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識讀 - 吸菸族群
當初會選擇以吸菸族群作為這次作業題目,是經過組員熱烈討論而來,並且從眾多不錯的主題中選擇而來,例如:同性戀、外籍配偶、工人等,最後決定以抽菸族群為探討對象,由於抽菸人數眾多,且年齡層分布廣泛,不分男女老少都有吸菸者,並且我們組內也有半數的人有抽菸的習慣,因此更貼近此議題,做出更有建設性的訪談。
我們認為台灣社會對吸菸還有很深的刻板印象,很多人都會認為抽菸的都是流氓,以前同學中有人抽菸,就會被冠上壞小孩的稱號,而吸菸的人也會被與不環保畫上等號,這是絕大部分民眾對吸菸者的看法。
根據國家衛生研究院估計,目前全台灣每年死於吸菸或是二手菸的人數約20000人,預估到了2020年台灣每年將有67000人死於菸害。目前台灣的吸菸人口約500萬人,因吸菸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每年更超出500億台幣,對社會所帶來的經濟負擔非常驚人!
吸菸族群在主流媒體中往往不受歡迎,從一月新法上路後,吸菸者受到的限制更多,而吸菸者與非吸菸者往往是兩個對立的族群,不吸菸的人要求吸菸人不要侵害到他們不吸菸的權利,更推動修法要求吸菸的人像老鼠般不准進入任何所謂的「公共場所」吸菸,們強調縱使設置吸菸區也會使在非吸菸區的人健康上多少受到影響,因此娛樂場所及餐飲業亦不得設置吸菸區,由反菸團體之作為可以知道,他們認為不吸菸的自由是權利,要吸菸的自由就不是權利,而吸菸者則是認為自己的自由受到剝奪,新菸害防治法修正草案的提出及在國會的一讀通過,表現出不尊重人權及不尊重多元的一面。
從今年一月起餐廳與旅館業等室內場所全面禁菸,不得設吸菸室,禁菸場所還擴及歌劇院、電影院、KTV、網咖等室內娛樂消費場所,除了政府機關與國營事業場所全面禁菸,三人以上工作場所也要禁菸,室內公共場所幾乎全面禁菸,違反規定者可處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交通系統則由遊覽車、計程車與捷運(新聞、網站)等密閉運輸系統,擴及車站與旅客等候室。室內公共場所全面取消吸菸室,禁菸地區應於所有入口處及其他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意旨的標示,且除吸菸區外,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的器物。但為兼顧有一些老人長年已養成吸菸需求,除老人機構可設置戶外吸菸區,大專院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與室外游泳池等室外公共場所,也必須設置吸菸區才可抽菸,若未設吸菸區,則全面禁菸。修法也規定,未來大賣場、超商等販菸處若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不得以開放式貨架販賣菸品,以保障兒童與青少年。未來菸盒應以中文標示吸菸有害健康的警示圖文,正反兩面不得少於各五十%的警示圖文面積,此外,菸品與標示雖增訂不得有「Mild」、「Light」、「低焦油」等虛偽誤導文字,但是不溯及既往,換言之,「長壽菸」、「MildSeven」仍可以不用改名。鑑於坊間部分三溫暖及電子遊戲業者常提供免費菸品供消費者吸食,立委也修法禁止營業場所提供免費菸品,違者可處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菸品促銷廣告也從嚴限縮,除禁止以採訪、報導介紹菸品,全面取消假借報章雜誌專訪、專欄報導等置入性行銷方式外,同時禁止以折扣方式促銷菸品或以他物品作為銷售菸品的贈品或獎品,也不得舉辦茶會、餐會、說明會、品嘗會、體育或公益等活動促銷,或者利用與菸品品牌名稱及商標相同的商品宣傳,此外,修正案還規定,菸品容器外表正反面明顯位置處,也就是菸品常用來標示品牌的那一面,應以中文標示吸菸有害健康的警示圖文與戒菸(新聞、網站)相關資訊,面積不得小於該面積的50%,標示內容、面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的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在最初的討論中,原本打算訪問吸菸者以及非吸菸者,了解雙方對彼此的看法,並且嘗試找到解決的方針,化解兩群人間的誤會及對立,最後經過資料查詢以及更詳細的討論後,確定了採訪的方向,我們決定訪問吸菸者的心聲,並且呈現出吸菸者對自己吸菸一事的看法,目的在於顛覆以往對吸菸者不好的印象。
我們準備了以下幾個問題:
(1為什麼要抽菸?)我想沒有人天生就會抽菸的,所以一定有些原因使得吸菸者選擇吸菸,但同時我們也會以非吸菸者眼中的觀點以期達到一定程度的客觀性。
(2在什麼情況下接觸?年齡?)開始吸菸的情況百百種,每個開始接觸吸菸的人背後都會有個故事,平凡的、感人的、熱血的、青春的、悲傷的、爆笑的、歡樂的,不論是哪種都是吸菸者一輩子的回憶。
(3對吸菸者的觀感)我們除了要從非吸菸者的角度去了解他們對吸菸者的觀感外,也要去了解吸菸者對自己抽菸行為的看法,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吸菸者與非吸菸者對於吸菸這個行為的看法有何差異,而相同之處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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