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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重懲,司法白色恐怖無法終止

2010/12/27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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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不重懲,司法白色恐怖無法終止

      在馬英九總統期勉公務員三要,表示公務員是最容易侵犯人權的發言中,台南縣長蘇煥智又對台南檢調發動偵辦南科特定區開發案指檢調濫權,痛批檢調在沒確切證據下大動作搜索約談,未審先判,影響聲譽!已違反刑法無罪推定的原則,變成「有罪推定」來辦。

      檢察官一個濫權搜索,未審先判,即造成公務員的白色恐怖風暴,試想當檢察官以公權力強壓在沒有權力保護傘的百姓身上時,百姓心裡的恐懼會有多深?!所造成的傷害會有多重?!走過早年白色恐怖時期的老一輩都知道,當時人只要被檢警方抓走,放回來以後,沒有人敢問到底被抓到那兒了?被抓走的人更是一句話都不敢說,在心中留下一生的恐懼陰影。幾十年過去了,再過幾天就邁入民國百年,到底政府有沒有決心要整治司法?

      看看最近的司法案,日前太極門控告檢察官侯寬仁嚴重侵害人權,此案監察院在民國91年即已主動調查,條列侯寬仁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凍結資產、僭越職權…等八項違法,去函要求法務部對其懲處,法務部以案件尚未結束為由推托其詞。待97年三審及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曾勇夫部長卻繼續推拖表示台高檢還要調查此案。最後,竟以令人傻眼的「懲戒時效已過,無法懲處」的理由擺明護短。受害的上萬家庭,遭受司法的白色恐怖傷害;造成家人誤解;含冤而終;有的對台灣感到絕望,遠走他鄉再也不想回來這塊傷心地!侯寬仁檢察官濫用公權力,造成人民這樣生離死別的痛。

      而歷經十五年,這上萬個家庭仍然因為他的嚴重白色暴力而繼續遭受稅務公權力凌遲!難道這些人民的苦難,抵不過對一個違法檢察官的工作保障嗎?輕描淡寫,區區十個字,給人民這樣一個冷到心底的回應,突然讓人時空錯亂,彷彿回到秦皇時代冤死長城之下的淒涼冤魂群中。馬總統呼籲要保障人權,只有重懲違法濫權檢察官,才能終止台灣持續百年的司法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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