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廢!?給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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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死特派員於香港中文大學直擊,訪問香港民眾及學生對於死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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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12 1

台南市檢警偵辦男童割喉命案,根據曾嫌供稱犯案動機就是「想殺人、想坐牢」,警方透露曾嫌供稱連日以來鎖定百貨公司、公園等場所伺機而動,即使今天沒有犯案,明天也會殺人。
台南市發生小男孩遭人利刃割喉,手段兇殘,台南市警局局長陳子敬以「人神共憤」表達心中的悲痛,這起命案引起社會各界震驚,大家不禁要問,面對年僅十歲的小男孩何以痛下如此殘忍的毒手?
但根據檢警初步調查,嫌犯供稱的答案可能讓各界更咋舌,根據警方透露,曾嫌供稱他就是想殺人,想坐牢,並且說連日以來已經帶著刀子到處尋找下手對象,經常流連於百貨公司、公園等場所,「今天不做,明後天也一定會做。」

對廢死有疑問的人

贊同"邏輯"朋友一部分的意見
我們要討論的東西的確是死刑本身的合理性
我認為死刑是能合理存在的
任何刑罰,並不是扯上人權就可以赦免
假如死刑因為不合理而不能存在
那就連拘役也算不合理和不合人權(自由權)的行為了
豈不是任何刑罰都不用了嗎
死刑本身並沒有不合理
不合理的是調查程序
會誤判是調查程序的問題,並不是因為死刑存在的關係
請名為"邏輯"的朋友不要搞混了
要改進的不是死刑的廢除而是調查體系的完善
謝謝指教

天理(情、理、法)

所謂天理(情、理、法)就是先動之以情的方式要求犯罪者百分百彌補悔改,再來就是以道理的方式要求犯罪者彌補悔改,給了他情或理兩種選擇他還是不彌補悔改,最後才訴之以法,應該用非常重的嚴刑峻法來處罰犯罪者才可以,但是有些人認為應該以法、理、情的順序才對,我認為這樣是比較不仁慈的做法。
例如一位父母或兄姐殺害或侵占了自己的孩子或弟妹,如果以法、理、情的順序來說,那孩子或弟妹就應該先用法律來告父母或兄姐,讓父母或兄姐先被抓去槍斃或坐牢再談。
但是如果以(情、理、法)的順序給犯罪者有彌補悔改機會,如不彌補悔改就用重罰,是不是比較仁慈,也比較符合天理(情、理、法)。
只有沒人性及不知廉恥的廢物才會認為講親情就不用彌補悔改,想藉親情的方式來逃避自己犯罪傷害損害親人所應該負擔的責任,讓自己可以獲利。
就像父母或兄姐殺害或侵占了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以情來說這種親情最濃最深難道就不用彌補悔改,如果借用親情來逃避悔改彌補自己的孩子或弟妹的責任,那這種好手好腳卻不彌補悔改的親人犯罪者是不是比禽獸廢物還不如,親情是不是已經緣盡情了,應該要大義滅親鏟奸除惡,用非常重的嚴刑峻法把他抓去槍斃或抓去勞改營工作賺錢來彌補受害者及國家的傷害損失。
1. 我贊成廢除死刑測試一段時間,因為在台灣奸惡侵略犯罪者占33%、無受傷害者占33%、犯罪受害者占33%,所以多數人無法體會受害者承受一生身體傷痛後遺症的痛苦及龐大財產損失失去婚姻家庭幸福傾家蕩產的滋味,只有廢除死刑測試讓更多人親身體驗會受害與否,大家才能真正體會受害者的痛苦滋味及人性是善或惡、將心比心不敢去造孽傷害別人。
政治學教授說政治是最高明的騙術,選舉快到了國民黨故意假裝正義槍斃幾個死刑犯來騙選票,執政統治權最大的國民黨官員及民代是帶頭作姦犯科、貪污買票的罪魁禍首,民進黨才敢有樣學樣跟隨貪污買票,造成今日黑白兩道勾結統治台灣一起分享獲利的屠殺社會,大家要爭大眼睛看清楚國民黨的假面具。
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
作姦犯科之人毀掉受害人一生,連法院民事判賠都故意脫產一生不彌補賠償,以天理(情、理、法)三關來評分都不及格,還有何資格要求受害者原諒寬恕及廢除死刑,真是不要臉的廢物。
總統府信箱不讓我刊出,我就再此爆料,讓大家都知道國民黨的惡劣手段。
還有【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表裡不一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答:
假慈悲的人權團體說:死刑違反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那小偷和強盜的贓款財產,政府也要保護保障了,真是白癡又假慈悲的人權團體連騙人也不經過頭腦想。
民主自由國家的死刑犯都是殺人無數毫無悔改彌補受害者,經過許多審級法官認為罪大惡極才會判死刑誤判的機會微小,而且殺人犯如果假釋出獄再犯殺害無辜人民的機率很高,轟炸機只要一顆炸彈炸下去就會誤殺死亡成千上萬的無辜男女及小孩,從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整天一直要求廢除死刑保護這些罪證確鑿的極少數死刑犯免死,卻反而不去推行要求全世界廢除炸彈等可怕殺人武器來救成千上萬遭炸彈誤殺的真正無辜大人及小孩的生命就可知道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全是假慈悲,不知政府及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推行廢除死刑是否在為將來準備進行屠殺反對黨人民做準備。
殺人集團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保護他們才不會被判死刑,就像開賭場地下錢莊妓戶走私販毒也要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才不會被抓的道理一樣,這就是人際關係的技巧懂嗎,犯罪受害人要學會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他們才會保護你知道嗎。
法務部長王清峰說從事審判的法官畢竟是人,不是神,裁判也可能有錯誤或不妥當,那政府為何不制定死刑犯槍斃前須請示耶穌及佛祖的同意就可執行槍斃的法律條文,這樣法官就不會有誤判冤獄的情形也不用承受因果報應,而由耶穌及佛祖來承受全部的因果報應,政府一直宣導要求人民不要迷信宗教,卻又用宗教來騙人民。
馬英九被人恐嚇要暗殺他女兒就嚇到屁滾尿流真沒用,馬英九現在終於體會到犯罪被害人的痛苦滋味,看他還敢廢死刑嗎,冤獄是司法官失職要由司法官來承擔,廢除死刑等同開放私人報仇殺人,對於有權有勢的受害者可花高價錢僱請殺人集團報仇殺人或討債不怕被判死刑,但對於弱勢家庭的受害者有錢花高價錢請殺手報仇或討債嗎,馬英九如果不推行公平法律(防止受害者獅子大開口高價索取賠償費用和強制犯罪者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履行民事判決賠償等法律處罰防止犯罪者脫產逃避賠償責任)來幫助受害者伸張正義、鏟奸除惡減輕受害者負擔,卻去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總有一天會遭天譴。
佛教師父和牧師說:犯罪受害人要學習佛祖、耶穌受奸人惡人欺負害死,自行承擔身體傷害及手術死亡痛苦的折磨和醫療工作生活等等的龐大金錢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也不透過法律公平正義制裁向奸人惡人要求任何悔改彌補的寬恕大愛精神,這樣奸人惡人才會喜歡花大錢供養佛祖、耶穌、繳大稅投選票給政府及喜歡你,只要善良老實的受害人乖乖讓奸人惡人欺負侵占害死,奸人惡人就會膩了會累了自然不想再欺負侵占殺害你,而會換去找別人 (神會貪婪須要花錢供養嗎,教授說在台灣經營寺廟及教會騙錢最容易了,寺廟及教會還勾心鬥角花大錢比誰蓋的最豪華及互相搶奪信徒,根本就是違背神意在騙財,把錢捐慈善機構救人才是真功德)。
佛教師父說:這是犯罪受害者前世欠人的因果業障報應,必須還清前世的冤親債主才能化解,要戒殺生廢除死刑。要花錢供養佛祖、觀世音,因為這些都是慈悲保平安及伸張正義、鏟奸除惡的真神。
基督教牧師也說:伸冤是在天上的主『天父及耶穌基督』,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去處罰犯罪者生或死,犯罪受害者要寬恕大愛交給神來審判是否須處罰。
聖經馬太福音第六章論愛仇敵記載: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給他打。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聖經馬太福音第十九章論饒恕七十個七次記載:彼得對耶穌說,主阿,我的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不是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聖經以賽亞書第43章第11節記載: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聖經以賽亞書第45章第21節記載:你們要述說陳明你們的理、讓他們彼此商議,誰從古時指明、誰從上古述說、不是我耶和華麼、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
聖經何西阿書第13章第4節記載: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 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
聖經羅馬人書第13章第19節記載: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真正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制度國家才會不遵守法律規範,假冒神佛名義以『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來掩護犯罪者,主張犯罪者要由神來審判,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處罰犯罪者生或死,所以要廢除死刑。
除非是共產主義制度的中國是信奉『無神論』強調嚴刑峻罰,就連販毒被抓在台灣只處罰關一下就出獄可是在中國就要槍斃,受害者如果希望不要廢除死刑那就搬去中國當中國人吧,因為台灣是走英、法、等民主自由國家的制度信奉『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必須保護殺人犯的人權和家庭圓滿才可以,受害者和家屬自認倒楣吧還有政府要肇事者悔改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都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因為政府早已故意設下可讓肇事者脫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及不可強制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賠償受害者損失的民法大漏洞,你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樣一毛錢也拿不到,一切只能怪受害者的命運不好,不要怪罪肇事者和政府和宗教團體。
支持贊成政府及宗教團體提倡廢除死刑,只有寬恕大愛世界才會和平,你相信嗎。
鴉片戰爭以來,資本主義列強洞悉中國虛弱可欺,便不斷入侵中國並迫清廷簽署大量不平等條約。
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列強英、法、美等等八國聯合軍隊,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中國人,強硬轟開了與他無冤無仇的古老中國大門,要求滿清政府割讓瓜分中國土地來奪取中國的經濟等等龐大商業利益,讓中國差點就亡國,過了百年後的今天篤信耶穌的英、法、美國貪婪的野心更大為了獲得石油及當世界老大哥地位等利益,口中宣傳著博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更殘暴先進科技的殺人武器隱形轟炸機、飛彈殘屠殺更多的伊拉克人。
在台灣很多奸人惡人也是學英、法、美等國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到處偷搶拐騙、官商勾結殺人放火,欺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
殺人犯免死改長期做牢,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只要不死刑就有出獄希望,因為法律是人制定換人執政隨時可改特赦免死提早假釋出獄,前陣子新聞報導許多監獄貪官收受賄賂暗中讓囚犯黑道大哥及特權人犯在獄中可用高價偷吃到漢堡、香煙、召妓、下令叫小弟在外殺人放火等舒服享受的情形,這種監獄特權享受幾百年前百姓早知道,只有狼狽為奸的政府裝傻不知道,現在被新聞媒體揭露才抓幾個替死鬼官員來交差真是笑死人,我覺得政府應該免費提供犯人吃漢堡、香煙、召妓及讓犯人放榮譽假回家才是真正算有人權。
耶穌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已經二千多年還未實踐承諾,造成今日更兇殘惡劣的屠殺社會,真是懷疑聖經是否是耶穌的真言,還是早已被奸惡人篡改了,否則為什麼耶穌無信用不履行承諾食言而肥二千多年,善良老實的

