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協會 喚起對男性性侵受害者的重視
【記者呂宗祐、陳采妮、王淯意/新北市報導】今年六月,新竹某國中發生體育班學生集體性侵事件。受害學生指出,自去年七月便遭受球隊中學長性侵、暴力對待。知名網紅博恩在脫口秀現場中,亦提及其於學生時代遭受過性侵。當男性成為了性侵事件的受害者,該要向誰求助?
幫助政府幫不到的需求者
台灣男性協會為勵馨基金會二O一八年成立,以男性為主的倡議組織。勵馨基金會過去是以受暴婦女為服務對象,目的是希望能讓社會大眾抹去「檢討受害者」,並建立「不要傷害別人」為主的意識。但在過程中,他們發現男性佔性侵受害者百分之十一,亦可能成為受害者。為了提供男性族群適當的協助,男性協會因此成立。
台灣男性協會成立記者會 圖片提供/台灣男性協會
台灣男性協會秘書長王泓亮表示,協會成立之前,並不是沒有其他團體在做男性方面的服務,像是旭立文教基金會、城男舊事等團體,但是他們主要是做「家暴相對人」的服務,而遭受暴力、性侵的男性受害者卻面臨沒有資源可用的困境。他說,這兩年常遇到來求助的對象,他們通常已經進入過政府的服務系統,卻因社政設計過於制式化,而成為被系統漏接的受害者,因此只能求助民間團體。
台灣男性協會秘書長王泓亮 攝影/陳采妮
像是,目前的社政設計都是依照「順性別異性戀」婦女的受暴經驗來建立,因此在面對男性或同志受害者時,就會出現設計上的問題,舉例,台灣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表 ―TIPVDA是讓社工用來評估受害者是不是處於高風險環境的量表,其中關於懷孕相關的題目,同志、男性族群無從作答,評估的結果將有所偏差,男性或同志族群就可能被系統漏接。
當政府無法察覺受害者的存在時,這時便需要民間機構提供管道,讓受害者可以有適當的排解方式與諮詢機構。王泓亮說,台灣男性協會的成立,便是希望能成為第一線的服務者,不過這一切都得從頭開始,所以還在慢慢累積經驗中。
種種迷思 我該不該是受害者?
曾有一位男性遭受到男性性侵,事後非常害怕,希望能夠找尋訴說對象,並從傷痛中走出。然而,當時社會時空背景下,性平教育尚未普及,他在受害過程中首次性啟蒙,意識到男男性行為的特別感受,從而懷疑自己的性傾向。尤其在恐同氛圍的社會下,男男性侵受害者甚至為了不被周遭的人懷疑是同志,而選擇去嫖妓,但這樣的作法,只不過是讓他的心理狀態,蒙上了第二道陰影。
男性性侵受害者面對著許多社會的迷思、偏見,甚至有些受害者對「傷害」會產生自我的懷疑,常常是有苦難言。台灣男性協會歸納出男性性侵受害者面臨的四大困境,分別為社會對他們的「生理迷思」、「強者迷思」、「性傾向迷思」與「吸血鬼迷思」。
所謂的生理迷思,指在性侵害過程中,生理與心理反應不對等的情況。有些男性受害者會被其他人嘲弄說:「至少你有爽到。」進而產生自我懷疑:「我在被侵害的過程中勃起,難道是我真的想要嗎?」王泓亮強調,勃起或性高潮只是單純的生理反應跟機制,並不與心理狀態直接相關。
至於強者迷思,是指社會大眾可能會有刻板印象,覺得男生比較強壯,應該不會受到性侵害。像是有男性性侵受害者遭到女性加害者威脅:「你去講啊, 人家會相信你還是相信我?」等言論,都讓受害者怯步而隱忍。
第三個是性傾向迷思,當男性遭受性侵後,這個經驗,會讓社會聯想到他的「性傾向」,但是性傾向不是性侵的原因,也並非性侵的後果。協會在過往的案例中曾發現,男同志遭受性侵後,會盡可能不讓自己的同志身分曝光,因為當身分曝光後,會讓人們將他的受害經歷,當作是他成為同志的原因,而讓同志族群更加被汙名化。
第四個是吸血鬼迷思,被害人因為被性侵經驗,而產生自我懷疑,認為自己會去傷害他人,或因此被社會貼標籤,被認定為「潛在加害者」,這樣的迷思會深深影響受害者未來的人生以及其如何去愛人。有一位父親,在兒時遭受過性侵,結婚生子後,在兒子兩歲時,開始照顧他、幫他洗澡,卻讓他產生自我懷疑:「這些行為是愛的展現,抑或是戀童?」他生怕自己變成加害者,久而久之,便以工作為由,漸漸疏離親生孩子。
