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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孤行恐會造成反效果

2024/08/1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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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Politics.Co)

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0條第一款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有權公告菸品中禁止使用的添加物。去年3月,國民健康署就曾預告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口味之添加物於菸品中,但因大眾期盼審慎研議,且各界並無共識,歷經1年內多次的專家會議討論後,上周二次預告了「菸品禁止使用添加物」草案,明訂禁止使用27種添加物,未來製造、輸入含有禁用添加物菸品的業者,可開罰100至500萬元,但目前對使用者暫時沒有罰則。

草案內容指出,菸品禁止使用香莢蘭醛、麥芽醇、苯甲醛、苯甲醇、向日花香醛與紫羅蘭酮等27種添加物與其同分異構物,自公告後18個月生效,可在未來60天內於預告公告刊登公報上陳述意見。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指出,近年來菸商透過在菸品中添加風味掩蓋菸草辛辣的刺激味,且加味菸品的甜味和香氣容易吸引青少年使用,進而導致成癮、不易戒除。根據國外研究指出,每10個青少年吸菸者中,有8個會選擇加味菸;且據國健署110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每10個未成年吸菸者中,有4個使用加味菸,其中國中生的使用比率為34%,高中職生的使用比率為42.8%,特別是女生的使用比率高於男生。

儘管此法立意良善,但根據立法院法制局報告,國內加味菸市場目前市占率為12%,每年可售出約兩億包,課徵的菸捐菸稅超過百億元;一旦禁售加味菸,這些吸菸者極可能購而購買水貨,等同變相助長走私,菸捐菸稅也將大幅縮水,進而影響到癌症新藥與長照基金的財源。

對此,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表示,對加味菸有需求者眾多,未來可能會導致黑市走私猖獗,更考量到菸捐短收問題,未來針對加味菸是否採用限制、有條件的販售還是有討論的空間。

總結來說,全然禁止添加物於菸品可能造成消費者的反彈,進而對政府的稅收造成影響,因此筆者認為,對於政策制定者而言,在推動此草案時,需要綜合考慮經濟、健康和社會各方面的影響,並做好相應的應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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