天理不容

牧師叫信徒要去變賣撇下你的房屋家業,分給窮人,才能積財寶在天上入天堂得永生,牧師說因為這是聖經馬太福音第十九章、馬可福音第十章、路加福音第十八章記載耶穌說當積財寶在天上,貪財的難進天國,信徒照牧師的話去變賣撇下自己房屋家業,分給窮人,結果牧師自己卻貪婪不變賣撇下自己的房屋家業,分給窮人,還有一種韓國統什麼教在台灣傳教也是掛羊頭賣狗肉搞婚姻仲介,叫你來聽聖經結果卻跟你推銷婚姻仲介,聲稱他們教主有神通可幫未婚男女配對前世註定的好姻緣,如果被配到一個醜八怪男女,你不可不要,因為這是你們前世註定的姻緣,而且還要給教會一個數十萬元大紅包,他媽的有人會笨到相信這種廢物宗教的話嗎,自己花錢去婚姻仲介所還可以挑選自己喜歡的男老公女老婆,這種騙吃騙喝不知廉恥的傳道人能帶信徒入天堂得永生,真是笑死人。

(1) 馬太福音第十九章當積財寶在天上,貪財的難進天國。
財主進國度的路 十九16~26
19:16 看哪,有一個人到耶穌跟前來,說,夫子,我該作甚麼善事,纔可以1得永遠的生命?

19:17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以善問我?只有1一位是2善的。你若要3進入生命,就要4遵守誡命。
19:18 他對耶穌說,那些誡命?耶穌說,“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19:19 當1孝敬父母,又當愛鄰舍如同自己。”

19:20 那青年人對祂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
19:21 耶穌對他說,你若想要1完全,就要去變賣你的家業,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諸天之上,你還要來2跟從我。

19:22 那青年人聽見這話,就1憂憂鬱鬱的走了,因為他有很多產業。

19:23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諸天的國是難的。
19:24 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1神的國還2容易。

19:25 門徒聽見了,就極其驚訝,說,這樣誰能1得救?

