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9.25新聞報導『集魚燈讓魚群瞎眼死亡?漁業署:沒這事!』,文中指出:到過漁港遊玩的民眾可能會聽漁民們說,有些漁船把晚上作業用的集魚燈改裝強光,以吸引更多魚群,但強光會讓魚眼睛瞎掉,沒被捕上來的魚也都一併遭殃無法存活。農委會漁業署官員說,這個說法只是傳言,毫無根據。他說,會有這種說法,主要是燈火漁業的漁撈效率實在太好,如果比其他船隻晚一點出海作業,或者是沒裝集魚燈的漁船,漁獲量會差很多,…。
在科學家警告再過30年恐怕沒有海產可吃,漁業資源能否永續備受矚目的今天,我們寧可希望這只是官員閒聊或玩笑間來不及說明清楚,而不是擔當政策的公務員真正的想法與因應態度。但這則新聞幾天內透過各主要新聞資訊平台的相互串連廣為流傳,甚至也列入了教育部自然生態學習網的引用資源,不禁讓我們擔心資源主管機關該呈現並作為永續觀念倡議的角色,已經不知不覺以專業者的身份向民眾傳達了對待資源的輕率態度。
燈火漁業運用物種的趨光習性,或釣或網,是一種古老而特殊的漁撈方式,有其傳承已久的智慧,也曾有過與海洋資源平衡的節制點。現代高光度的捕撈效率太好,並不是一件可喜的事,反而讓人擔心竭澤而漁。傳統燈光的強度誘集小範圍的魚群,有更多的「漏網之魚」在陸續幾年的生命中成長為百倍千倍重的有更高經濟價值的魚隻,而不是死在當下的下雜小魚;還有更多的「漏網之魚」成為其他大魚的食物,維繫了海洋生態與海洋資源。如今為了追求短時間的效率,變本加厲的作法將使漁業資源更快枯竭。
亮不亮,瞎不瞎,到底有沒有關係?或許沒有公部門還沒有遠見提撥經費進行真正有根據的『科學報告』,然而?光在人為飼育環境下會傷害魚的生理機制已有研究報告證實,在不同的報導中早已看到現場漁民與研究者的觀察與憂心:
l海洋作家廖鴻基記錄過老漁民的說法:「三腳虎(焚寄網漁船)捕到的都是瞎眼魚。」l澎湖縣長聲明「嚴禁濫捕,捍衛海洋故鄉的美譽」,強調管制的重要,指出焚寄網從傳統五千瓦集魚燈,演變至今高達十萬瓦,比白天還亮,漁民都得頭戴斗笠、穿長袖、著墨鏡以免職業傷害,而魚群眼睛爆裂,魚苗、魚卵亦被波及。
l台灣漁業永續協會的學者為文,呼籲正視「職業釣客」的問題,提及:海釣船為了保障釣客的漁獲量,滿足釣客追求「大咬」的期望,船釣的集魚燈強度往往高於傳統漁業,而且作業時徹夜不熄燈,使得傳統的燈火漁業作業困難,衝突時有所聞,並使「光度競爭」成為一場惡性循環。
農委會在前幾年開始燈火漁業限制管理規範,授權地方政府針對燈火漁業可能的後遺症進行合理且必要的管制。各縣市政府多規定燈火漁船禁入沿海一定範圍,更謹慎的則還規定不同漁區的燈光瓦數。近年休閒漁業興起,不少人希望能解除禁令,在追求近利的呼聲中,能否在科學的佐證下謹慎訂定不傷害資源永續性的漁撈規範,才是我們追求年年有魚的長久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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