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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混淆視聽 真相只有一個

2010/10/06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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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財政部混淆視聽 真相只有一個

     事實只有一個,然財政部及國稅局引用廢棄不實資料,非法強?課稅,以隱匿證據、偽造文書、硬拗敷衍、潛越監察院、法院的判決、違法課稅,其目的只有一個可能就是為了獎金。

     太極門是發揚中華氣功武術文化的公益團體,原本就是免稅團體。成立以來只有80-85年度因侯寬仁檢察官違法濫權以詐欺及違反稅捐稽徵法起訴,同時又將所課的詐欺金額移送台北市國稅局發單課稅。就筆者所知,刑事案是86年4月起訴,國稅局稅務人員未到太極門實地查核,亦未詢問相關人員,就依照起訴書所載的金額於86年10月始發單課稅,同時並向台北市市調處核備其開單之金額完全依照起訴書。監察院於91年3月以侯檢違法偵查不公開等八大違法,並確定起訴書與證據資料扞格矛盾,不符證據法則,將侯檢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民國96年7月13日,經最高法院三審判決無罪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法稅捐稽徵法,判決書並明確表示「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十七款屬免稅所得」,及「弟子間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當初遭違法羈押之無辜被告,均全部獲得國家冤獄賠償,更證明太極門是無中生有之冤案。

財政部於99.9.28發佈所謂的新聞稿,其內容是似而非混淆社會視聽,茲簡單說明如下:

   1. 刑案違法起訴衍生非法課稅。為何成立40多年只有80-85有稅務問題?

   2. 無罪無稅,國稅局違法開單。同一事證,刑案無罪,稅案就無罪。

   3. 國稅局引用廢棄不實資料,強?課稅。

   4. 國稅局隱匿證據,偽造文書。

   5. 太極門只有師徒關係,並非補習班。

   6. 團購消費並非營利行為。

     綜上,財政部部長及國稅局局長明知本身違法在先卻死鴨子嘴硬,為了自己業績及檢舉獎金,置善良納稅人於不顧,相信太極門稅務冤案不解決,台灣的稅災就要橫行,屆時,受害的是全體台灣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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