19:26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1不能的,在神凡事都1能。

e 國度的賞賜 十九27~二十16
19:27 彼得就回答祂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了你,這樣,我們將來要得甚麼?
19:28 耶穌就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些跟從過我的人,在1復興的時候,當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2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19:29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1得著2百倍,且要3承受永遠的生命。

19:30 然而許多1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2)馬可福音第十章當積財寶在天上,貪財的難進天國
教導關於財主並進神國的事 十17~31
10:17 1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祂面前,問祂說,良善的夫子,我該作甚麼,纔可以承受永遠的生命?
10:18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以外,再沒有良善的。
10: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1孝敬父母。”

10:20 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10:21 耶穌看著他,就1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2你還要來跟從我。

10:22 他因著這話,就面顯愁容,憂憂鬱鬱的走了,因為他有很多產業。
10:23 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要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
10:24 門徒就希奇祂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孩子們,1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

10:25 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
10:26 他們就分外驚訝,1彼此說,這樣誰能得救?

10:27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的,在神卻不然,因為在神凡事都能。
10:28 彼得就對祂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了你。
10: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母親、父親、兒女、田地,
10:30 沒有不在1今世得百倍,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和田地,同各樣的逼迫,且要在來世得永遠2生命的。

10:31 然而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3)路加福音第十八章記載耶穌說的當積財寶在天上,貪財的難進天國
撇下一切跟從人救主 18~30
18:18 1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2我該作甚麼,纔可以承受永遠的生命?

18:19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以外,再沒有良善的。
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1孝敬父母。”

18:21 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18:22 耶穌聽見了,就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諸天之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18:23 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極其富足。
18:24 耶穌見他甚是憂愁,就說,有錢財的人要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
18:25 駱駝穿過1鍼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

18:26 聽見的人說,1這樣誰能得救?

18:27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
18:28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了你。
18: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1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18:30 沒有不在1今世得許多倍,且要在來世得永遠生命的。

Grants for single mothers

廢除死刑吧,冤冤相報何時了,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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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被強姦分屍 看還要不要廢死刑

真是個垃圾假道德團體

神愛世人

廢除死刑吧,冤冤相報何時了,阿彌陀佛。

廢除死刑吧,冤冤相報何時了,阿彌陀佛。

廢除死刑吧,冤冤相報何時了,阿彌陀佛。

kreditkortet

嗎?如果他們在出獄後又犯了殺人罪那誰要來負擔這個責任?再談論廢死刑時請多方面思考而不是一昧的說廢除死刑

real estate in uae

等哪天你們家的女兒被強姦分屍 看還要不要廢死刑

真是個垃圾假道德團體

跟死刑犯一樣天理不容!!!!!

FAQ

等哪天你們家的女兒被強姦分屍 看還要不要廢死刑

真是個垃圾假道德團體

跟死刑犯一樣天理不容!!!!!

真鳥

簡單的說廢死團體就是一群住在象牙塔裡裝清高的自私鬼

管它外面是姦殺,搶劫,飆車砍人,有的沒的

反正這把火不要燒到自己

就隔岸觀火還順便落井下石,唱唱高調展現自己的高水準

其實根本是一坨屎

完全不贊成廢死

廢死刑社會治安不會下降?這種東西有誰能夠保證?
如果真的廢死了讓歹徒更加逍遙法外
衍生出的犧牲者,廢死聯盟你們要負責嗎?
如果台灣的法律已經有死刑犯罪率還這麼高
試問如果沒有了喝止的制度後果會如何?
況且死刑是一種制裁
制裁是因為有人做壞事才需要
如果不想被槍斃不要殺人不就好了嗎?
不做壞事根本就不會被判死刑阿!
憑什麼喪盡天良的壞人逍遙法外我們這些平常百姓要擔心受怕
連法律這最後一道防線都不能保護我們那我們又能相信誰
有人說殺人犯會反悔?
看看這個吧
http://www.nownews.com/2010/04/03/11490-2587401.htm#ixzz1FjFgu7t3
他在微笑呢!
如果今天是你的家人喪命於他的手下看了不會氣憤嗎?
下面這麼多留言廢死聯盟請問你們看了嗎?
如果沒時間沒心力看就出來辦公聽會阿
或者去遊說搞個公投也可
看看大眾的民意到底如何
死刑這種東西不是你們三言兩語說要廢就可以廢的!

食屍鳥

上天賜予每個人生命
所以剝奪他人性命的刑罰是不應該的
真!是!屁!話!
會被判處死刑的罪犯是哪種罪犯?
強盜犯嗎?不是
強姦犯嗎?好像也不是
竊盜犯嗎?也不對
那到底是什麼?
殺人犯啊!
他都已經做了你們都不允許的"剝奪他人生命"這件事啦
你們為什麼要替那些畜生辯護?
你們沒看見那些人多麼凶殘?
被強暴後殺害,被受盡凌辱後殺害,以殘酷的手段殺害
不要跟我說這可能有什麼原因
用這些手段殺人還需要被他們辯護什麼
更何況其中還有不少的事連續殺人犯
殺害了複數的人啊!就算一命抵一命也不夠!
原本有死刑就這樣了,廢死之後還得了?
這樣說的話,等到廢死之後,我把你用極其凶殘的手段讓你受盡凌辱跟痛苦之後再死去,這樣也可以囉?
反正不會死
每天還可以有正常作息,三餐正常不怕挨餓,偶爾運運動,表現的好一點還可以看看電視,多麼愜意的監獄生活啊!
你說什麼?殺人犯有人權?
那麼被害者的人權又在哪?
還是說被害人已經是死人了
變成一團沒有思考能力的蛋白質聚合物了
所以算不上人也沒有人權?
加害人有家屬,受害人也有家屬!
你想想看那令人作嘔的畫面
加害人關沒多久就假釋出來
然後活跳跳的在被害人家屬面前說
"嘿!我殺了你女兒,你女兒讓我幹的真爽啊!"之類的話語
那受害者家屬的處境又是如何

如果將來廢除死刑真的發生時,我的家人或摯友遭到殺害的話,我會不斷的等,等到殺我家人摯友的傢伙出現時,我以定會原封不動的以同樣方式殺害那個傢伙,反正我不會被判死刑!

天理(情、理、法)

假慈悲一黨(宗教)獨大、騙財騙吃自私獨裁的政府及宗教:
資本主義政府利用弱肉強食來殘害欺壓剝削善良人民,假慈悲一黨(宗教)獨大、騙財騙吃自私獨裁的宗教也是利用前世因果理論及假藉神佛來威赫殘害欺壓剝削善良人民。

資本主義政府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不分男女、宗教、種族(黑人白人黃種人)、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教會牧師說聖經馬太福音第六章第四十五節論愛仇敵記載:日頭照好人,也要照歹人(壞人) ,因為好人及壞人(萬惡犯罪不悔改彌補的奸惡人魔鬼)都是基督神所創造的孩子,基督神都要愛他,基督神要我們都要饒恕與施恩侵占傷害迫害我們的仇敵壞人(萬惡犯罪不悔改彌補的奸惡人魔鬼),要和侵占傷害迫害我們的仇敵壞人(萬惡犯罪奸惡人魔鬼)相親相愛、和睦相處不可伸張正義報仇,教會牧師又說聖經羅馬人書第十三章第二十節說你的仇敵若餓了要給他吃、渴了要拿水給他喝、要為侵占傷害迫害我們的仇敵壞人(萬惡犯罪奸惡人魔鬼)禱告祈福。