從上述四個迷思中,可見社會迷思對於男性受害者心理影響甚鉅。
男性性侵受害者的面臨的四種社會迷思 製圖/陳采妮
扶起「他」後 如何不再有下一個「他」
面對性侵或暴力事件,政府目前的處理是把被害人跟加害人分兩塊,被害人由衛福部的一般地方政府社會局在處理,稱為「保護性業務」;而加害人,則是由衛服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進行心理輔導。政府與目前民間團體的運作方式是,每一年都會撥預算,透過申請計畫參照的類型來決定該個案需要什麼協助。
目前針對受害男性個案服務部分,面臨最大的問題就是個案數不足,導致政府與民間團體較難投入資源,獨立服務男性族群。
「政府並非沒有誠意服務男性受害者,只是對它而言,資源與資金分配是重要課題。」王泓亮表示,個案數量必須達到一定程度,才足以影響政府是否成立專門部門。因此,協會現在能做的便是想辦法先讓這些當事人願意求助,將個案量明朗化,才有辦法向政府建議如何改變。
要讓受害者上門求助,首要任務是取得他們的「信任感」,因此協會藉由舉辦討論男性議題的講座引起男性興趣,再邀請他們參加「團體」,讓他們訴說自己在「關係」中碰到的困境。王泓亮說,往往男性在受家暴、性侵到很嚴重時,資源才會出現與介入,未來期望透過這種「團體」活動,讓男性在「關係衝突」階段,就受到即時服務,也可提前制止重大傷害發生。
台灣男性協會未來會持續進行教育宣導,與社會大眾談論男性身份遇到的困境,另外,也會和政府部門共同修正社政服務系統,避免男性受害者因為機制的設計,無法得到相應的服務。
台灣男性協會不僅援助遭受性侵、暴力的男性受害者,協會也向「親密關係暴力」中的受害男性也提供各方面的諮詢與協助。 圖片提供/台灣男性協會
除此之外,心理諮商師吳建豪也提及,台灣其實在「心理衛生健康」與「性別教育」缺少重視。「社會普遍都覺得男人應該強壯,所以什麼事都要他們自己做,非到緊要關頭,不應該求助於他人。」他表示,男性性侵受害者在求助時與心理重建上,往往碰到最大的困難是「情緒表達」。但從心理健康的角度看,大家都是「人」,不分男女,都有堅強與脆弱的一面,他認為,應該讓大家從小接觸一些「心理課程」,認識自己的情緒。
另外,「性別教育」的推動也可以破除社會對男性性侵受害者的總總迷思,吳建豪說,性別教育包含「性」與「性別」的認識,當人們越早去了解性,就有機會知道在過程中,雙方如何感到愉悅、安全,而不被傷害的;在性別教育裡,則可以知道自己作為一個「人」,如何不被性別框架框住思考。
當他在我身邊 該如何遞出橄欖枝?
當我們身邊出現性侵受害者,應該如何應對?王泓亮說,建議以下三個原則。第一個原則為「安全第一」,如果真的碰到迫切受害案件,需要馬上報警救援。第二是「信任接納」,當被害人正在傾訴時,不要否認、質疑或淡化它。曾經有個案在遭受性侵後,爸爸安慰說:「男生嘛,被摸一下沒什麼,爸爸也被人家摸過屁股。」雖然對於受害者看似為安慰,實則是淡化事實,讓受害者認為:「連我的家人都不願意相信我的受害經驗。」
第三個原則是「照顧好自己」,王泓亮說,曾經有男性個案,其女朋友遭到性侵害,因為創傷太嚴重,所以將痛苦轉移給他,把他當作是加害者來洩憤,在承受巨大壓力下,該名男性想要分手,卻遭社會譴責:「女朋友受到傷害,還想跟她分手。」反而對性侵受害者身邊的「重要他人」構成道德勒索。因此,在照顧性侵受害者時,「也要懂得喘口氣」。
以上三個原則「安全第一」、「信任接納」、「照顧好自己」是給「重要他人」陪伴性侵受害者的建議。王泓亮說明,向受害者身旁的重要他人進行宣導,是性別暴力防治的轉向,如果受害者身旁的重要他人可以對其多點關注與陪伴,社會安全網的漏洞也將可立即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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