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訴法院顯現漠視人權的政府 文 / 蕭媧
年代遭NCC撤照風波,媒體為求自救強烈反擊NCC處理有瑕疵,從年代下手有點殺雞儆猴的意味,誰是下一個受害者?任誰都心中怕怕。年代當然尋求法律途徑解決,但是以目前台灣官場生態,官官相護的結果,民告官哪贏得了,所以如果年代勝訴,NCC將另作適當處分,又是另一個輪迴的開始,百姓只有任其宰割了。
老百姓能申訴走行政救濟、或有機會上行政法院告官,說穿了是政府安撫百姓的伎倆;在實際上,官員根本不尊重百姓的人權,往往只要「另為適法之處分」、或「撤銷重核」,就是一條漫長、沒完沒了的不歸路;尤其稅務案件的行政救濟,更是逼百姓走上絕路,因為百姓陷在「萬年不死稅單」的緊箍咒中,就如同把大石頭從山下費盡千辛萬苦推到山上來,但是國稅局只要輕地一推,巨石就滾回原地,週而復始,沒完沒了。
百姓如何能理解政府讓「行政法院」成為「敗訴法院」,又從不思改進之道,這決不是修法的問題,而是官員有無尊重百姓人權的問題。政府官員尤其是國梲局稅官們,用稅單坑殺百姓,就坑殺百姓到底就好了,還告訴百姓你可以告啊!只沒擺明說:反正你們又告不嬴,這樣的政府又與國父推翻的滿清政府何異,民國100年即將到來,對一個漠視人權的政府,國父能安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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