資本主義政府中華民國執政黨政府財政困難應該要學會自力更生去謀生求財源,而不應該像強盜流氓一樣一直向基層勞工人民剝皮徵稅。
撒旦魔鬼天使、佛祖、觀世音菩薩、關公、媽祖、祖先牌位等等生前都是耶穌基督神所創造的孩子,教會牧師卻說佛教、道教、祖先牌位等等的神都是邪的神,要排斥消滅不可接觸。

資本主義中華民國政府執政黨政府強調人人平等,結果卻像強盜流氓一樣一直向基層勞工人民剝皮徵稅,根本就是假慈悲一黨(宗教)獨大、騙財騙吃自私獨裁的政府。
聖經馬太福音第六章第四十五節論愛仇敵記載:日頭照好人,也要照歹人(壞人) ,所以每個宗教的神應該都平等、博愛、無私,教會牧師卻表裡如一要排斥消滅其他宗教的神,根本就是假慈悲一黨(宗教)獨大、騙財騙吃自私獨裁的宗教。

天理(情、理、法)

可喜可賀

五個死刑犯被鎗斃了

惡有惡報

販毒也是靠自己勞力和生命危險在賺的辛苦錢,政府整天在做壞事不斷在制定通過各種傷天害理的政策法律案來欺壓善良實人以獲得自己龐大的財錢利益。

上樑不正下樑歪是正常的道理,政府自己可以整天在做壞事獲得財錢利益,卻不許人民做壞事販毒及殺人放火獲得財錢利益,真是好笑,這就是政府的惡有惡報。

怪咖

只找戰成廢除死刑的人MV不值得參考
誰知道你們底下刪減掉太多人贊成的民意
何況 引述是香港 香港還有鞭刑 台灣呢???
非死就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平均關12年就可以放出來
到時候繼續危害你要負責嗎??

9774566513

聽不下去....

如果哪天你們被受害了,你們才會了解
你們所謂的人權,只是帶給下一個人不幸罷了

屁個說法

?心!

之前不是有個廢死的教授在網路不過被嗆了幾句話
就怒氣沖沖的提告不是
遠比名譽侵害還嚴重的生命法益被剝奪
這種人居然能原諒

這不是事不甘己. 沒殺到你
就喊爽不是?

至於這種貨色的"寬容力"居然能原諒死刑犯?
你敢相信嗎?

吠屎聯盟

成功吠屎後 老百姓們應該要先砍吠屎人幾刀消遣娛樂一下

吠屎聯盟

你們為什麼要做出比殺人犯更讓人神憤怒的事情呢?
樓上的各位阿
在吠屎人們受害之前 他們都會覺得你們非常沒有水準的
讓我們祈禱吧..
吠屎人死於非命

吠屎聯盟

你們為什麼要做出比殺人犯更讓人神憤怒的事情呢?
樓上的各位阿
在吠屎人們受害之前 他們都會覺得你們非常沒有水準的
讓我們祈禱吧..
吠屎人死於非命

天理(情、理、法)

犯罪被害人都不在乎自己受害,我們何必雞婆幫他爭取權利。
大家千辛萬苦幫犯罪被害人爭取權利來減輕他們受害後的負擔,同時也可渡化犯罪之人悔改彌補受害者,達成『犯罪無利可圖』才不會讓犯罪之人犯罪後發現犯罪法律處罰輕獲利多,而繼續到處犯罪傷害侵占別人,造成受害者越來越多,可是這麼久時間了卻少見犯罪受害者跳出來支持與鼓勵,讓我覺得我們是雞婆不想再幫犯罪被害人伸張正義爭取權利了。

天理(情、理、法)

天理(情、理、法)

一個執政黨要滅亡的條件就是民怨和相殘及外國入侵,上次教你們民進黨想要推翻國民黨無能黑金流氓政府要學太平天國及孫中山推翻滿清一樣,第一步要累積很深厚的民怨,可是民進黨未做到就急想推翻國民黨,簡直就是做夢。

民怨就是要讓國民黨腐敗到多數人民受害痛恨無法生存且已經【無法挽回的地步】,人民才會忿怒響應革命全群起推翻執政黨,現在國民黨已漸漸腐敗可是人民還算過著酒足飯飽安定的日子當然不想推翻國民黨,民進黨應該加以縱容讓國民黨更加腐敗惡劣,結果民進黨按捺不住提前爆料民怨來提醒國民黨,讓國民黨驚醒發現民怨提前趕快成功化解了民怨,民進黨真是太白癡白忙一場。

相殘就是要把利益讓給國民黨領導階層去相互爭奪殘殺,到時民進黨再來撿現成便宜,結果民進黨按捺不住現在就與國民黨爭奪,反而造成民進黨內相互搶奪分裂,讓國民黨內驚醒更加團結。

民進黨真是大白癡吃緊弄破碗要趕快改正,希望民進黨重新執政全國並為我們百姓解決民怨,創造公平正義的詳和社會生活,不要學國民黨流氓政府用黑金勾結縱容犯罪奸人惡人到處欺壓善良老百姓,而且還故意留下民法大漏洞幫助好手好腳有賺錢收入的奸人惡人肇事犯罪者殺害受害人可脫產逃避民事判決彌補賠償,不賠不受處罰不可強制工作分期每月扣薪賠償受害者必須支出的龐大費用及損失而讓肇事犯罪者逍遙自在,欺負吃定受害者,讓受害者『民事判決賠償形同廢紙』欺騙受害人對國家法律判決賠償公平正義保護的信賴,讓受害者自己承擔一輩子身體傷害痛苦的折磨,還要自認倒楣自己承擔一輩子金錢的損失身體癱瘓殘廢無法正常工作賺錢須花光自己的積蓄到處借錢,賣屋賣地來治療身體不斷產生的後遺症難耐傷痛及維持生活開銷養家活口等等每月所須的龐大支出費用,「傾家蕩產、家破人亡」無法養家活口,永遠連一毛錢民事判決賠償都拿不到,國民黨簡直就是流氓政府的行為,而且法官不會判重刑的,關一下就假釋出獄自由逍遙法外,國民黨無能流氓黑金政府一定要讓他敗選滅亡。

我們將不斷檢視民進黨真正替我們伸張正義的成績情形來決定是否繼續幫助讓民進黨下次繼續取得執政權。
天理(情、理、法)98年2月1日筆

天理(情、理、法)

