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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跟上美國歐盟的事

2025/03/07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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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菸害防制法》上路後,依法可以上市的加熱菸,至今卡關兩年。國健署將加熱菸公告為「指定菸品」,要求「指定菸品」須先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才能上市。但因為審查不斷延宕,造成國內加熱菸黑市及走私亂象頻傳,市占率最高的紙菸卻幸免於難,反觀歐美國家菸品上市辦法,所有菸品一視同仁。讓人不禁想問,國健署難道不是捉小放大嗎?

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公平性令人存疑

台灣菸品市場一年市值高達2000億元,紙菸佔台灣菸品市場佔有率高達九成,光是一年就有高達22款紙菸上市,然而,國健署未將紙菸納入健康風險評估的範疇,卻對還未在台灣上市但已取得美國FDA上市許可的加熱菸嚴格審查,似乎不符比例原則。

歐美國家經驗值得被台灣政府借鏡

研究美國及歐盟的菸品上市申請,可以發現他們對菸品一視同仁的態度。欲於美國上市的菸品,必須通過上市前菸草申請(Premarket Tobacco Product Application, PMTA),這是2007年2月15日以後,在美國上市新菸草產品(包含紙菸)需要通過的申請。美國FDA必須確認審查申請者提供的科學證據,並確認該產品上市適合保護公共健康(Appropriate for the protection of public health),才會允許產品上市。換言之,紙菸與雪茄也都需要遞交上市前申請案,由專家小組嚴謹審查。美國FDA甚至指出,在菸草產品的風險光譜上,紙菸是最有害的菸品。

根據歐盟菸草指令,所有菸品也需要遞交上市前通知申請(Pre-market Notification)。歐盟成員國要求擬將菸草產品引進其國內市場的製造商及進口商,向該成員國主管機關提交產品上市前通知,該通知應在擬進入市場的六個月前,透過線上平台以電子方式遞交。

台灣政府對健康風險評估立意良好,但忽視市占率最高的紙菸,讓台灣300萬名吸食紙菸者無法得到更好的保障,健康台灣的目標,恐怕更難達成。

總結來說,《菸害防制法》對加熱菸的嚴格審查,導致其在台灣市場的上市延宕,反而促成了黑市及走私的問題。相比之下,紙菸在台灣市場上佔有率高達九成,卻未被納入健康風險評估的範疇,顯示出審查標準的不公平性。歐美國家對所有菸品一視同仁的做法,值得台灣政府借鏡,以確保所有菸品在上市前都經過嚴格的健康風險評估,從而更有效地保護公共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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