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取消軍教免稅法,該新法將從民國101年實施,長期以來軍教免稅常被批判為「稅制不公」的罪魁禍首,讓37萬的軍教背負著「免稅特權」的原罪,今取消此一優待,可以一同為國家建設貢獻財力,台灣也邁入公平稅制的新里程碑。
立法院三讀通過,從此讓政府可以對軍教「依法課稅」,軍教人員可以「依法繳稅」,真正做到「人民繳稅心甘情願,政府課稅心安理得」,從此以後軍人、教職者可以昂首闊步走在街頭喊著:我也有繳稅,也讓國庫空虛的壓力可以減輕一些,希望國稅局的稅官們未來能站在尊重人民賦稅人權的角度來認定、發單課稅。
立法院三讀通過取消軍教免稅是「依法行政」的典範,但是國稅局常常引用「內規」,端出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甚至有些是已被廢棄的法條,「違法」將人民整得半死;最讓老百姓詬病的是,稅務官員用自己的心證,去認定人民的所得,無視於納稅人被憲法保障的人權。所以國稅局應將所有侵害人權的解釋函令作廢,真正做到「依法繳稅,心甘情願」,不要再做「違法課稅,滋生民怨」。(文/莫忘)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