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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輔會大鬥法──校方權力失控擴張,學生重掌社團自治

2015/06/19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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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張禎晏

  4月30日,學生自治團體及社團輔導委員會(以下稱「社輔會」)召開了長達八小時的會議,由學務長陳聰富先生、課外活動組組長吳秀玲女士等4位行政代表、6位學生社團指導老師代表、4位學生社團代表,以及學生會、研協和學生代表大會共同參與,通過了許多重要的決議。綜而觀之,經過本次會議後,校方行政對於新社團組織成立掌握了更多控制權力,而學生方面也成功爭取了不少社團自治的自由。

校方行政對社團權力擴張

  校方行政擴權部分,在會議方開始的主席致詞時,會議主席陳學務長直接宣布本會議為秘密會議,要求所有與會委員在會議過程中之討論和發言皆不得錄音、錄影、公開和報導,過往學生代表大會委員透過網路現場直播會議進程至外界,也因此被強制停用。陳學務長事後說明,上學期社輔會中,皮繩愉虐社(BDSM社)因部分委員質疑社團活動安全堪慮、過於危險而決議成立案不通過,該次會議對話被公開至網路上後,引起校內外輿論對於特定委員的批評,故決定本學期開始的社輔會採行秘密會議、秘密投票型式,以保護委員於會議中之發言。另外,針對外界認為社輔會應該基於社團活動多元自由的特性,僅能對新社團進行形式審查而非實質審查 [註1],學務長於會議中宣布未來的案件審議不僅是形式審查,且是實質審查,以有無違反現行法令和善良風俗為判斷標準,並在之後審議社團成立案時,由各委員對各新社團負責人提問後討論、投票,通過了BDSM社、EmpowHER等共9件申請案,並且否決了社團聯合會、手搖飲料社等8件申請案。

  本次社輔會會議僅有約五成的新社團申請案通過率(表一),相較於往年的高通過比率,令人懷疑校方宣告實質審查後,加高審查門檻、大舉限縮學生得以自由組成社團的權利,再者,由於秘密會議形式而無法得知未獲准成立社團的不通過理由,會議參與者的外人難以窺視決議中的討論言論是否有欠公允,更讓未來欲成立新社團之申請人無所適從;對此,陳學務長會後承諾,將會在下屆社輔會中提出討論,將在未來的會議紀錄中針對不通過的社團成立申請案提供簡單理由解釋,以供外界及申請人參考。

學年度 申請成立新社團數 通過 不通過 通過率
101-1 17 14 3 82.4%
101-2 19 18 1 94.7%
102-1 21 21 0 100%
102-2 14 14 0 100%
103-1 22 18 4 81.8%
103-2 17 9 8 52.9%

▲表一 :近年社輔會新社團成立案決議狀況
  另外,課外活動指導組(後稱課活組)為因應進修推廣部重新招收學位生,以及國際學生社團之成立,提議在社輔會現有17名委員名單中,新增進修部主任及國際長為當然委員,成為19名社輔會委員,除4名學生社團代表、學生會會長、學生代表大會議長及研究生協會會長外,將有多達12名校方席次,雖決議將本議案移送「學生學務事務規章研修小組」,但是規章研修小組之委員組成學生比例更低 [註2],可預見未來社輔會會議中,學生意見的影響力將大幅降低,另外,如為了管理人數不多的進修推廣部學位生及少數國際學生社團,需增派兩名專務校方行政代表,不禁令人懷疑:校內學生參與社團人數之眾,多達數百個蓬勃運作中社團,卻僅能分配到社輔會中僅僅四席的學生社團代表席次,是否過度壓縮學生參與的權力?
  本次會議學生亦取得更多參與社團自治之權利。往年杜鵑花節暨社團博覽會同時進行社團評鑑,依照全國社團評鑑之規定對社團評分,遴選出代表台大參與全國社團評鑑之社團,並依照評鑑結果分級配予社團補助金,但是全國社團評鑑強調社團財務、活動需經過繁瑣的申請、建檔、核銷,並要求社團針對國中小學童進行服務,而忽略校內社團類別多樣;許多社團為了籌措運作經費,服膺於有失公平和多元的評分標準,喪失了社團發展特色的機會與空間,於是本次社輔會會議通過校內社團評鑑與全國社團評鑑脫鉤,另成立專案小組徹底檢討現有評鑑辦法,討論、重新修正校內社團評鑑之標準,並結合未運作社團解散機制——擴大各類社團自由發展的空間,同時使已無實際運作之社團退場,以避免浪費社團活動補助款。學生代表大會侯瑞瑜表示,修訂社團評鑑辦法之專案小組為七位學生代表委員,外加學生活動中心及課活組各一名,組成過半數的學生比例組成的小組,社團評鑑辦法將脫離校方片面制定限制,朝向學生自評、平均分配資源的方向進行。

  至於社輔會的四名學生社團代表的產生,由所有校內學生社團共同選舉四名社團負責人擔任,但因為往年選舉皆綁定社團負責人研習會,如社團負責人不克出席兩天一夜的研習,即失去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故本次社輔會決議將研習與選舉脫鉤,分別在六月底和九月初舉辦,且社長得以授權書方式授權社員投票。此項決議希望社輔會學生代表選舉應為各社團全體社員共同參與,由社長代為執行各社團內的決議,以反映各社團整體的聲音、落實真正的「社團」自治,而非專屬社長個人的自治。不過,除了政策的修改之外,也需要各社團內部努力、共同參與社團自治。

  綜觀社輔會於本學期的重要決議,校方透過秘密會議及實質審查,也許因為五年五百億第二期補助將於明年到期,受迫於經費緊縮而轉而限制學生結社自由。面對學校以更高規格的審查標準管控社團總數,學生成功爭取社團評鑑的重修,掌握分配經費的規程修訂權力,更修改社團代表的選舉程序,以落實更理想的學生社團自治的理想前進。

[註1] 《邊緣的浪潮──從社團成立看學生權利》,台大意識報,蔣明翰、戴紹恩

[註2] 學務規章研修小組由學務長、各學院教師各1人共11人,及學生會、學代會和研究生協會各1人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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