委員會立委林淑芬更直指稅務機關所佈下的天羅地網,只要納稅人步入稅捐機關,就必須按照稅官們的遊戲規則。
立委林淑芬質詢財政部長李述德時說,由民調就可以知道民眾對稅務機關冤恨有多深,問題就是稅務機關濫權和擴權。稅務機關原告不用負起舉證的責任,一切都是你們說了算,行政救濟行同虛設。你們做錯了也不用負責,課錯了也不用負責,但是漏稅的處罰,個人破產,公司倒閉。林立委更拿出一張國稅局自製給民眾簽的「承諾書」直指稅官的鴨霸,當民眾一碰到稅務疑議時,來到稅務機關,稅務官員給民眾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來你把這一張簽一簽了(承諾書),你的罰緩倍數可以降低,不簽的話你的罰緩會增加,簽了大家都省事。」這張承諾書他就是一張認罪自白書,承認自己有逃漏稅的事實,承諾書所反映的事實是賦稅單位的威脅利誘,羅織入罪。故可想而知,大多數不懂多如牛毛稅法的民眾訴願還沒開始,便踏入了稅捐機關的遊戲規則!針對「承諾書」,林立委更提出強烈質疑:
第一、還沒調查就威脅當事人有逃漏稅,不管你是有沒有。第二、你們便宜行事,認為承諾書就是有逃漏稅的事實,你們說這就你們的自白,你們歸避了舉證的責任。第三、承諾書啊!沒有法律依據,翻遍了所有的稅法,沒有承諾書這種東西存在,等於是當事人被迫簽的自白。第四、簽了這個承諾書之後,等於是認罪協商,當事人在行政救濟的時候,等於是繳械,翻幾乎是不可能的。所以,稅務的救濟程序,由稅吏啊!酷吏啊!佈下了天羅地網,從納稅人跑到稅捐機關的開始就步入了遊戲規則,你們的遊戲規則先簽承諾書,不簽啊補稅單罰單,不服走行政救濟。反正,行政救濟大都是國稅局自己人,訴願委員會規定要二分之一學者專家,但複查委員會百分之百都國稅局的人,沒有任何規定。雖然,訴願委員會規定二分之一,但真正學者專家小貓兩三隻,全都是國稅局自己人。
即使,民眾走訴願打到了行政法院,但賦稅人權大調查說了,法官不懂稅法,還是國稅局贏。像太極門案件法院的法官終於搞清楚了三審判定他們贏了「無罪」、「無稅」,但是國稅局還可以自己用另一條稅法來課稅,這是結構與制度面到程序的不合理,已經讓老百姓無法接受了。林立委更強調,企業漏稅國稅局可以自行裁課1~10倍,貨物稅最高可罰20倍;反觀,美國0.2~0.75,英國是0.3~1倍,日本是0.1~0.4倍,我國的稅制與國際的脫軌與不合理,國稅局高過本金數倍的處罰方式簡直就是抄家滅族。不只,欠稅20萬以上,不管是否進入行政程序救濟,你們都到當事人,扣押當事人不動產、現金、存貨,連醫療健保都不放過,國稅局僅一個行政命令,就處份人民財產,根本不管人民程序走完了沒有。
人民很願意繳稅,這是人民的光榮,但繳稅之後必須要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來保障,林立委有感而發的說。行政機關擴權,稅務機關不負舉證責任,多如牛毛不符合現在行政程序的函釋,人民稅捐由行政命令決定,行政救濟程序不完整,罰款金額高過本稅的數倍,稅務機關與人民不對等的權利關係等都必須要解決。筆者相信,全國百姓都會非常的期許,有一個相對的「納稅人權利保法」這個新概念,讓納稅人擁有真正的公平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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