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要求加熱菸商定期交報告 台灣國健署應比照辦理

文字-A A +A

根據聯合報報導,台灣開放加熱菸在即,國健署統計已有5家加熱菸業者提出上市申請,目前尚在審查中。而先前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核准加熱菸於該國上市時同時發出聲明:核准上市並非認可該菸品,並規定加熱菸商須定期繳交報告,若加熱菸造成青少年使用率增加,FDA將撤銷許可並令其下架。民間團體指出,美國經驗應可作為台灣國健署執法參考。

以下為報導全文

我國開放加熱菸在即,不過加熱菸傷害未亞於傳統紙菸,專家指出,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先前獲准加熱菸於美國上市,但也透過聲明強調,核准上市並非認可該菸品,且更規定加熱菸商須定期繳交報告,若加熱菸造成青少年使用率增加,FDA可撤銷許可並令其下架。台灣拒菸聯盟表示,美國經驗應可作為台灣國健署執法參考。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教授吳全峰說,美國菲利普莫里斯菸草公司加熱菸品牌「IQOS」2017年向美國FDA遞交「菸草產品上市前申請」(PMTA),直到2019年才獲准上市,美國FDA且重申「使用任何菸品都會有危害」,且規定,加熱菸商須定期提供加熱菸使用率、年輕人與不吸菸者使用加熱菸比率、及不良反應等報告,如發現加熱菸銷售導致青少年使用率增加,FDA可撤銷許可並令其下架,呼籲國健署應參考美國經驗。

菸害防制法新修法於今年3月22日正式上路,加熱菸通過「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後可合法上市販售,不過僅有業者可以向國健署提出申請審查,審查費用200萬元,並未開放一般民眾申請。

近期有特定人士號召群眾抗議政府延宕加熱菸上市,聲稱民眾要拿回修法前走私入境的加熱菸,要花審查費200萬元,董氏基金會表示,該指控是「子虛烏有」,按照法規,審查僅有加熱菸業者可向主管機關申請。

根據國健署統計,截至6月20日,國內已有5家業者依「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規定提出申請,至於審查時程,因所需審查文件、資料、樣本等皆須依規定辦理,程序嚴謹,需專家學者就業者提送文件資料逐一審查,國健署無預設立場,尊重專家審查結果,也無預設時程,如有審查結果會對外公告。

台大醫院家醫科醫師郭斐然表示,加熱菸使用「加熱菸草」而非「直接燃燒菸草」,讓人誤以為可以減害,但2018年美國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自行公布,加熱菸「IQOS」含有58種有毒化學物質,美國FDA資料顯示「IQOS」有22種化合物含量是傳統紙菸的2倍,有7種則是10倍以上。

研究指出,加熱菸塑膠材料加熱過程中,於90°C左右就會釋放甲醛氰醇,且加熱菸煙霧中至少含有丁二酮、鄰苯二甲酸二辛酯等62種有毒化學物質。

台灣拒菸聯盟表示,政府執意要開放加熱菸,既然對人民健康傷害已不可避免,政府應扛起責任,依循現有雖不完整嚴謹、但已通過的法規程序,確實把關,勿因別有居心的造謠或施壓而輕易放行加熱菸上市同時,需盡快且持續的建立本土的公共衛生資料,必須從生物、心理與社會三方面一起評估,確實理解加熱菸對年輕成人與非吸菸族群的影響及傷害,才有能力亡羊補牢進行菸商監測與管控。


(翻攝自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臉書)

FB留言板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0

加入時間: 2020.11.04

台灣拒菸聯盟

加入時間: 2020.11.04
732則報導
0則影音
0則OnTV

作者其他報導

美國要求加熱菸商定期交報告 台灣國健署應比照辦理

搜尋表單

目前累積了187,333篇報導,共12,825位公民記者

目前累積了187,333篇報導

12,825位公民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