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條款橫行 稅災如野火
霸王條款橫行 稅災如野火 文/章書悅
國稅局巧立名目徵稅又增添一項了!據媒體報導,網路揪團購物的主購人若向合購人收取雜費需報繳個人綜合所得稅,主購人還要自行舉證這些團購行為並非「工作所得」,常揪團的人還必須向稅捐機關辦理營業登記,報繳營業稅,否則一旦被國稅局查獲,將要補稅加罰鍰!
網路團購、團體代辦已成為「省錢」最夯的管道,古道熱腸的揪團人替婆婆媽媽們省荷包,被當作?錢營業,不是在等於懲罰樂於助人者嗎?形同打壓團購消費?如此誰還願意做個熱心公益之人呢?又如何提振內需經濟呢?向苦哈哈的市井小民銖錙必較下,又如何提高財稅來源呢?難怪立委們審查財政部國稅局預算時,反應諸多民怨的砲聲不斷!陳亭妃立委更痛批財政部部長李述德,因98年度稅入短收2155億而強壓國稅局去查稅,稅務單位為了「拼業績」,全面查稅查得離譜無情!小市民想盡辦法省錢,國稅局卻想盡辦法課稅,向分毫都無法減稅的薪資階級下手!
台灣離譜的稅務爭議層出不窮,稅務的訴願救濟案件居全國行政機關之冠,稅官如酷吏!人民與政府打官司頻率最高、製造「民怨」第一的單位就是國稅局!立委賴士葆更揭露財政部引用許多未經立法程序、自家關起門來訂「解釋函令」來課稅,賴士葆形容這些30年前訂下的「霸王條款」,根本不符合時代,現行法律平均每5到10年需修訂一次,但是財政部仍引用的7862個解釋令函,百分之七十已超過10年以上。」中華人權協會公布賦稅人權大調查結果,民怨之首是「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由此可見,稅務爭議的衍生,諸多來自稅務官員權力好大!關起門來吹冷氣、PAPER WORK開稅單,全憑稅務官員的心情,沒有實質查核,也沒有標準可言!看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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