我洩露天機告訴你,神佛托夢指示吃人(侵占或傷害)一嘴、須還人一斗

一群吃飽閒閒的白癡整天喊要槍斃死刑犯或廢死刑,結果政府還是獨斷獨行根本不會理你,剩餘40名死刑犯拖延那麼多年了還不是沒被槍斃。
告訴這一群吃飽閒閒不懂得玩弄政治或法律的白癡們,政黨如何玩弄愚蠢的人民,法律案是誰有權參加表決,當然是立法院的立法委員,誰能操縱多數立法委員投票表決讓法律案通過,當然是立法委員人數佔最多的政黨,現在那一黨立法委員人數最多大家應該都知道。
是誰有權執行法律當然是政府官員,誰有權決定快速執行槍斃死刑犯或故意拖延槍斃判決確定的死刑犯,當然是政府官員,現在政府官員是那一政黨在統治執政大家應該都知道。
所以一個政黨只要獲得最多數的立法委員席位及獲得最多數最高行政權首長席位(例如總統、院長、縣市長等席位)就能一黨獨大為所欲為,把反抗的人民或反對黨抄家滅族讓你們全部死光光,看你怕不怕。

基督教犯罪更生人(受刑人)團契的牧師說:法律保護受害者,也要保護犯罪加害人,因為聖經馬太福音第六章第四十五節論愛仇敵記載:日頭照好人,也要照歹人(壞人)。
「犯罪有利可圖」奸人惡人為了獲取利益殘害善良老實的受害者,執政黨政府為了貪得執政的龐大利益,當然會學聖經這招,一面假慈悲只給受害者三成的補償金補償做公平正義的假象,騙取受害者及社會大眾相信政府的公平正義保護,以獲取受害者及社會大眾的選票,受害者其餘七成的損失政府卻不管你,政府要受害者自行承擔傷害損失或透過法律去追討,而另一面政府卻早就故意在刑法及民法上鋪路留下許多法律漏洞來保護犯罪加害人的身體及財產(例如刑法對加害人判刑處罰輕及民法故意留下民事賠償惡意脫產不賠也不可用管收條例處罰加害人坐牢,而人民欠稅時政府卻可野蠻用管收條例處罰欠稅人坐牢和政府故意制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犯罪受害者不可查加害人銀行最新存款記錄及勞健保資料,只開放受害者可拿民事判決去國稅局查加害人前年度的舊報稅所得資料,讓加害人可成功脫產不賠,讓受害者向犯罪加害人追討不到,政府再和這些犯罪的奸人惡人一起來分贓從受害者身上搶奪剝奪到的利益,同時獲取這些犯罪的奸人惡人選票的雙面人手段來欺負吃定善良老實的弱勢受害者,這就是執政黨政府故意留下法律漏洞不重罰和不嚴格要求犯罪加害人須百分百補償受害者損失的中庸之道策略計謀。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錯不可恥、知錯不悔改彌補才可恥,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如果政府重罰和嚴格要求犯罪加害人須百分百完全做到彌補受害者的全部損失,讓「犯罪完成無利可圖」,我敢說多數受害者都會說政府公正無私也會原諒犯罪加害人,而不必再用法律處罰犯罪加害人坐牢或死刑槍斃。

愚蠢的善良老實人民選票被騙走玩弄到現在還不知死活覺醒,以為人民可以操控這些身為人民公僕的民意代表及政府官員,更認為自己選出的執政黨政府會公平正義保護你或拯救照顧你,別傻了你算那根聰、那根大。

執政黨政府執政的目的是要貪圖獲取龐大的執政利益,當然會選擇傷害犧牲這些比較好欺負懦弱善良老實的受害者,中國俗話說聰明的人吃(侵占或傷害)傻人、奸人惡人吃(侵占或傷害)善良老實人,你以為執政黨政府是關公或包青天,心地善良公正無私、會伸張正義拯救每位傻人及善良老實的受害者,善良老實的受害者還是認命接受欺負吧,等待神的審判來為你伸冤。

我洩露天機告訴你,神佛托夢指示吃人(侵占或傷害)一嘴、須還人一斗,善良老實的受害者須循法律伸冤,若法律不公不義時一定要咬牙接受侵占或傷害到底,絕不可用造孽方式的報復,這樣神佛才能替你伸冤降災厄處罰這些不悔改彌補的惡劣加害人及接受供養或賄賂縱容保護這些惡劣加害人逃避悔改彌補的假慈悲神職人員及民意代表和政府官員。
天理(情、理、法)

kaka

死刑犯有話說:關一輩子 不如一槍斃命
更新日期:2008/06/04 04:33 劉鳳琴台北報導
「如果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未來一點希望都沒有,倒不如一槍殺了我,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死刑犯連佐銘,在接受法務部委託中研院研究死刑議題訪談時,反對以長期監禁替代死刑的方案。

另名涉及殺人的死刑犯曾思儒,亦表示羈押期間看過兩名死囚被槍決,讓他受到震撼,有被嚇到,但如果關到卅年才可以假釋,都已年近七十,無法謀生出去反而成為社會問題,乾脆不要出去。

今年四十歲的死囚曾思儒,是前金山高中教師,因卡債周轉不靈,由偷轉為強盜,並殺害同事何佳燕,歷經更五審於九十五年二月被判處死刑定讞。本案更審時,曾思儒曾哀求法官寬恕免除一死,但被害人家屬哭求法官判處死刑,成為法庭上鮮活對比。

去年底,中研院主持「廢除死刑暨替代方案研究」的陳新民教授,親赴台北看守所訪問曾思儒,在訪談時,曾不諱言希望廢除死刑。

被問到如果廢除死刑後改為終身監禁的看法時,曾思儒說,他現在四十歲了,再關廿五年、卅年後才有機會假釋,已經沒有謀生能力,成了廢人,家人也許早已不在了,還不如不要出去,他現在信奉基督,在裡面過得還蠻適應的。

法務部已二年未執行死刑,曾思儒說,外界無法得知等死的痛苦,裡面有人想一死了之,但政府卻不執行死刑。

對刑法五十七條,法官以有無悔意決定是否判死刑的標準,他十分不以為然,他認為悔意是可以裝出來的,但法官是否了解?

認為終身監禁沒希望,不如一槍斃命的死囚連佐銘,原是台北縣三重市的失業男子,知道同住三重的國中同學林書賢家中經濟不錯,涉嫌擄人勒贖並殺害棄屍,經四次更審,於九十四年被判死刑定讞;被捕後自知罪孽深重,多次請求判處死刑。

新世界的神

多久以前拍的影片了?
多老的檢查官了?
多久以前的事情了?
那時科技多進步了?
自稱羅輯 實際上連基本的東西都沒有
...腦袋

kaka

台北縣新莊發生逆倫血案!一名陳姓男子深夜持生魚片刀及菜刀,埋伏在自家樓梯間,預謀殺害自己父親,連砍6分鐘,中途刀子斷裂,還換另一把菜刀。案發現場相當血腥,死者面目全非,而且,殺父親的陳姓男子,竟然計畫4年,寫了一段筆記,預謀殺父。

手持尖刀殺父親,陳姓男子就在家樓下狂砍爸爸6分鐘,死者身中上百刀,警消趕到已經難以回天。蓋上白布的兇案現場血腥,鑑識人員也咋舌,犯案的陳姓男子,恨意強烈,要致父親於死地。

