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官員 禍國泱民 全民齊Say No
違紀官員 禍國泱民 全民齊Say No 文 / 關欣穎
中央社11/12報導「偽造文書 退休將官懲休職1年」:公懲會指出,整起事件源起前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副主任蕭治群少將,在留守期間與妻子出遊,經媒體披露後,當時身為蕭治群上司的陳治安,為規避調查擅自更改留值規定,並指示所屬竄改公文及刪除公文檔案資料。
公懲會人士說,陳治安已於去年5月調任陸軍司令部委員,今年5月1日退伍,而今年7月9日則遭以偽造文書等罪,判刑定讞,公懲會委員評議後,議決將他休職1年。
瞧!為了私利竟然可以做出違背良心的事,真是不可取的行逕,更是極差的行為脫序示範!現今我們未來主人翁素質愈來愈糟,您們這些違紀官員,實在要負很大的責任。「偽造文書」所引發之效應是可大可小的,假若這不良行為發生在檢察官或是國稅高層官員的身上,您有沒有想過其結果有多可怕嗎?可能就因之而家破人亡、身敗名裂亦或是被迫走上了?路。其源由只因為官員為己私利,而將其苦加諸於民!人民何辜,為何要受其平白無故之誣指迫害?
前一陣子媒體炒的很熱的「特別費案筆錄疏失 侯寬仁申誡」, 侯寬仁過去承辦太極門案、雲林縣廢土棄置場案、總統馬英九北市長任內特別費案時,被認為有違失;然10多年前太極門案引發社會關注,全案太極門已獲判三審無罪確定,當年負責偵辦的檢察官侯寬仁,民國91年被監察院認為偵查濫權,移送法務部議處;法務部表示,經檢審會審議後,認為侯寬仁在特別費案訊問證人吳麗洳的筆錄,確有缺失,記申誡1次;廢土場案訊問被告用語有欠妥當部分,則命令侯嗣後應注意。而對於太極門案已逾10年,高檢署調查認為,依相關釋憲及銓敘部見解,已逾公務員懲戒法的時效而予免議。
看到這樣的判定結果,筆者以第三者身份言實在為其報不平,以上三個案例,明明皆出自於同一人之違法檢察官之手,卻有著完全不同命運的判決結果,很明顯的就是個官官相護極具代表之作啊!
全國的老百姓們!您們還要再繼續沈默下去嗎?稅災也即將蔓延開來了,惟有勇敢站出來表達心聲,伸張我們自身的司法人權或租稅人權,我們才可避免跌入萬丈深淵而永不見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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