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長,你是老番癲?
部長,你是老番癲?
十月二十一日於立法院財委會的質詢中,財政部部長李述德一方面說:「法院判決確定,稽徵機關沒有權力做任何改變」,另一方面當涂醒哲委員播放一段影片,影片中是中區國稅局苗栗縣分局長陳合發說:「法院的不算數!」,你又老神在在,不表示意見,部長,你是老番癲?
面對涂醒哲委員的質詢,並引用中區國稅局苗栗縣分局長陳合發的話,「我聽到這個法院判決,你們稅務人員這麼大耶!部長,法院判決算不算數?」李述德部長卻表示:「因為基本上法院判決是刑事判決的部份,刑事判決據我的了解,當然不可能有詐欺的問題,所以刑事判決詐欺的部份判決不成立嘛,這是一件事情。…沒有稅的問題,那判決的問題,當然依照相當規定去處理啊。」
看來部長真的是來看戲、來亂的!因為根本就不了解狀況,完全還在狀況外!還一直在講刑事判決的事;殊不知苗栗縣分局長陳合發所說的事情是高等行政法院所判決「退還溢繳稅款」一案。
案由是太極門的台北縣樹林及苗栗二處道館,在民國84年時被北區國稅局台北縣分局及中區國稅局苗栗縣分局誤認為有租賃所得而課稅,當台北縣分局發現錯誤時,便馬上撤銷稅單;然而,苗栗分局卻死不認錯,開錯了稅單72萬元,還硬要太極門自己去走行政救濟。93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苗栗分局敗訴,必需退還溢繳稅款。時至今日已六年了國稅局依然不理會法院判決,竟還表示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無效,原查的單位是國稅局。還大聲的說出「法院的不算數!」(酄迎上以下網址觀看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videos/2010-10/8366)
中區國稅局副局長吳英世將責任推給台北市國稅局,還大言不慚的表示「假設人民對行政機關國稅局做出的課稅處分,他不滿意的話,他可以循行政救濟。」絲毫沒有認錯,也絲毫不理會行政救濟後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行政單位互踢皮球,血淋淋的行政爭功諉過一覽無疑!相同的一件事,台北縣分局勇敢有擔當,知道課錯了稅馬上撤銷,而中區國稅局和苗栗縣分局卻是要人民去抗告,敗訴後不只不願退還溢繳稅款,還將過錯往台北國稅局推。
再則,不知李部長是否發現到,中區國稅局的直屬長官竟然是「北市國稅局」耶!因為他們都表明了原查單位是北市國稅局,是聽北市國稅局的話課稅,真的好奇怪哦!如果李部長還沒發現到,那您真是「來看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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