記者:「為什麼?父親是怎樣對你嗎?」陳姓兇嫌:「這不是重點,你幫我傳話給蔡依林,我全心全意寫信給她,她為什麼不回。

說話語無倫次,卻早就策劃預謀殺父,13日深夜11點多,兇嫌回到父母住處,手上的紙袋就是裝著預謀犯案的生魚片刀和一把菜刀。為了要在樓梯間堵父親,陳姓男子先刻意把門後的腳踏車移出來,方便犯案。等到父親要上大夜班下樓時,拿出生魚片刀朝他身上猛刺,砍到刀子斷裂,他竟然再拿菜刀猛剁。

令人不寒而慄的是,陳姓男子有一本筆記本,已經計畫4年,他寫下,「要讓父親感覺刀子插進身體裡,這樣就不能亂動,時時刻刻要讓他感受刀子的存在」,內容仔細記載,包括挑選凶器,尺寸,樣式,手法。

他還多次買刀回家威脅家人,這次殺父親,媽媽聽見慘叫,從樓上目擊全程,自己報警。陳姓兇嫌:「這個恨,已經強烈到無以復加。」

嫌犯到案還向警方要求被判死刑,弒親慘案,兇殘又冷血。

法官敢判死刑嗎??????

天理(情、理、法)

一群吃飽閒閒的白癡整天喊要槍斃死刑犯或廢死刑,結果政府還是獨斷獨行根本不會理你,剩餘40名死刑犯拖延那麼多年了還不是沒被槍斃。
告訴這一群吃飽閒閒不懂得玩弄政治或法律的白癡們,政黨如何玩弄愚蠢的人民,法律案是誰有權參加表決,當然是立法院的立法委員,誰能操縱多數立法委員投票表決讓法律案通過,當然是立法委員人數佔最多的政黨,現在那一黨立法委員人數最多大家應該都知道。
是誰有權執行法律當然是政府官員,誰有權決定快速執行槍斃死刑犯或故意拖延槍斃判決確定的死刑犯,當然是政府官員,現在政府官員是那一政黨在統治執政大家應該都知道。
所以一個政黨只要獲得最多數的立法委員席位及獲得最多數最高行政權首長席位(例如總統、院長、縣市長等席位)就能一黨獨大為所欲為,把反抗的人民或反對黨抄家滅族讓你們全部死光光,看你怕不怕。

基督教犯罪更生人(受刑人)團契的牧師說:法律保護受害者,也要保護犯罪加害人,因為聖經馬太福音第六章第四十五節論愛仇敵記載:日頭照好人,也要照歹人(壞人)。
「犯罪有利可圖」奸人惡人為了獲取利益殘害善良老實的受害者,執政黨政府為了貪得執政的龐大利益,當然會學聖經這招,一面假慈悲只給受害者三成的補償金補償做公平正義的假象,騙取受害者及社會大眾相信政府的公平正義保護,以獲取受害者及社會大眾的選票,受害者其餘七成的損失政府卻不管你,政府要受害者自行承擔傷害損失或透過法律去追討,而另一面政府卻早就故意在刑法及民法上鋪路留下許多法律漏洞來保護犯罪加害人的身體及財產,讓受害者向犯罪加害人追討不到,政府再和這些犯罪的奸人惡人一起來分贓從受害者身上搶奪剝奪到的利益,同時獲取這些犯罪的奸人惡人選票的雙面人手段來欺負吃定善良老實的弱勢受害者,這就是執政黨政府故意留下法律漏洞不重罰和嚴格要求犯罪加害人須百分百補償受害者損失的中庸之道策略計謀。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錯不可恥、知錯不悔改彌補才可恥,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如果政府重罰和嚴格要求犯罪加害人須百分百完全做到彌補受害者的全部損失,讓「犯罪完成無利可圖」,我敢說多數受害者都會說政府公正無私也會原諒犯罪加害人,而不必再用法律處罰犯罪加害人坐牢或死刑槍斃。
愚蠢的人民選票被騙走玩弄到現在還不知死活覺醒,以為執政黨政府會公平正義保護你或拯救照顧你,你算那根聰、那根大
執政黨政府執政的目的是要貪圖獲取龐大的執政利益,當然會選擇傷害犧牲這些善良老實的受害者,中國俗話說聰明的人吃(侵占)傻人、奸人惡人吃(侵占)善良老實人,你以為執政黨政府是關公或包青天,心地善良公正無私、會伸張正義拯救每位傻人及善良老實的受害者,善良老實的受害者還是認命接受欺負吧。
天理(情、理、法)

JJ

之前回別人的...
殺人犯被假釋後又殺人的例子多不勝數,不知你是自己騙自己還是在睜眼說瞎話..你事後說句”不知道”就算了嗎? 你要為被殺的人負責嗎? 還是到時你還是一句”不知道”就想混過去了.
另外你不希望死刑犯死?! 那被死刑犯殺的人就該死嗎? 那個幼稚園老師被一個假釋的殺人犯殺了就該死嗎? 這些死刑犯不是人,是邪惡的廢物,它們的存在只是為了殘害別人來滿足它們自己的快感,絕對留不得!!
你說死刑犯殺人只為錢色?! 你沒看過那44個死刑犯之一的, 嗆法官嗆警察說牠殺人只為了自己”爽”嗎?
還有…不管那些廢物是為了錢、色、或是自己”爽”去殺人!國家該為牠負責?
要錢…守法善良的民眾不管挖糞挑糞都會去做只為賺個幾百元,而那些廢物要錢不去辛苦的賺,覺得搶劫殺人比較快又輕鬆!那些廢物被抓了被判死刑後再來說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都是被殺的人不乖乖給牠錢才會被殺?!都是國家不讓牠輕鬆的拿到錢去花天酒地的錯?! 國家該為牠的爽不爽負責嗎?!那你要為牠的爽不爽負責嗎?!
這社會還是有很多善良的人有著寧可餓死也不去作惡的骨氣,他們辛苦的賺錢並且默默的為善,就像是陳樹菊這樣的善人,國家該保護的是這樣的人。而不是讓這些善良的人們,辛苦賺來的錢被剝奪、連生命也被那些廢物剝奪時,國家再去保護那些廢物,這根本是狗屁不通了。
一個人是否為善或是為惡,在於他的想法與做法,為善者應該表揚,為惡者就該受懲罰。以現在的法院審理制度來說,要判死刑是難上加難的了,哪一個不是經過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都認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刑的!
所以,目前那些被判死刑的廢物,絕對是牠咎由自取的,這種廢物沒資格繼續活著讓人民來供養牠們,應該盡快處以極刑以維護社會秩序與善良風俗,別等到人民對法律的信心崩盤,造成人民寧可以自己的手來制裁廢物而不再相信法律,造成殺人犯越來越多無辜的犧牲者也越來越多,到那時…真的就來不及了,再多的後悔也於事無補。

