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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與國稅局聯手違法坑錢,民眾哭訴無門

2010/08/04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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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史上最狠詐騙集團的組合 第一招:先聲奪人 第二招:打入勞坑 第三招:趕盡殺絕 第四招: 左右夾攻 第五招:雙庭齊開

根據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的調查報告,推估台灣地區詐騙犯罪,在98年整體詐騙被害損失可能至少達到新台幣594億元,其中又以「假檢察官」詐騙手法最易得逞,可見民間對檢察官的信任與敬畏。對民間不法之徒,警政署有設165防詐騙專線協助民眾反制,但對真的具有國家公務員分的檢察官與稅務官,恣意以合法公權力,違法起訴無辜百姓凍結資產,再行文國稅局以逃漏稅為名,強行拍賣民產,聯手構陷無辜百姓,意欲以合法手段強取人民身家財產時,人民卻無可投訴之政府單位!碰到假檢察官,民眾還能用「一聽、、二掛、三查證」來反制,但碰到真的檢察官違法時,民眾只拿束手就擒任其蹂躪!

 

史上最狠詐騙集團的組合,由檢察官當首腦,先策畫所有毒招,第一招:先聲奪人,發動媒體傳播不實消息讓受害者無力反擊;第二招:打入勞坑,用收押禁見的公權力,阻斷當事人所有可表白申訴機會;第三招:趕盡殺絕,凍結資產,讓被告連請律師進行訴訟的費用都沒有;第四招: 左右夾攻,行文不相干部會全面入罪封殺;第五招:雙庭齊開,刑事外加民事,讓受害者刑稅案件官司纏身,保證一輩子走不出法庭。當檢察官自知刑案起訴無法成立時,國稅局火速出招,違法開單走先,強制執行後上,動用北中南三區國稅局當車手取款,確保受害者插翅亦難飛!這是台灣最完美的犯罪組合與手法,一來有合法身分可押人取供謀財,方便作案;二來具專業背景,玩弄法律條文如探囊取物;三者公費訴費,官司愛打多久就打多久,用整個國家機器對付一個百姓,穩贏不賠。四來就算打輸官司,不必賠、不必關,還能因積極辦案升官,好處多多!一般民眾想從中安全脫身,根本是比登天還難!

 中研院陳垣崇被控涉嫌圖利案,因檢調違法「偵查不公開」,引發媒體輿論再度探討檢方因「太極門事件」被監察院糾正一案。雖然刑事判決已三審無罪還給太極門清白,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為稅捐稽徵法」,並獲得國家的冤獄賠償。但當初僅憑不實筆錄即開單課稅的國稅局,十數年來明知依法撤銷不法稅單,在查無實據下竟還大膽隱匿證據,自行生產謊話連篇的調查報告,持續詐騙其主管單位,蓄意以強制執行手段,侵占受害者財產!其不法行為雖有立委主持正義出面質詢,並要求財政部秉公處理,但從四月中旬至今,仍未有後續正向進展,此案恐將淪為官官相護的祭物,也突顯稅務人權對政府而言是只會大聲說,永遠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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