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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述德與凌忠嫄運用公權力自欺欺人

2010/10/22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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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李述德與凌忠嫄運用公權力自欺欺人

        財政部長李述德與國稅局長凌忠嫄運用職權,在立法院答詢時公然違背數萬名太極門弟子當

事人贈與之意旨,巧立名目指鹿為馬,做最壞的行政首長榜樣。

 

1.      <贈與>法定由當事人雙方認定,國稅局無權認定。

2.      凌忠嫄所引用說辭,刑庭已偵查終結97.7.13宣判,<敬師禮>確屬<贈與>無疑議。

3.      凌忠嫄所引用資料,監察院調查報告已直指起訴書資料扞格矛盾不符證據法則。

4.      國稅局引用刑案起訴書資料事證為依據,相同事證,行政法院不得違法另行判定。

5.      國稅局斷章取義的說辭,無法取得數萬當事人認同,純屬無據之巧立名目假設之說。

6.      <對價>之說始於國稅局課稅巧立名目,親情撫養贈與或教育,不限時間、空間、應為文化無價之師徒關係,數十年沒改變之優良文化道統,分班與傳承更無關<對價>

7.      太極門的性質為何?百姓看國慶表演,憑常識就看的清是師徒情誼;財政部用留學博士專業14年卻查不明,薪水、獎金每年照領。

8.      有所得就應繳稅之規定。本文法條下半段是:贈與所得屬免稅,贈與人應依法繳稅。

9.      納稅義務人是誰?參閱8。源起於民國55~99年至今,弟子贈與給師父敬師禮。弟子多年來站出來依法陳情、複查、訴願,貴為部長、局長視而不見。

10.  太極門冤稅案起因於侯寬仁以養小鬼誣陷泫染於媒體,李述德與凌忠嫄再三公開引用已廢棄之不實起訴書資料,重複扭曲刑事三審定讞無罪事實,多次傷害太極門弟子的名譽,涉嫌涉及公務員蓄意連續公然毀謗之責任。

11.  財政部與國稅局歷經55次敗訴,持續重開萬年不死稅單擾民而不查,終於在5年後以函查表抽訪調查太極門敬師禮性質。發現回函內容不符國稅局預設期望,蓄意隱匿證據,陷行政法院於錯誤判決。

12.  國稅局隱匿證物,造成行政法院誤判。如此違反常識,貽笑國人的笑柄,凸顯司法顢頇。怎會有人民團體45年來的性質,就只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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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民政策 (未驗證) ・ 2010/10/22 12:36
judy (未驗證) ・ 2010/10/25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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