JJ

有廢死團體的人說:因為法律可能會誤判,所以他覺得應該廢死!!
如果以他這種”邏輯”來推論……那……
因為吃飯有可能會噎死會食物中毒,所以我們以後都不應該吃飯了?!
因為走在路上有可能莫名其妙被殺人犯搶劫姦殺,所以我們以後都不應該外出了?!
因為辛苦賺的錢有可能被搶走騙走,所以我們以後都不用辛苦賺錢了?!
因為將來如果廢除死刑後的社會太恐怖了,殺人犯到處充斥,不管外出或是在家裡都很容易被殺被搶,社會上沒有正義也沒有安全的地方,人們整天生活在恐懼當中很容易就會得憂鬱症,這樣活著太痛苦所以乾脆趁早自殺?!
這是不對的,這是因噎廢食、本末倒置,上述的說法不叫作”邏輯”,它只是”文字遊戲”,很多政客都很喜歡用,目的就是要將黑的說成白的,錯的說成對的以達到其私人利益。
警大校長侯友宜曾經說過:…….以現在的法院審理制度來說,要判死刑是難上加難的了,哪一個不是經過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都認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刑的!……
在下之前也曾經說過:……如果這樣還是怕誤判,可以以更審慎的審理制度來著手,以法官的道德素養來著手。
而不是放縱該死的廢物不讓它死….來造成正義被抹滅,造成人民對法律的信心崩盤,造成人民寧可以自己的手來制裁廢物而不再相信法律,造成殺人犯越來越多無辜的犧牲者也越來越多。……

因為台灣還有80%以上的人對受害者及其家屬都能感同身受,所以才堅決反對廢死,因為我們知道若是假仁假義的廢死會造成什麼嚴重的後果,我們無法好像事不關己冷漠以對,所以無法像某些人事不關己永遠不會發生在自己及自己所愛的家人身上一樣的當作”個案”或是”數字”來看待!!

很抱歉在下最近忙翻了,比較沒時間上來,因次下列將之前PO過的再貼一次…
等在下比較”閒”,再慢慢的回文。

法國應該是個法治觀念十分先進的國家,但是天真又愚蠢的法國於1981年立法廢除死刑後,治安急速的惡化,故意殺人的犯罪率更是不斷的飆高,不斷創下新紀錄,從原本的不到1%飆高到2.4%以上,等於激增2~3倍,如果再加上其他的重大犯罪,更是以9.8%的速度在成長。原本應該是人權大國的法國,自從被那些偽善的廢死團體誤導曲解人權的真正意義以及操控綁架司法制度後,治安急速惡化,無辜民眾被惡意殺害的比例不斷飆高….但是那些廢死團體,卻還在玩弄文字遊戲,誤導民眾把治安嚴重惡化的問題歸咎到什麼電影會影響犯罪率升高,妓院開放會減少犯罪率的議題上…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死刑的存在,有它的遏阻作用。”
只要人們不去踰越那條界限,就不會被判死刑。所以相反的,死刑的存在反而能讓那些…想超過那條界限的犯人們一個警惕的效果。所以,不用害怕死刑的存在,它反而對一些更嚴重的殺人犯罪案件有極大遏止的效果。況且,以現在的法院審理制度來說,要判死刑是難上加難的了,哪一個不是經過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都認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刑的!

邏輯

很難會有並不等於不會發生,
不管有意或無意...

發生冤獄我覺得還可以接受,總是要有錯誤空間,
冤獄還是可以用其他方式盡量彌補他

不過發生冤死,我就覺得不可以接受了...
當大家發現他冤死的時候,誰都弭補不了他了...

to JJ
抱歉 我沒看到足以推翻這個合情合理的論點... 這個題目我自己已經想很久了。站在一個客觀的角度,死刑是真的不應該存在的...

我也不同意社會需要負擔無期徒刑的社會成本。我覺得最好的方案就是讓原本該死刑的人工作換取自己的生活開銷,他不工作就沒有飯吃,就等著餓死。

天理(情、理、法)

一群吃飽閒閒的白癡整天喊要槍斃死刑犯或廢死刑,結果政府還是獨斷獨行根本不會理你,剩餘40名死刑犯拖延那麼多年了還不是沒被槍斃。
告訴這一群吃飽閒閒不懂得玩弄政治或法律的白癡們,政黨如何玩弄愚蠢的人民,法律案是誰有權參加表決,當然是立法院的立法委員,誰能操縱多數立法委員投票表決讓法律案通過,當然是立法委員人數佔最多的政黨,現在那一黨立法委員人數最多大家應該都知道。
是誰有權執行法律當然是政府官員,誰有權決定快速執行槍斃死刑犯或故意拖延槍斃判決確定的死刑犯,當然是政府官員,現在政府官員是那一政黨在統治執政大家應該都知道。
所以一個政黨只要獲得最多數的立法委員席位及獲得最多數最高行政權首長席位(例如總統、院長、縣市長等席位)就能一黨獨大,把反抗的人民或反對黨抄家滅族讓你們全部死光光,看你怕不怕。
愚蠢的人民選票被騙走玩弄到現在還不知死活覺醒,以為執政黨會公平正義保護你或拯救照顧你,你算那根聰、那根大。
天理(情、理、法)

支持廢死刑

我也覺得死刑應該早日廢除,許多人都認為台灣法律已失去公平正義,既然法律已失去公平正義為何還要保留,保留這種不公平正義的法律真正吃虧受害的是無錢或無特權的弱勢受害者,真正的可惡犯罪者反而可透過金錢賄賂法官或透過特權人脈關說法官獲得輕判逍遙法外.
許多人都說台灣法律是保護壞人,其實台灣法律是給有錢人及特權人士使用,從最近爆發的法官收受賄賂判犯罪者輕罪或無罪及一些高官家人被偷被搶警察短期內馬上破案法官也重判,反觀人民案件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和無特權人脈關係警察就找各種藉口拖延案件遲遲不偵辦,就算破案犯罪者還是透過金錢賄賂法官或透過特權人脈關說法官輕判逍遙法外吃定受害人,廢除死刑像美國開放人民可擁槍自衛打死入侵的殺人犯,這樣才算公平正義.

新世界的神

學歐美??
小孩拿鎗亂玩怎麼辦
支持廢死的都不動腦袋的

JJ

建議這幾天剛冒出來說贊成廢死的那位仁兄, 先去把前面大家的留言全部看過一遍再來發表高論吧!! 您在玩文字遊戲的說法,在前面大家都已經反駁過且舉例說明過了,我不想把大家的文章再重新PO一遍,浪費大家的寶貴時間.
說來蠻奇怪的, 大家一陣子沒上來就好像會有一些廢死的人似乎覺得風頭過了又出來對大家玩文字遊戲對大家洗腦了,有時候想表現風度卻又覺得又有人把大家當呆子在耍又會覺得蠻火的.

