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案第17年 莊林勳第37個生日
在生日當天開庭
蘇案在2008年邁入第17個年頭,1月28日更審開庭,同時也是蘇案三名無辜被告之一莊林勳的37歲生日,也就是說,莊林勳的生命到目前為止已經有17年耗在面對司法系統的錯誤及顢頇,而莊林勳選擇繼續面對的唯一理由,就是要證明自己的清白。
開庭當天,許多來自各界的聲援團體和朋友們為林勳獻上祝福及禮物,共同走過牢獄歲月的蘇建和及劉秉郎也一同出席慶生會。在眾人的生日快樂歌後,林勳除了祝福大家平安之外,也感謝大家對他的祝福及關懷。
十七年前不幸發生汐止命案,當天晚上剛好是林勳父親的農曆生日,全家在家慶祝,林勳根本沒有外出,這樣有力的不在場證明,法官卻以證人皆為家人為由不予採信,堅稱林勳案發當晚曾經與王家兄弟、蘇建和、劉秉郎共同出遊,從此林勳便莫名其妙地賠上他的十七年歲月。
平凡卻難以實現的願望
無辜遭受冤屈以及十年的牢獄,加上在獄中必須面臨隨時遭到處決的壓力,使得林勳飽受精神折磨。2003年無罪釋放出獄之後,林勳曾經在人本基金會打工過一陣子,後來因為身體與精神狀況不佳便暫時休息,後來,經由親友介紹到建築工地打工,雖然工作辛苦,但是老闆待林勳還算不錯,而林勳也在工作中獲得一點成就感,然而,就在不久前,林勳的手不小心脫臼受傷,必須休養一陣子,因此暫時不能工作。
生日當天,林勳提到他的生日願望,他的願望很簡單,就是像一般人一樣上班、下班,然後回家和家人相處,可以擁有屬於自己的時間。對一般人來說似乎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但對莊林勳來說,只要收到法院的傳票,就必須到法院去,只要案子繼續下去,就算必須再來個十七年,他都要奉陪,因為他要面對這場原本根本跟他無關的官司,只期待到最後能夠還他清白。在莊林勳的生活裡,時間並不由他自己掌控。
莊林勳曾經提到,他等待著一份完全屬於他的生活,但是那樣的生活要在官司完全結束後才可能擁有,而到時候他會過著一般人的生活,和家人相處、看電視、聊聊天,在夏天養一條狗,帶牠去海邊游泳......
實現每個平凡人的願望
在警察、檢察官與法官「有罪推定」的原則下,人人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莊林勳,無論你的不在場證明多麼有說服力。如果這樣的司法惡習不改,在這樣司法制度下的我們為求自保,要切記往後的慶生會都要找人多的地方進行,以證明自己的行蹤,但是,除了這樣消極地應對,其實我們還可以更積極地成為推動司法進步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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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死特派員~zhenzi、a-han 2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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