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次長張盛和的九大錯誤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的九大錯誤
稅務旬刊2124期專訪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張次長以「稅訟已逐年遞減」為題,運用94至98年度的訴願案件數逐年減少來表達財政部在紓解訟源的努力,更對近日由中華人權協會所舉辦「賦稅人權大調查」網路票選活動表達不同看法,張次長所言差矣,政府官員不知民間疾苦,卻一再大放厥詞,誤導社會大眾,愚弄人民,真是人民的悲哀。
1. 將稅單比喻為公司的產品,我們就是消費者,那是否可以拒買這項產品或改買其他產品
呢?答案當然是不行的,而且稅單的多寡還是由國稅局的人來決定,消費者只能接受,
如果覺得不合理就要走復查、訴願、行政訴訟等程序,不僅曠日費時更勞民傷財,而且
只要稅單做錯一件,多少人會受到影響呢?難道以「飯糰」、「紅茶」為名的稅單只是
瑕疪品,與人民的尊嚴無關嗎?又是否公平呢?
2. 在行政救濟程序的花費時間上,從復查、訴願走到行政訟訴,快則一、二年,慢則十幾、
二十年都有,而且一些稅務爭訟案件已經拖了十年以上都還在進行,這還不打緊,稅務機
關領納稅人的錢和人民打官司,而納稅人卻必須自己花錢請律師、會計師打官司,在這種
武器不平等之下,試想一般民眾是否有這等閒功夫與稅務機關鬥法呢?還不是算了、認了
繳稅了事,筆者就有很多朋友都是如此做。
3. 張次長以大篇幅解釋行政爭訟的訟源不斷減少,其實是個假象,因為稅務機關經常用稅務
協談的技倆降低訟源,但稅務協談是有問題的,立法委員羅淑蕾就曾表示,協談也有一個
盲點,變成一種強迫,要讓納稅人繳稅繳的心甘情願,很多稅務員都利用協商,說你不同
意,就祖宗八代都給你查,這種情形很多。她痛批:「很多基層人員查帳時就說你同意就
寫同意書」,「否則我就要給你查五年查十年」。事實上稅務協談因無法律授權依據而不
具法律拘束力,其性質雖僅為陳述意見或行政指導。稅務協談方式解決紛爭有違背租稅法
律主義與課稅平等原則,又稅務協談違背行政機關有依職權調查事實、探求真實之義務及
依法行政之重要原則。
4. 行政救濟程序從復查即算開始,因此依據旬刊所載財政部94至98年度內地稅復查、訴願收
案件數統計表,「申請復查率」幾乎都維持在近三成,而且「訴願件數占復查件數比率」
也都維持在三成左右,張次長用總數來說明逐年的減少,其實如將「逐年開徵件數」一併
算出比率時,可知張次長所謂的「稅訟已逐年遞減」似乎只是一種數字遊戲;而財政部長
李述德才於民國99年4月13日行政院的記者會上強調:「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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