美麗的龍潭湖

殺人犯會殺人都是逼不得已或一時衝動,死刑是一種無人權不人道的殘暴行為並不能消除犯罪,看看美麗的龍潭湖上死人墳墓是那麼多,你就知道生命的可貴。
死刑應早日廢除才是有人權有人道的社會。

我國法律規定法官有司法獨立審判權,人民要尊守不應干涉,要透過申訴方式來尋求救濟才是正確是的作為。

國民黨政府是愛民愛國、公正無私,人民不應該批評破壞國民黨政府。

黑道殺人不留證據的聰明奸惡手段,就是丟毒蛇到你家咬死你,看你敢再批評嗎。

邏輯

順便補充 只有在廢除死刑後,我們才真的能說我們的法律是完整的...

不然只要一個誤判,
不管是基於什麼理由,都足以質疑法律的公正性...

把一個不該被判死的人判死,比把一群該判死的人不判死
來的嚴重多太多了...

不過 說實在的 台灣廢死聯盟真的做得蠻差的,
他們完全沒有以客觀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就一昧的說「犯人也有人權」
這個論調真的是毫無著力點... 犯人有基本人權(Basic Human Rights) 但是他們已經沒有存在社會的權利了...

廢死並不是為了那些罪大惡極的人,而是為了那些罪不至死的人....

邏輯

to ace:

Well, 歷史證明大部份的人是無知、好控制的,少數人能影響大部分人。

我不認為這個議題該從「感覺」出發,無論你是贊成廢死或是反對廢死,
而是應該從一個更客觀的角度來出發,用客觀的角度來看人權、生命權,
還有法律的意義,漏洞 等等

重點是客觀呀.... 不要用主觀的論點去討論這件事情....

美麗的龍潭湖

殺人犯會殺人都是逼不得已或一時衝動,死刑是一種無人權不人道的殘暴行為並不能消除犯罪,看看美麗的龍潭湖上死人墳墓是那麼多,你就知道生命的可貴。
死刑應早日廢除才是有人權有人道的社會。

ace

我覺得支持廢死的人很多都有眾人皆醉我獨醒病

邏輯

我贊成廢除死刑 理由很簡單

法律維護著社會的穩定,他代表著公平與正義,
不過法律是誰創造的? 人
是誰維護? 人
是誰執行? 人
哪麼 人會不會犯錯? 會,而且是時常
所以法律的制度並不是完美的,因為他的基礎是人
既然他不是完美的 那麼我們絕對不能判他人死刑... 因為有那麼一點點的可能性 他是誤判... 即使是一點點,也是不被容許的

看了這麼多人在高聲吶喊不能廢死的同時,他們都揮舞著正義的旗子,
拼命的舉個案... 說死刑是還給家屬一個公道... 但始終,這些都還是個案,並不等於法律的正義。說實在的,假如是我的家人被殺,我會想要徒手慢慢的折磨死那個犯人。但是,這是我個人的復仇,這並不是法律的正義。

法律的正義是穩定這個社會;假如甲破壞乙的財產,甲就要賠乙金錢上的損失。假如甲會對這個社會造成威脅,法律就把甲隔離。

我覺得台灣的民眾還是盲目的,在很多方面還需要很多的時間來教育(偏偏台灣的教育也出了問題~ lol 真不知到哪時候才有賢能之人,有所大改革)。

一晚沒睡,文筆亂亂的 請見諒... 希望有人能看了這個後,有不一樣的想法...

新世界的神

死刑在台灣已經很難有冤獄的情況發生了
以前之所以有冤獄是因為科技落後所以能得到的資料有限
之所以要有死刑的存在不只是給犯人一個教訓而已
也是為了預防被害者家屬犯下無可挽回的錯誤
有些猛獸一直是很溫馴的
但被惡人採到尾巴可是比惡人還可怕

新世界的神

政客派來的白癡在護航了XDD

新世界的神

跟台灣兩黨扯上關係的人智商100%

新世界的神

跟台灣兩黨扯上關係的人智商100%

新世界的神

跟台灣兩黨扯上關係的人智商100%小於80
以為改一下暱稱就認不出來@@
不怕你人肉搜索 就怕你沒那個本事@@

新世界的神

跟台灣兩黨扯上關係的人智商100%

虎

日揭絞刑場神祕面紗
行刑程序國際批評 法務大臣促廢死

【陳怡妏╱綜合外電報導】身為少數幾個仍保有死刑的先進國家,日本昨在反對死刑的法務大臣千葉景子授令下,首度對外揭開將死刑犯送上黃泉路的刑場神祕面紗,希望能夠刺激人民討論死刑存廢問題。

日本
日本共有7處死刑場,昨天公開的是東京拘置所刑場,但確切地點保密到家,接駁媒體的巴士窗簾全被拉上,不讓記者知道自己身在何方。
兩層樓高的刑場,裡頭一塵不染,空氣中瀰漫線香的味道,門邊還擺放驅邪用的鹽巴。

逾85%的民眾支持死刑。

死刑犯進入刑場後先來到設有佛壇的「教誨室」,在這裡交代遺言,準備上路。法新社
刑場共有6個小房間,首先是內設佛壇的「教誨室」,死刑犯在這裡向拘置所職員交代遺言,接著前往「前室」正式宣告執行死刑,用紗布蒙上雙眼,再送進隔壁長寬約4.8公尺的「刑場」行刑,地上用紅膠帶框出1公尺見方的活門位置,刑務官在這裡幫犯人套上絞繩。
刑場的另一端是檢察官透過玻璃窗見證行刑過程的「立會室」。
刑場的隔壁是「按鈕室」,牆上有3顆控制活門的按鈕,行刑時會有3名刑務官同時按鈕,但只有1顆按鈕能開啟活門,沒人知道到底是哪顆按鈕結束了犯人生命。犯人掉進活門後,樓下的小房間會有醫師負責確認死活,吊滿5分鐘才會把犯人從繩索解下。
日本的死刑犯均採絞刑處死,且不准媒體採訪,就連死刑犯本人都是在行刑前1小時才接到通知,親友也是在事後才被通知前往收屍。這種做法被國際特赦組織批評太不人道:「死刑犯每天懷抱著恐懼年復一年,有些就這樣拖幾十年。」
但日本政府今年2月作的民調顯示,逾85%的民眾支持死刑。

日本近年平均每年處死人數
2005~2010:6.3人
1995~2004:3.7人
1985~1994:1.9人
1975~1984:4.2人
1965~1974:10.6人
1955~1964:20.2人
資料來源:日本《朝日新聞》

引用自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16/IssueID/2010082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這各 日本的法務部長 大概跟王大善人一樣不想幹了吧.

話說回來~台灣剩下的40各什麼時候要打?

曾大部長 是打算在 今年12月31號晚上12:20分開始打嗎?

一分鐘一各..順便慶祝建國百年是吧.

路過人

真正的白癡神經病整天幻想新世界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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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時間: 2008.01.03

怕死特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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