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瑞雨/台北報導】進入2012年,司法改革聲浪持續高漲,日前超過500名法官發起「改革最高法院、拆除恐龍法官溫床」連署,主張最高法院日後應由基層票選出最佳人選,供總統任命參考。本週日(1月15日)晚間六點到七點快樂聯播網FM89.3「刑男大律師」節目,特別專訪到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他將以自身曾經打過行政訴訟的經驗,掀開一般人較少注意到的行政法院恐龍法官、恐龍判決等等問題。在台灣這個號稱民主的社會中,民眾為保護自身權益與政府爭訟,勝訴率為何機會遠遠低於先進國家的一半不到?這當中又有脫離社會現實的「恐龍判決」?考上法官至少要經過兩年的司法官訓練才能審刑民事案件,而行政法院法官卻只受一個半月的專業訓練就匆促上陣,要審稅務、醫療、智財等專業複雜的案件,裁判品質又是如何?
同樣的事實,不同的年度卻出現不同判決,令人匪夷所思!?吳景欽表示自己95年時收到91年的一張補稅單三千元,年代久遠資料已不可考,身為法律系教授不能繳的不明不白,沒想到去國稅局追查自己的資料,不僅被用荒謬的「保護隱私權」、「偵查不公開」為理由被拒絕,「如果是依法行政,為何不能看資料,這還算是民主國家嗎?」身為法律系專業的吳景欽表示,我跟他講法,他們都不跟我講法,反而搬出一大堆行政命令,到底行政人員是依法行政還是依函釋命令在行政?稅務人員不懂法也不懂人權!不僅如此,接下來吳景欽又連續收到三年的補稅單,「你不繳我就給你再查五年」這難道真是國稅局常用的手法嗎?不認輸的吳景欽展開行政救濟,卻發現困難重重,因為「抗告不影響執行」,不繳就要罰款。好不容易打到行政訴訟,結果是同樣一個事實,第一年敗訴,後面年度勝訴,「如果是國稅局講的連續逃漏稅,為何為前面第一年輸,後面贏?」收到這樣讓人摸不著頭緒的判決,吳景欽也只好鼻子摸摸認賠了。吳景欽說這個小官司,看起來是國稅局贏了,但是其實是雙輸,因為這當中花了太多的成本。但是吳景欽呼籲這樣的事情如果大家都不發出聲音,就會放任行政機關無所忌憚的侵犯人權。
在台灣稅務行政救濟勝訴率不到8%,其中行政法院法官沒有受過足夠的專業訓練,因此常以稅務機關的意見為意見;因為專業不足,所以行政法官通常不做終局判決,常常是撤銷稅務機關原處分,卻要求「另為適法之處分」,稅務機關又常不遵守判決意旨,而是數字改一改再開出一張新的稅單,迫使人民一再受稅務機關的凌遲。吳景欽表示,在1999年司法院司法改革會議的決議是行政法院要引進專家參審制度,來補法官專業的不足,例如專利、稅務、醫療、科技等等,當時還有法官到各國去考察,當時也有專家參審條例草案,最後卻不了了之,現在卻沒有人再談,還是放任不專業的行政法官在判案。吳景欽表示,就算沒有專家參審,至少也要有專業鑑定人來補足。吳景欽呼籲法官的心胸與思維應該要改變,法官不是神,不是什麼都懂,都能判,要讓專家說話或是成立專業法庭,對人民的權利才有真正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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