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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馬總統「用行動」談人權! 先從「稅改」做起吧!

2010/12/06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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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盼馬總統「用行動」談人權! 先從「稅改」做起吧!

      馬總統競選時提出的稅改白皮書!承諾「納稅人權利保護」!10/10國慶大會上也大談「稅改」決心!但11/24那天,數千太極門弟子為「稅改」在凱道,喊冤!傳達災民心中的苦,總統竟然沒有聽到?沒反應!太極門是件冤案,田秋堇立委曾籲請行政院吳敦義院長重視,吳敦義竟回覆就算是冤案也不處理,因為處理一件,未來所有都會找上門。行政院長的處事態度如此,馬總統不曾給予糾正,不是等同默許嗎?!為什麼話說得這麼好聽,做卻又是另一回事呢?總統的職責是什麼?難道只是負責「說說」,不用負責「品管」嗎?

      台灣稅災亂象頻傳,千奇百怪的苛稅名目和受災情形,看了無不令人瞠目結舌,真正見識到所謂苛政猛於虎!——只有台灣才聽得到:連網路揪團購物,主購人必須報繳個人綜合所得稅!住屋搭建花架,要被多課200元。遮雨棚則是課了200~400元不等。最貴的就是防盜用的鐵窗了,住戶一年得要多繳400到500元的房屋稅。人民被剝了兩層皮,這樣的奇聞也只有台灣才有!

人民欠稅,重罰好幾倍,限制出境、管收樣樣來。

      今天被核課一筆稅捐如果逾期繳納,會外加滯納金和利息。滯納金的算法是每逾期2天1%,最多加計到15%(30天),若用年率計算,滯納金的年利率高達 182.5%,都已超過刑法重利罪年利率標準(銀行卡債近20%算啥?!),這也是天下奇觀,訂定這種罰則的政府不是帶頭違法嗎?符合比例嗎?沒有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宗旨嗎?!

      稅法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國稅局權利大到沒有人能監督制衡了「連『法院判的不算數啦!』(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長陳合發經典語錄)這種話也說得理直氣壯。」北區國稅局局長凌中嫄也不遑須讓,隱匿證據,偽造文書強開錯誤稅單,徐佳青議員在陳請現場拿著判決書見證:「非常遺憾凌忠嫄面對判決書居然可以睜眼說瞎話」。
 
     你敢有異見,我就查你的帳、課你的稅!連各大媒體似乎也不敢碰觸這個敏感話題,因為國稅局可查每一個人、每一個企業的帳,進而開單課稅 ﹏ 恐怖哦 ﹏ 這是什麼時代!!什麼政府??

      12/1聽聞馬總統有心擔任陳情志工,自己接聽民意電話,希望以身作則,要各機關重視體察民意。那筆者沉慟地向您諫言:親愛的馬總統,希望您也能以身作則,「用行動」談人權! 先從「稅改」做起吧!走一趟國稅局,聽聽民意真相,速請惡官下台,讓好官上台,台灣人權才得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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